巨觀分配計畫

巨觀分配計畫是指整個國民收入的分配計畫。捷克斯洛伐克經濟學家奧塔·錫克在考察社會主義經濟模式時提出的一個概念。基本內容包括: 規定全部國民收入分為積累和消費的比例、個人消費水平、工資標準、積累基金的使用方向、生產增長的速度等。其目標是: 保持國民經濟的巨觀平衡;調節生產的增長;儘可能滿足人民民眾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巨觀分配計畫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計畫委員會,在對生產和消費進行科學預測和認真研究的基礎上,擬定出2—3個可供選擇的方案,交議會通過民主程式和科學論證後作出抉擇。這樣制訂出來的計畫具有立法性質。

巨觀分配計畫與指令性計畫之間具有原則的區別。指令性計畫是把計畫指標分解開來一一下達到企業強制執行的。在巨觀分配計畫中,中央計畫機關不向企業下達指令性計畫指標,它所規定的各種指標都是參數性和指導性的,企業的生產和投資活動都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決策。中央計畫機關規定的稅種、稅率、工資水平和工資標準等具有約束力,但它們適用於一切經濟單位,而不是向某一經濟單位下達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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