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基金管理制度是指國家和用人單位制定的工資基金的來源、審批、使用等一系列規則和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資基金管理制度
- 類別:制度
- 制定:國家和用人單位
- 方法:審批等
- 意義:加強工資基金管理
工資基金管理制度是指國家和用人單位制定的工資基金的來源、審批、使用等一系列規則和方法。
工資基金管理制度是指國家和用人單位制定的工資基金的來源、審批、使用等一系列規則和方法。...
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1985年9月24日國務院發布。共21條。主要內容有:凡屬於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範圍的,均應納入工資基金管理範圍之內。由勞動人事部、國家...
工資基金管理(administration of wage fund)又稱“工資基金監督”。國家授權銀行根據政策和國家的工資基金計畫,監督各單位的工資和工資性貨幣支付的一項具體措施,是...
《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有效控制消費基金增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由山東省人民政府于山東省...
人事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90.11.09由人事部,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
《山東省工資基金管理實施辦法》是1986年7月發布的地方性檔案。...... 《山東省工資基金管理實施辦法》是1986年7月發布的地方性檔案。中文名 山東省工資基金管理實...
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總額控制和工資基金管理,嚴格控制消費基金過快增長,根據國務院《工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和人事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
加班工資、各種獎金、原材料節約獎、各種津貼、各種價格補貼等,企業按規定支付的工資調節稅及違反與該基金有關規定而交納的罰款和滯納金,上交上級工資基金;其他工資性...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是一部河北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8年09月24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廈門市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廈門市人民政府1986年9月18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廈門市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廈門市人民政府1986年9月18日發布的地方法...
在工資基金專戶以外從其他各項業務收入中坐支現金的,視為違反國家工資基金管理規定,要根據不同情況追究行政或者法律的責任。[1] 按規定,各單位只能在一個銀行建立...
五、各單位須到開戶銀行領取“工資基金手冊”,並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已實行工資基金管理的單位可按本辦法,繼續完善管理工作)。對屬於本辦法管理範圍內的集體所有制...
《國家地震局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在1991.02.21由國家地震局頒布。...... 《國家地震局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在1991.02.21由國家地震局頒布。中文名 國家地震局...
第二,加強工資基金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資基金管理制度,凡屬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範圍的報酬,均要納入工資基金管理,並按照規定編制單位工資基金...
第六條 事業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在銀行建立工資基金專戶,並接受銀行對其工資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第七條 各種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辦法和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由主管...
▪ 工資與人工 ▪ 混淆原因 3 降低工資 4 主要問題 5 策略 ▪ 收入分配制度 ▪ 激勵約束機制 ▪ 控制工資 ▪ 工資基金管理 工資...
工資總額基數指核定的與經濟效益掛鈎浮動的工資總額基數,採用不同的工資基金掛鈎...因為,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鈎是我國工資制度的一項改革,是新中國工資管理制度延續...
為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推進財政預算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人員和工資計畫與預算撥款相結合的制約機制,加強人員編制、工資基金管理,減少工資發放中間環節,...
工資概論、工資水平、工資等級制度、工資形式、工資支付、工資基金管理、勞動定額。勞動生產率、關於工資問題的一些基本經濟指標等1真章,內容包括了按勞分配和勞動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