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簡介,業務領域,經典案例,出席活動,發表作品,
人物簡介
曾經做過8年中學語文教師;2006年自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2007年經公務員考試成為刑事審判庭法官,2015年4月辭職,成為專職律師,專注於刑事辯護;擔任《刑法學》、《我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究》的副主編,任《無罪辯護:星火律師經典案例集》編委會成員,先後在《法制與社會》、《法治博覽》、《楚天法治》、《職工法律天地》、《山西青年》、《商情》等刊物上發表論文,在《青年作家》發表詩歌。
業務領域
公司企業及高級等管理人員刑事風險防控與應對。
經典案例
案例2:范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被不起訴案例
案例3:張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被不起訴案例
案例4:沈某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被不起訴案例
案例5:趙某某等犯保險詐欺罪,二審減刑4年案例
案例6:周某犯詐欺罪(冒充軍人詐欺),從輕處罰案例
案例7:田某等犯詐欺罪(詐欺醫保),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8:劉某某等犯電信詐欺罪,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9:鄒某某犯信用卡詐欺罪,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10:劉某等犯非法拘禁罪,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11:張某等犯聚眾鬥毆罪,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13:金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從輕處罰案例
案例14:鞠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從輕處罰
案例16:張某等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從輕處罰案例
案例17:石某某犯詐欺罪(利用封建迷信),從輕處罰案例
案例18:安某某等犯非法經營罪(倒賣外匯),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19:趙某等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式、工具罪,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20:張某某等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21:劉某某等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23:姚某某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24:趙某等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發回重審減輕處罰案例
案例25:趙某某等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緩刑案例
案例26:莊某某等犯妨害公務罪,判處緩刑案例
出席活動
全省律師參與涉法涉訴工作理論研討會
在第十三屆刑辯論壇暨2020刑事辯護高峰會作專題分享
發表作品
《我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究》任副主編 2021年6月出版吉林大學出版社
《無罪辯護:星火律師經典案例集》編委會成員2021年10月出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