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山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晉發〔2009〕13號),設立山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國防科工辦),副廳級建制,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

中共山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防科技工業黨委)是統一領導全省國防科技工業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省委派出機構,與省國防科工辦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 主要職責:提出發展工業的地方性配套政策
  • 地點:山西省
  • 類別:政府部門
領導班子,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領導班子

溫國貴,黨委委員、副主任(副廳長級)
李章賀,黨委副書記,
史國兵,黨委副書記,
安華,黨委委員、副主任(副廳長級)。
王樹峰,黨委委員、副主任
齊建偉,黨委委員、副主任,
段萬樂,黨委委員、工會主席,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軍工電子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領導全省國防科技工業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批准軍工各企事業單位黨委換屆選舉和黨組織設定等事宜。
(二)根據國家武器裝備發展戰略和規劃,協助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承擔全省國防科技工業軍工核心能力建設規劃基礎工作和相應的組織實施;提出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的地方性配套政策建議。
(三)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事項需要地方組織協調事宜;承擔全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條件保障工作;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及軍品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能力的監督管理,保證其不受侵蝕和轉移;承擔民口軍品配套工作。
山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四)承擔全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質量、計量、情報、統計和國防專利、智慧財產權等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全省保障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武器裝備重大科技成果和軍民兩用技術推廣。
(五)承擔全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事故;承擔全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安全保密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省內國家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動員工作。
(六)承擔民爆物品的行業管理及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
(七)承擔全省軍工電子行業管理;承擔全省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八 )承擔全省軍民融合和軍轉民工作,編制並實施軍轉民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軍地橫向聯合。
(九)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省軍工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後備幹部的管理工作。
(十)領導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紀律檢查工作;負責系統內統戰工作、人才工作;領導系統內工會、共青團、科協工作;負責系統內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組織協調維護穩定、信訪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一)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國防科工辦設13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秘書處(省國防科技工業黨委辦公室)
承擔協調機關黨政綜合工作;承擔機關文秘、印鑑、機要、外事、值班、信息、檔案、交通安全及對外接待等工作;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工作;承擔機關資產管理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人事勞資教育處
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承擔全系統人事勞資、社會保障的協調指導工作;指導全系統人才教育和培訓工作。
承擔全省軍民融合和軍轉民工作,編制並實施軍轉民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軍地橫向聯合;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動員工作;參與編制全省保障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軍工單位、軍工電子單位、民口配套單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承擔全省軍工單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環境保護工作;承擔軍工單位對外經濟相關事宜。
經濟運行處(省核事故應急辦公室)
承擔全省軍工單位生產運行、計畫、調度、綜合統計、財務報表等有關工作;承擔全系統節能工作及能源供應、交通運輸、設備、物資、銷售等項管理工作;承辦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事項需要地方組織協調的相關事宜,承擔全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條件保障工作;承擔全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牽頭組織全省國家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全系統抗震、防汛、減災等工作;承擔全省軍工電子行業管理;承擔全省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全省民口配套單位軍工生產的相關工作;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和軍品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全省軍工單位的財務監督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科技質量處
承擔國防科技工業科研項目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軍工產品及配套產品研製生產的計量、情報等工作;承擔全行業科技成果技術市場、智慧財產權管理以及新技術開發推廣套用等工作。
民爆監督管理局
負責民爆物品的行業管理,承擔民爆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職責;對市、縣(區、市)民爆物品的生產、銷售的管理進行業務指導。
安全保密處
承擔全省國防科技工業安全保密工作的行業監督;承擔全省國防科技工業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承擔全省軍工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信訪維穩處(610辦公室
負責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系統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組織協調維護穩定、信訪工作。
監督檢查機關行政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調查處理機關行政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會同機關有關部門搞好機關廉政建設
組織部
負責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指導企事業單位黨委換屆選舉工作;協助各軍工集團公司黨組管理駐晉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軍工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處級幹部及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
宣傳部
負責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理論宣傳教育、文明和諧創建、企業文化建設;指導全系統新聞宣傳工作;承擔統戰和對台等有關工作。
國防科技工業團委
領導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系統共青團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及全省軍工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中共山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紀律檢查委員會是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派出機構,省國防科工辦監察室與其合署辦公,機構編制按晉辦發〔2000〕16號、晉辦發〔2000〕38號、晉紀發〔2007〕27號檔案執行。

人員編制

省國防科工辦機關行政編制為71名(含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3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人員工作處領導職數2名,組織部部長、副部長各1名,宣傳部部長、副部長各1名,團委書記、副書記各1名,監察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

其他事項

(一)民爆監督管理局對外可稱省民爆監督管理局。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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