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核事故(Nuclear Accident)指任何的或一系列但源自同一的、引起
核損害的事故。
一般來說,在核設施(例如核電廠)內發生了意外情況,造成放射性物質外泄,致使工作人員和公眾受超過或相當於規定限值的照射,則稱為核事故。顯然,核事故的嚴重程度可以有一個很大的範圍,為了有一個統一的認識標準,國際上把核設施內發生的有安全意義的事件分為七個等級。
核電是一種清潔、高效和相對安全的能源。
核電站發生核泄漏事故,是指核
反應堆里的放射性物質外泄,造成環境污染並使公眾受到
輻射危害。因此,掌握一點應對
核泄漏的知識以防不測還是必要的。
核泄漏一般的情況對人員的影響表現在核輻射,也叫做放射性物質,放射性物質以波或微粒形式發射出的一種能量就叫
核輻射,
核爆炸和核事故都有核輻射。它有α,β和γ三種輻射形式。α輻射只要用一張紙就能擋住,但吸入體內危害大;β輻射是高速電子,皮膚沾上後燒傷明顯;
γ輻射和
X射線相似,能穿透人體和建築物,危害距離遠。宇宙、自然界能產生
放射性的物質不少,但危害都不太大,只有核爆炸或
核電站事故泄漏的放射性物質才能大範圍地對人員造成傷亡。
分類
按
核設施與核活動分類,有核
反應堆事故,
核燃料循環設施事故,
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事故,核燃料或放射性廢物運輸和貯存事故,用於農業、工業、醫學和有關科研目的的
放射性同位素生產、使用、貯存、處理和運輸的事故,用放射性同位素作空間物體動力源的事故,以及武器庫等事故,主要以武器,核電站等事故。
分級標準
國際核事故分級標準(INES)制定與1990年。這個標準是由
國際原子能機構(
IAEA)起草並頒布,旨在設定通用標準以及方便國際核事故交流通信。核事故分為7級,類似於地震級別,災難影響最低的級別位於最下方,影響最大的級別位於最上方。最低級別為1級核事故,最高級別為7級核事故。
一級核事件
第1級別核事件標準:
這一級別對外部沒有任何影響,僅為內部操作違反安全準則。2010年11月16日在
大亞灣核電站發生的事故位於這一級別。
第2級核事件標準:
這一級別對外部沒有影響,但是內部可能有核物質污染擴散,或者直接過量
輻射了員工或者操作嚴重違反安全規則。
第3級核事件標準:
很小的內部事件,外部放射劑量在允許的範圍之內,或者嚴重的內部核污染影響至少1個工作人員。這一級別事件包括1989年西班牙Vandellos核事件,當時
核電站發生大火造成控制失靈,但最終
反應堆被成功控制並停機。
第4級核事故標準:
非常有限但明顯高於正常標準的核物質被散發到工廠外,或者反應堆嚴重受損或者工廠內部人員遭受嚴重輻射。
第5級核事故標準:
有限的核污染泄漏到工廠外,需要採取一定措施來挽救損失。例如1979年美國
三里島核事故,別的發生在加拿大,英國和巴西。
第6級核事故標準:
一部分核污染泄漏到工廠外,需要立即採取措施來挽救各種損失。這一級別歷史上已經發生兩例,為1957年
前蘇聯Kyshtym核事故 。前蘇聯1957年事故當時造成70-80噸
核廢料發生爆炸並散播至8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第7級核事故標準:
大量核污染泄露到工廠以外,造成巨大健康和環境影響。這一級別歷史上僅有兩例,為1986年
車諾比核事故和2011年的日本福島核事故。
危害
放射性物質可通過呼吸吸入,皮膚傷口及消化道吸收進入體內,引起內
輻射,y輻射可穿透一定距離被機體吸收,使人員受到
外照射傷害。內外照射形成
放射病的症狀有:疲勞、頭昏、失眠、皮膚發紅、潰瘍、出血、
脫髮、
白血病、嘔吐、腹瀉等。有時還會增加癌症、畸變、遺傳性病變發生率,影響幾代人的健康。一般講,身體接受的輻射能量越多,其放射病症狀越嚴重,致癌、致畸風險越大。
防災措施
在核電廠發生放射性物質外泄事故時,可能有一些放射性物質出現在空氣中,瀰漫於核電廠附近。這些放射性微塵和氣體被吸入體內或落在人們身上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核電廠周圍的居民在聽到事故警報後應該:
1、儘快進入室內,在室外停留的時間越長,吸入和落到身上的放射性物質越多。
2、選擇最好的隱蔽地點。四處漏風的棚屋是不起作用的。要選擇密閉性比較好的房屋,如有地下室,到地下室去更好。進入室內首先要關閉門窗,並且人不要停留在門窗附近。
3、用濕口罩、毛巾、衣服等掩住口鼻。這樣可以擋住大部分可能進入體內的放射性微塵。
4、打開有線廣播、收音機、電視機(調到本地台),儘早了解事故情況和當地政府的指示,當地政府可能會發放預防藥物。預防藥物服用的時間和劑量,一定要遵照說明。當地政府可能對飲水、食品提出一些限制,如不要飲用露天水源中的水,不要吃當地菜園裡生長的蔬菜等,這些限制是必須遵守的。
5、撤離是高一級的防護措施。如政府通知撤離,居民應做好暫離家的準備,根據當地政府工作人員的要求,攜帶最低數量的必要用品,到規定的集合地待命,然後有秩序、有組織地撤到指定地點。
6、保持鎮定,服從指揮,不聽信小道訊息和謠言。
8、如果檢測到身體已被放射性污染,聽從專業人員的安排。
事故記錄
車諾比核電站泄露
經過
1986年4月26日凌晨,位於蘇聯
烏克蘭加盟共和國首府
基輔以北130公里處的
車諾比核電站發生猛烈爆炸,
反應堆機房的建築遭到毀壞,同時發生了火災,反應堆內的
放射物質大量外泄,周圍環境受到嚴重污染,造成了核電史上迄今為止最嚴重的事故。1986年4月25日,
車諾比核電站第4號反應堆的工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連續切斷反應堆的電源,使主要
冷卻系統停止工作。於是堆芯溫度迅速升高,造成氫氣過濃,以至26日凌晨發生猛烈爆炸,爆炸引起機房起火,濃煙使人呼吸困難,放射性物質不斷外溢。
核電站所在地區有2.5萬居民,這些居民從 26日晨開始疏散,疏散共用了34個小時
影響
核電站發生事故後,大量放射塵埃污染到北歐、東西歐部分國家,
瑞典、
丹麥、芬蘭以及
歐洲共同體於4月29日向蘇聯提出強烈抗議。據蘇聯官方公布,這起事故造成的
直接經濟損失達20億
盧布(約合29億美元),如果把蘇聯在旅遊、外貿和農業方面的損失合在一起,可能達到數千億美元。同時,在核事故的危害下有33人死亡,300多人因受到嚴重
輻射先後被送入醫院搶救,有更多的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輻射污染。為了防止進一步的輻射,蘇聯將28萬多人疏散到了輻射區以外。
據美國《時代》雜誌報導,在
三英里島核事故30周年之際,《時代》雜誌對歷史上發生的最令人恐怖的核事故進行了回顧,評出“史上十大核事故”,希望依此提醒世人,避免類似事故發生。具體榜單如下:
其他核事件記錄
三英里島核電站2號
反應堆發生的放射性物質外泄事故是美國歷史上最為嚴重的核電站事故,儘管此次事故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在西班牙海岸上空進行加油時,美國一架
B-52轟炸機與
KC-135加油飛機發生相撞。撞擊之後,
加油機徹底毀壞,B-52轟炸機慘遭解體,所攜帶的4 枚氫彈“逃離”破裂的機身。其中兩枚氫彈的“非核武器”撞地時發生爆炸,致使490英畝(約合2平方公里)的區域被
放射性鈽污染。搜尋人員在
地中海發現了其中一個裝置。
車諾比核泄漏事故被稱之為歷史上最嚴重的
核電站災難。1986年4月26日凌晨,位於蘇聯
烏克蘭加盟共和國首府
基輔以北130公里處的
車諾比核電站第4號
反應堆發生爆炸,更多爆炸隨即發生並引發大火,致使
放射性塵降物進入空氣中。據悉,此次事故產生的放射性塵降物數量是在
廣島投擲的核子彈所釋放的400倍。
4.1968年1月21日圖勒核事故
位於
坎伯蘭郡附近的一個英國核
反應堆石墨堆芯起火釀成核災難。大火導致大量放射性污染物外泄。此次核災難是
三英里島核電站事故發生前最為嚴重的反應堆事故。
在巴西的
戈亞尼亞,一名垃圾場工人撬開了一個廢棄的放療機,並拆掉了一小塊高
放射性的
氯化銫,災難就此降臨到這座城市,當時共有超過240人受到核
輻射。由於被放射性材料的亮綠色矇騙,孩子們用手接觸並塗抹在皮膚上,導致幾個街區污染,不得不拆除。
這起發生在
西伯利亞托木斯克的核事故是由硝酸清洗容器時發生爆炸導致的。爆炸致使托木斯克-7的回收處理設施釋放出一個放射性氣體雲。
在
符拉迪沃斯托克(K-431
核潛艇)補充燃料過程中,E-2級K-431核潛艇發生爆炸,放射性氣雲進入空中。10名水兵在這起核事故中喪命,另有49人遭受
放射性損傷。
發生在東京東北部東海村鈾回收處理設施的核事故是日本歷史上最為嚴重的核災難。事故發生時,工人們正在混合液體鈾。
10.1970年12月18日加卡平地核事故
在巴納貝利核實驗過程中,美國內華達州加卡平地地下一萬噸級當量核裝置發生爆炸,實驗之後,封閉表面軸的插栓失靈,導致
放射性殘骸泄漏到空氣中。現場的6名工作人員受到核
輻射。
11.1988年1月6日,美國
俄克拉何馬州的一座
核電站,由於對核材料筒加熱不當引起爆炸,造成1名工人死亡,100人受傷。
12.1992年11月,法國發生了最嚴重的核事故:三名工作人員未穿
防護服進入一座核粒子加速器後受到污染。
13.1998年到2002年,印度在四年間核電站共發生了6次核泄漏事故。
14.2003年12月29日,韓國榮光核電廠5號機組發生核泄漏事故。
15.2004年8月9日,日本中部
福井縣美濱核電站再次發生蒸汽泄漏事故,導致4人死亡,7人受傷。
16.2005年5月,英國塞拉菲爾德
核電站的熱氧再處理電廠因發生
放射性液體泄漏事件被迫關閉。
17.2011年3月12日,日本9級地震後,導致的日本
福島縣第一和第二核電站發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