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

《山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是山西省的一項政策參考。

【發布單位】山西省
【發布文號】晉政辦發〔2007〕122號
【發布日期】2007-10-08
【生效日期】2007-10-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山西省
山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
(晉政辦發〔2007〕122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山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七年十月八日
山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確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合理利用並節約能源,推進節能降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及《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及《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晉政發〔2006〕38號)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項目正式核准和備案前的節能評估專項審批。
本辦法所稱項目是指政府、法人和其他組織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和遷建的項目)。
第三條項目的設計和建設,應當遵守合理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範。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包括合理用能的專題論證(節能篇)。
第四條有關項目審批部門和建設單位應嚴格把關,對未按規定進行節能評估或未通過節能審批的項目不得核准、備案和建設。
第五條省節能行政主管部門(省經濟委員會)負責全省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監督管理工作。市、縣人民政府主管節能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相關工作。
具體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業項目由省經委負責審查,第一產業、第三產業和建築業的項目分別由省發展改革、省建設行政部門負責審查,並抄送省節約能源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省經濟委員會)備案。
第二章評估審查內容和程式
第六條年綜合能耗3000噸標準煤以上(含3000噸,下同)的項目,備案核准前,須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分別向省級主管部門報送項目節能評估報告;年能耗1000噸至3000噸標準煤的項目,核准備案前,須向項目實施所在地(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報送節能評估報告。審查合格後,方可履行核准、備案手續。
項目中耗電、耗煤、耗油(汽、柴、燃料油)、耗焦炭、耗氣(天然氣、液化氣、煤制氣)等按有關標準折算成標準煤。
第七條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項目法人單位應委託有資質的節能評估機構,對其項目進行節能評估,並出具節能評估報告。
第八條節能評估費用執行國家有關評估的收費規定及標準,在工程項目的前期費用中列支。
第九條項目節能評估報告應當對以下內容進行節能綜合評價:
(一)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本省的有關規定;
(二)項目的設計是否符合中國節能技術政策大綱及行業節能設計標準;
(三)項目的用能總量及用能品種是否合理;
(四)項目的設計是否以國內能耗先進水平或參照國際先進水平為依據,項目的建築、設備和工藝是否採用節能技術,其單位建築面積、設備、工藝和產品能耗是否達到國家標準及地方標準的要求;
(五)是否嚴格執行國家明令推廣和淘汰的設備和產品目錄;
項目節能評估報告還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一)分析項目生產的用能產品的能效比或能耗指標;
(二)對項目提出有關節能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三)提出項目節約能源的綜合評估意見。
第十條報省或市節能行政主管部門的申報材料包括:
(一)項目節能審批申請書一式三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三)項目基本情況表;
(四)項目節能措施綜述;
(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節能評估機構出具的項目節能評估報告及需補充的其他報告;
(七)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審查程式
(一)審查部門接到申請後,當即確定是否受理,並通知申請單位。如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
(二)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應進行現場勘查;
(三)對審查合格的項目,審查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決定書》(如需進行現場勘查的,可追加15個工作日);審查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單位,申請單位可以申請審查部門覆核。
第十二條項目節能審查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除涉及國家、商業秘密的外,審查結果一律公開。
第十三條項目節能審查應當遵循便民的原則,提高辦事效率,簡化手續,減少環節,提供優質服務。
第十四條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因涉及公共利益需要聽證的項目,要向社會公告,並進行聽證。
第十五條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項目法人單位應當定期向省或市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建設進度。項目自節能審查通過之日起,兩年內未開工建設的,審查結果作廢。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決定書》、審查意見及批覆檔案提出的項目節能對策措施,進行項目設計施工。
第十七條省節能評估行政主管部門可委託節能監測機構對通過審查的項目進行監督,對與審查內容不符的項目,應當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的法律責任。拒不改正的,建議省核准或備案主管部門取消項目核准或備案,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不予辦理進口設備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新增所得稅的確認手續。
第十八條已經節能評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合格的項目,如建設規模、內容和節能技術方案等發生變化,項目法人單位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節能評估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由節能評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書面確認意見或重新辦理審查手續。
第十九條對應當報請節能審查而未申報的項目;雖申報但未經審查合格的項目;項目內容發生變化應當重新審查而未辦理的,有關部門不得批准開工手續。
第二十條項目建成運轉一定周期後,由相關節能審查部門組織項目節能驗收並出具驗收意見,節能驗收應有統計部門節能統計專業人員參加,有關驗收部門應當將項目節能驗收意見作為總體驗收通過的重要依據,凡達不到節能標準的,不予通過工程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責任與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項目未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決定書》、審查意見及批覆檔案要求落實節能方案或者擅自改變節能方案的,由縣級以上相關主管部門責令其對節能方案進行重新論證評估。對未經節能審查合格的項目,擅自進行核准、備案、建設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項目節能審查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根據情節輕重,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節能審批不能代替項目的供能審批。
附屬檔案:1.合理用能專題論證的主要內容
2.節能設計標準及技術規定目錄附屬檔案1
合理用能專題論證的主要內容
一、設計依據和主要原則
(一)設計依據。
1.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及有關節能檔案;
2.地方規定;
3.行業標準、規範、技術規定;
4.其他。
(二)主要原則。
1.工藝、技術選擇原則;
2.廠區布局和車間工藝平面布置原則;
3.設備選擇原則。
二、能源品種選用和項目能耗
(一)能源品種選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項目所在地能源供應情況分析。
(二)項目能耗指標及計算。
1.主要能耗設備。
2.設計綱領的年綜合能耗;含分品種產物能耗總量、綜合能耗總量;單位產品(產值)綜合能耗、可比能耗,按單一能源品種考核的實物單耗(如每噸電解鋁耗電)、主要工序(藝)單耗(如鋼鐵企業的焦化、煉鐵工序能耗等)。
3.主要能源和含能工質的品種及年需要量。
(三)能耗分析。單位產品能耗、主要工序(藝)能耗指標國際國內對比分析、設計指標應達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有條件的重點產品應達國際先進水平,並附能耗指標比較表。
三、節能措施綜述
(一)主要工藝流程採取的節能新工藝、新技術,節能效果;主要工藝設備的能效指標;
(二)主要耗能設備和換熱設備的熱效率和熱力指標;
(三)餘熱、余壓、放散可燃氣體等余能回收利用情況;
(四)爐窯、熱力管網系統保溫措施;
(五)能源計量儀表配置情況;
(六)供、變電系統的能效指標和節電措施,泵類、風機、空壓機和空調、製冷設備等通用機械設備的能效指標;
(七)項目用水的數量和有關用水量指標,節約用水採取的新技術和工業廢水的回收利用情況;
(八)生產、管理部門和公共附屬建築結構保溫隔熱水平(外牆、屋頂、地板傳熱係數和門窗密封指標、級別)和單位面積能耗指數水平;節能建築設備與產品的採用;
(九)資源綜合利用及其它能耗和節能措施等。
四、單項節能工程
未納入建設項目主導工藝流程(如熱電聯產)和擬分期建設(如高爐爐頂壓差發電)的節能工程,詳細論述工藝流程、設備選型、單列節能計算,單位節能量造價、投資預算以及投資回收期等。
五、建築節能
(一)民用建築能耗指標。含採暖、空調、照明、熱水和民用燃氣(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能耗。分品種實物能耗總量、綜合能耗總量;按單位建築面積計的分品種實物能耗和綜合能耗;建築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水平(外牆、屋項、地板傳熱係數值和門窗密封必能指標、級別)。單位面積能耗指數與現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水平和國內先進水平的比較。
(二)建築圍護結構、供熱管網保溫隔熱措施。
(三)採暖供熱、熱水及空調製冷系統負荷計算,調節控制裝置及能量計量儀表的設定情況。
(四)節能性建築設備與產品的選用情況,包括門窗、室內供熱系統控制與計量設備及散熱器、空調、燃氣燃燒器具、太陽能熱水器、照明電器及控制系統等。
六、能源管理
能源管理或人員的設定情況。附屬檔案2
節能設計標準及技術規定目錄
一、工業類相關標準和規範
(一)管理及設計方面的標準和規範
1.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GB/T15587-1995
2.火力發電廠節約能源規定(試行)(能源節能〔1991〕98號)
3.火力發電廠和變電所照明設計技術規定SDGJ56-1993
4.風電場風能資源評估方法GB/T18710-2002
5.水利發電廠照明設計規範DL/T5140-2001
6.電力行業一流火力發電廠考核標準(修訂版)(電綜〔1997〕577號)
7.火力發電廠燃料平衡導則DL/T606.2-1996
8.火力發電廠熱平衡導則DL/T606.3-1996
9.火力發電廠電能平衡導則DL/T606.4-1996
10.熱電聯產項目可行性研究技術規定(計基礎〔2001〕26號)
11.鋼鐵企業設計節能技術規定YB9051-98 *
12.石油地面工程設計節能技術規範SY/T6420-1999
13.石油庫節能設計導則SH3002-2000
14.石油化工廠合理利用能源設計導則SH3003-2000
15.藥用玻璃窯爐經濟運行管理規範YY/T0248-1996
16.聚氨酯泡沫塑膠預製保溫管CJ/T3002-1992
17.機械行業節能設計規範JBJ14-2004
18.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設計規範GB50264-1997
19.醫藥工業企業合理用能設計導則YY/T0247-1996
20.製漿造紙廠設計規範QB6001-1991
21.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185-1993
22.氣田地面工程設計節能技術規定SY/T6331-1997
23.石油工業加熱爐型式與基本參數SY/T0540-1994
24.原油長輸管道工程設計節能技術規定SY/T6393-1999
25.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2006
26.橡膠工廠節能設計規範GB50376-2006
27.漁船冰鮮魚艙絕熱結構形式SC/T90750-1994
(二)產品能耗定(限)額方面的標準
1.九種高耗電產品電耗最高限額(國經貿資源〔2000〕1256號) *
2.重有色金屬礦山生產工藝能耗YS/T108-1992
3.鋁加工企業產品能源消耗定額YS/T109.2-1992 *
4.鋁冶煉企業產品能源消耗定額YS/T103-2004
5.鎳冶煉企業產品能源消耗定額YS/T104-1992 *
6.鋅冶煉企業產品能源消耗定額YS/T102-2003
7.銻冶煉企業能源消耗定額YS/T105.2-2004
8.銅加工企業能源消耗定額YS/T109.1-1992 *
9.銅冶煉企業能源消耗定額YS/T101-2002
10.錫冶煉企業能源消耗定額YS/T105.1-2004
11.油田生產主要能源定額分類編制方法SY/T6472-2000
12.水泥單位產品能源消耗定額GB/T16780-1997 *
13.建築衛生陶瓷能源消耗定額JC712-1990 *
14.平板玻璃能源消耗定額JC432―1991 *
(三)合理用能方面的標準
1.評價企業合理用電技術導則GB/T3485-1998
2.評價企業合理用熱技術導則GB/T3486-1993
3.熱處理節能技術導則GB/Z 18718-2002
4.合理潤滑技術通則GB/T 13608-1992
5.石油企業能源綜合利用技術導則ST/T6375-1998
6.輸油管道加熱設備技術管理規定ST/T6382-1997
7.輸油輸氣管道電器設備技術管理規定SY/T6325-1997
8.灘海石油工程保溫技術規範SY/T4092-1995
9.灘海石油工程熱工採暖技術規範SY/T0306-1996
10.工業爐窯保溫技術通則GB/T16618-1996
11.蒸汽供熱系統凝結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閥技術管理要求GB/T12712-1991
12.設備及管道保溫保冷技術通則GB/T11790-1996
13.設備及管道保溫保冷設計導則GB/T15586-1995
14.設備及管道保冷效果的測試與評價GB/T16617-1996
15.設備及管道保溫效果的測試與評價GB/T8174-1987
16.節電措施經濟效益計算與評價GB/T13471-1992
17.工業鍋爐及火焰加熱爐煙氣餘熱資源量計算方法與利用導則GB/T17719-1999
(四)工業設備能效方面的標準
1.清水離心泵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19762-2005
2.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18613-2002
3.容積式空氣壓縮機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19153-2003
4.三相配電變壓器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20052-2006
5.通風機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19761-2005
6.工業燃料加熱裝置能耗限值JC569-1994
7.冷水機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19577-2004
二、建築類相關標準和規範
1.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
2.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2006
3.綠色建築技術導則(建科〔2005〕199號)
4.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CJ134-2001
5.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CJ75-2003
6.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採暖居住建築部分) JCJ26-95
7.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50019-2003
8.城市熱力網設計規範CJJ34-2002;J216-2002
9.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3-2002
10.外牆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
11.地源熱泵系統工程技術規範GB50366-2005
12.民用建築太陽能熱水系統套用技術規範GB50364-2005
13.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GB50176-93
14.建築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04
15.建築採光設計標準GB/T50033-2001
16.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GJJ45-91
17.城市供熱管網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38-90
18.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28-93
19.採暖居住建築節能檢驗標準JGJ132-2001
20.地板輻射供暖技術規程JGJ142-2004
21.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T16-92
22.賓館、飯店合理用電GB/T12455-1990
23.生活鍋爐熱效率及熱工試驗方法GB/T10820-2002
24.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規範GB50365-2005
三、交通類相關標準和規範
1.水運工程設計節能技術規定JTJ228-2000
2.交通部關於交通行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增列“節能篇(章)”暫行規定(交體法發〔1995〕607號)
3.交通部《關於交通行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增列“節能篇(章)”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交體法發〔1996〕354號)
4.交通部關於貫徹落實國辦通知認真做好交通行業能源節約工作的通知(交體法發〔2000〕306號)
5.水運工程設計節能規範JTJ228-2000
6.沿海港口企業能量平衡導則JT/T0025-92
7.內河港口能量通則JT/T202-1995
8.港口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工程項目設計能源綜合單耗評價JT/T491-2003
9.鐵路工程節能設計規範TB10016-2002
四、農業類相關標準和規範
1.被動式太陽房熱工技術條件和測試方法GB/T15405-2006
2.微型水力發電設備基本技術要求GB/T17522-2006
3.微型水力發電設備試驗方法GB/T17523-1998
4.微型水力發電設備質量檢驗規程GB/T17524-1998
5.微型水力發電設備安裝技術規範GB/T17525-1998
6.微型水力發電機技術條件NY/T845-2004
7.風力發電機組驗收規範GB/T20319-2006
8.風力發電機組電能質量測量和評估方法GB/T20320-2006
9.生物質燃料發熱量測試方法NY/T12-1985
10.聚光型太陽灶NY219-2003
11.全玻璃真空太陽集熱管NY/T315-1997
12.秸稈氣化供氣系統技術條件及驗收規範NY/T443-2001
13.戶用農村能源生態工程南方模式設計施工和使用規範NY/T465-2001
14.戶用農村能源生態工程北方模式設計施工和使用規範NY/T466-2001
15.生物質氣化集中供氣站建設標準NYJ/T09-2005
16.秸稈氣化裝置和系統測試方法NY/T1017-2006
17.小型風力發電系統安裝規範NY/T1137-2006
五、相關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
1.管形螢光燈鎮流器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17896-1999
2.普通照明用雙端螢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9043-2003
3.普通照明用自鎮流螢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9044-2003
4.單端螢光燈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19415-2003
5.高壓鈉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9573-2004
6.高壓鈉燈用鎮流器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19574-2004
7.金屬鹵化物燈用鎮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200053-2006
8.金屬鹵化物燈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200054-2006
9.單元式空氣調節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19576-2004
10.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04
注:“*”表示正在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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