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目標責任分解》是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起草發布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現將《山西省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目標責任分解》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目標責任分解
根據省十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結合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現將山西省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目標和重大專題調研任務責任分解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省人民政府重點工作任務責任分解
一、于幼軍省長對省人民政府工作任務負總責(張建民秘書長、劉俊謙、劉維佳省長助理協助)
二、薛延忠常務副省長負責的工作(待定協助人)
1.著力完善民主科學決策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調查研究、集體決策、專家諮詢、社會公示與聽證、決策評估以及決策反饋糾偏機制和重大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
牽頭部門: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環節,規範審批程式,提高行政許可的效率。堅決改變一些政務大廳“只掛號、不看病”的現象,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務。嚴肅查處違反有關規定的人和事。
牽頭部門:省監委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公安廳、國土廳、交通廳、工商局、環保局、安監局、法制辦、煤炭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擴大政務公開的範圍和內容,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
牽頭部門:省監委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教育廳、公安廳、人事廳、國土廳、地稅局、工商局、環保局、安監局、煤炭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4.進一步完善城鄉特困民眾醫療救助、貧困家庭子女就學資助等社會救助制度。
牽頭部門:省民政廳
協同部門:省教育廳、財政廳、衛生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5.全面落實35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實行“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牽頭部門:省財政廳
協同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6.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精神,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轉移支付資金管理、鄉鎮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牽頭部門:省財政廳
協同部門:省民政廳、農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7.研究並出台集中使用支農資金的具體辦法和措施,將分別由各部門掌握使用的支農資金“捆綁”使用,提高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
牽頭部門:省財政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國土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中小企業局、扶貧辦等省直有關部門。
8.穩步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按財力和事權相協調、保證各級財政隨著經濟發展共同增長的基礎上向縣區一級傾斜的思路和原則,調整省、市、縣(區)三級稅收共享收入範圍和分享比例,充實縣(區)一級財政實力,調動市、縣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的積極性。
牽頭部門:省財政廳
協同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9.改革事業單位分配製度,建立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繫和鼓勵創新創造的分配激勵機制。
牽頭部門:省人事廳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0.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精神,制定出台規範和促進農村土地流轉的相關政策法規。
牽頭部門:省國土廳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農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
11.加快太原經濟圈的規劃建設,推進太原與榆次在城市規劃建設、電信、金融、公共運輸等方面的“同城化”。
牽頭部門:省建設廳、太原市人民政府、晉中市人民政府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國土廳、交通廳、電信和金融等省直有關部門。
12.進一步擴大農村綜合改革試點,改革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研究並制訂科學設定鄉鎮機構和事業單位的具體實施方案。
牽頭部門:省編辦
協同部門:省民政廳、財政廳、人事廳、農業廳、法制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3.在中編辦指導下積極穩妥地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制定出台事業單位改革總體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
牽頭部門:省編辦
協同部門:省人事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4.研究制訂在整合地方金融資源、吸收民間資本的基礎上建立晉商銀行的方案。
牽頭部門:山西銀監局
協同部門:有關城市商業銀行及城市信用社和有關市人民政府。
15.在全省市、縣(區)全面推行城市醫療救助制度。(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民政廳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勞動保障廳、衛生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6.關心幫助農村特困民眾生活,75萬農村低保對象年人均補助360元,17.4萬農村五保對象實行按標施保。(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民政廳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農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7.實施農村地質災害治理,對採礦主體滅失地因採礦造成的村莊塌陷、房屋損壞的200個地質災害村進行集中治理,讓4.8萬戶、17萬農民住上新建和安全的住房。(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國土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8.實施“雙千雙百惠農工程”,支持“三農”貸款1000億元以上,為農民提供信貸服務超過300萬戶,支持1000個帶動農民增收的龍頭企業,扶持30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農村信用聯社
協同部門:省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中小企業局、扶貧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梁濱副省長負責的工作(羅清宇副秘書長協助)
1.從2007年開始,在全省啟動實施六大工程,即水源建設工程(新建30多個大中型水庫和引水工程,維修300―400座病險水庫、新修大批小型水庫和攔、蓄水工程)、農田水利灌溉工程(維修、擴建十大灌區一批灌渠,發展一批節水灌溉園區,推廣滴灌、管灌等節水技術,今年全省新增實灌面積100萬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淤地壩工程(一萬座、造地一百萬畝左右,置換荒坡地300萬畝退耕還林)、城鄉節水工程和水源保護工程(汾河、沁河、桑乾河源頭保護及沿線污染治理,引黃沿線污染治理)。
牽頭部門:省水利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建設廳、交通廳、林業廳、衛生廳、環保局、物價局、煤炭局、扶貧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全面推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以價格槓桿和行政手段遏制嚴重超采地下水,實行工農業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的階梯式水價,促進全社會節約利用水資源。
牽頭部門:省水利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設廳、物價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完善農村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積極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農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
牽頭部門:省農業廳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國土廳、工商局、中小企業局、扶貧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4.在2006年搞好1098個新農村建設試點村的基礎上,2007年要新增2000個新農村建設重點推進村。按照中央20字方針要求,全面推進發展生產、整治村容村貌、普及使用沼氣等。
牽頭部門:省農業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林業廳、商務廳、衛生廳、電力公司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5.按照工業化的思路,同步配套發展農產品生產、加工、儲運和銷售,努力構建農業產業化體系。
牽頭部門:省農業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財政廳、中小企業局、供銷社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6.抓好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建立完善農產品銷售組織及服務網路三個關鍵環節。繼續扶持一批特色農畜產品基地和農畜產品加工企業。
牽頭部門:省農業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中小企業局、農行省分行、農發行省分行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7.全面推動造林綠化六大工程。今年全面完成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植樹任務,完成多數鐵路沿線和二級、三級公路沿線的綠化,沿交通幹線荒山造林40萬畝以上。啟動推進以城郊森林公園為重點的環城綠化帶工程。結合新農村建設,綠化2000個村鎮。全年植樹造林400-500萬畝。
牽頭部門:省林業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農業廳、煤炭局、太原鐵路局、地方鐵路公司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8.切實抓緊落實省兩區開發規劃項目,確保列入省規劃的兩區開發項目90%以上開工建設。
牽頭部門:省扶貧辦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國土廳、環保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9.繼續抓好移民搬遷、整村推進、培訓轉移、產業扶貧四大扶貧工程,2007年新解決20萬人的溫飽問題,搬遷移民5萬人。(搬遷移民5萬人屬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扶貧辦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水利廳、農業廳、農行省分行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0.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解決20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水利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衛生廳、煤炭局、扶貧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1.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發展農村沼氣20萬戶。(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農業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扶貧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2.幫助農民就業和脫貧致富,培訓農民100萬人,轉移農村富餘勞動力30萬。(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農業廳
協同部門:省教育廳、科技廳、公安廳、財政廳、勞動保障廳、建設廳、扶貧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靳善忠副省長負責的工作(段建國副秘書長協助)
1.上半年省、市、縣三級政府開展對本行政區域淘汰關閉小鋼鐵、小火電、小水泥以及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電石、鐵合金等落後生產能力的規劃調研,並制訂實施方案,下半年組織具體實施。
牽頭部門:省經委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國土廳、質監局、環保局、安監局、省電力公司、山西國際電力集團有限公司、省級各商業銀行和各市人民政府。
2.嚴格調控焦炭的產能、產量,維持焦炭市場供需平衡。
牽頭部門:省經委
協同部門:省國土廳、環保局、太原鐵路局、山西焦炭集團等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實行地區和重點企業資源消耗半年公布制度,加強對高耗能企業的監管。確保2007年實現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5.6%?,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6.5%的目標。
牽頭部門:省經委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建設廳、交通廳、農業廳、商務廳、國資委、工商局、質監局、環保局、統計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4.建立健全促進節能降耗的體制機制,完善相關的監測、計量和考核制度。
牽頭部門:省經委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建設廳、交通廳、農業廳、商務廳、國資委、工商局、質監局、環保局、統計局等省直有關部門。
5.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以列入國家循環經濟試點省為契機,在循環型工業領域鋪開試點。
牽頭部門:省經委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國土廳、國資委、質監局、環保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6.全面啟動列入省規劃的30個生態經濟園區,至少保證10個園區搭建起相對完整的產業循環體系;100個循環型生產試點企業,至少有30個以上企業形成廢棄物和副產品的循環利用產業鏈。
牽頭部門:省經委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7.城鎮新增就業崗位40萬個,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牽頭部門:省勞動保障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8.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儘快使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覆蓋到各種所有制企業,城鎮社會保障覆蓋率達到75%。
牽頭部門:省勞動保障廳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地稅局、工商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9.上半年基本完成整合煤炭資源、淘汰關閉生產方式落後、安全隱患較大、產能9萬噸以下小煤礦的“第二戰役”。除已經確定公布的1600個以外,還要把已清理複查、達不到產能9萬噸以上及其它標準條件的小煤礦實施關閉。
牽頭部門:省國土廳
協同部門:省安監局、煤炭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0.按照“三個一批”的改革發展思路,全面推進省屬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和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屬於發展壯大一批的,要按現代產權制度和企業制度的要求,實現產權股權結構多元化;屬於轉制搞活一批的,要全部同原主管部門脫鉤,實現民營化;屬於關閉破產一批的,要全部完成方案制訂報批工作,在妥善安置職工的基礎上認真過細組織實施,2007年要有一半以上的此類企業實施關閉破產;特別是對那些早已名存實亡的企業,要抓緊清理,予以註銷。基本完成省屬國企輔業分離改制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任務。
牽頭部門:省國資委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經委、財政廳、勞動保障廳、國土廳、工商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1.在整合煤炭資源“第二戰役”基礎上,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第三戰役”方案,在全省範圍引導支持煤炭大企業聯合、兼併、收購、重組或託管中小煤礦,整合資源,產能置換,新上一批現代化大型礦井。引導推動地方國有或民營中小煤炭企業以股份制形式聯合重組,淘汰關閉落後的小礦井,發展採用先進綜采設備的大型礦井。
牽頭部門:省煤炭局
協同部門:省經委、國土廳、國資委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2.在全省煤礦系統安裝使用省、市、縣管理部門與煤炭企業、礦井五級聯網的煤礦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煤礦產量監控系統、井下人員考勤定位系統等。
牽頭部門:省煤炭局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國土廳、地稅局、安監局、國稅局、山西煤監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3.加強企業職工養老和工傷保險,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基本實現所有煤礦、非煤礦山企業包括農民工在內的職工參加工傷保險。(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勞動保障廳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牛仁亮副省長負責的工作(李順通副秘書長協助)
1.全面啟動煤炭可持續發展試點。按照中央批准的試點方案,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資源開發、安全生產、環境治理、煤礦轉產和煤炭資源城市轉型等各項工作,建立起職責明確、相互協調、務實高效的行業管理體制和監管機制;建立完善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和煤炭企業轉產、煤炭資源城市轉型發展機制,促進山西煤炭工業步入資源回採率高、安全有保障、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部門: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領導組成員單位。
2.在循環型農業、循環型服務業和循環型社會等領域鋪開試點。
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部門:省建設廳、農業廳、旅遊局、中小企業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積極探索“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體制機制,從礦產有償使用收入及煤炭綜合補償基金中切塊專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和新農村建設,從地方電力建設專項資金中切塊用於農村電網改造和農用沼氣的補貼。
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國土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物價局、煤炭局、社科院、經濟研究中心、國際電力公司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4.建立能源產業投資基金,募集社會資金支持發展能源資源產業重大項目。
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省級各金融機構。
5.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改善政府投資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重大項目的決策諮詢和論證的各項制度。
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省級各金融機構。
6.2007年6、7月完成省城國際會展中心、體育中心、大劇院、圖書館、科技館等大型骨幹文體設施的招標、設計工作。
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國土廳、商務廳、文化廳、國資委、體育局、煤炭局、科協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太原市人民政府。
7.規劃建設從呂梁、晉城、長治等市經河南省到山東出海,全長800―1000公里的鐵路通道;在臨縣新建連線太中銀鐵路的支線鐵路。
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部門:省國土廳、交通廳、水利廳、林業廳、文物局、太原鐵路局、山西焦煤集團公司、山西省石太鐵路公司。
8.繼續加強1015個重點工業企業的工業污染源限期治理和全面達標工作,落實末位淘汰制度。
牽頭部門:省環保局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監委、電力公司、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9.實行地區環境容量監管制度,每半年省公布一次各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接受社會監督。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的地區,停止審批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
牽頭部門:省環保局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國土廳、工商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0.繼續實施採煤沉陷區治理,新建住宅200萬平方米,讓?3.3?萬戶、11萬人住進新居。(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國土廳、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1.修建通村水泥(油)路1萬公里,具備條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公路。(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交通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12.全省11個重點城市環境空氣品質二級以上天數增長4%,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分別下降5.94%和3.25%。(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環保局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宋北杉副省長負責的工作(王洪岐副秘書長協助)
1.在大中城市及10萬人以上的縣城加快建設熱電聯產、集中供熱以及集中供氣項目,使全省各城市集中供熱覆蓋率提高10%―20%,11個重點城市市區平均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醫療垃圾的平均無害化處理率,要在2006年的基礎上提高5―10個百分點,其他縣(市)城鎮平均提高几個百分點。
牽頭部門:省建設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衛生廳、環保局、統計局、電力公司和各市人民政府。
2.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以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思路謀劃城市建設經營和管理,全面推開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交、污水和垃圾處理的特許經營和合理收費,在園林綠化、城市保潔等行業引進競爭機制,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
牽頭部門:省建設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勞動保障廳、國土廳、國資委、地稅局、工商局、物價局、國稅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快建立大中城市居民供熱、供氣、供水、供電分戶計量的收費制度。
牽頭部門:省建設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物價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4.2007年9、10月在省城太原動工建設國際會展中心、體育中心、大劇院、圖書館、科技館、地質博物館等大型骨幹文體設施。
牽頭部門:省建設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商務廳、文化廳、國資委、體育局、煤炭局、科協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太原市人民政府。
5.抓緊太原機場改擴建工程建設,確保2008年上半年全面竣工。
牽頭部門:省民航機場管理局
協同部門:省國土廳、建設廳、環保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太原市人民政府。
6.啟動籌建五台山機場和運城機場改擴建工程。
牽頭部門:省民航機場管理局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建設廳、環保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忻州、運城市人民政府。
7.2007年重點組織參加“中部崛起博覽會”,努力辦好首屆“中國(太原)國際煤炭與能源新產業博覽會”,力求招商引資有更大突破。
牽頭部門:省商務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廳、交通廳、農業廳、環保局、旅遊局、外辦、煤炭局、貿促會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8.改善城鎮困難居民住房狀況,建設安康工程住房500萬平方米,6萬戶困難居民搬進新居,各市建設一批廉租房改善特困居民住房困難。(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建設廳
協同部門:省民政廳、財政廳、國土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9.國有重點煤礦棚戶區改造新建住宅200萬平方米,使3.3萬戶、9.3萬人住進新居。(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建設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監委、民政廳、財政廳、國土廳、審計廳、物價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有關市人民政府。
10.繼續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發展連鎖農家店2000家。(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商務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地稅局、糧食局、供銷社、郵政局、國稅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張少琴副省長負責的工作(郭慧民副秘書長協助)
1.2007年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對城市低保戶子女及進城務工貧困家庭的子女實行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
牽頭部門:省教育廳
協同部門:省民政廳、財政廳、物價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在3600多個新農村建設試點村全部開通遠程教育服務系統。
牽頭部門:省教育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認真組織科研攻關,力爭在煤化工、煤制油、煤層氣、焦爐煤氣綜合利用和生產工藝以及鋁、鎂等資源深加工、精加工、延長產業鏈等共性技術、關鍵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上取得突破。擬出一批攻關項目清單,組織省內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大企業協作攻關或公開招標。
牽頭部門:省科技廳
協同部門:省經委、教育廳、財政廳、煤炭局等省直有關部門。
4.改善邊遠貧困地區學校辦學條件,支持300所農村寄宿制國小配置暖氣。(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教育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八、胡蘇平副省長負責的工作(巨憲華副秘書長協助)
1.積極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繼續實施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網上競價採購,減輕人民民眾醫藥費用負擔。
牽頭部門:省衛生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勞動保障廳、食品藥品監管局、物價局、省級政府採購中心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完成221所鄉鎮衛生院改擴建工程。(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衛生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擴大覆蓋到80%的縣(市、區)。(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衛生廳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農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4.醫院藥品價格平均下降30%左右。(12件實事)
牽頭部門:省衛生廳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勞動保障廳、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物價局、糾風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省人民政府工作任務責任分解
一、于幼軍省長負責的工作(張建民秘書長、劉俊謙、劉維佳省長助理協助)
省審計廳牽頭的工作
加強審計工作,強化審計監督,促進廉政建設。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二、薛延忠常務副省長負責的工作(待定協助人)
(一)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牽頭的工作
1.從省直機關抓起,轉變工作作風,把目標任務量化分解到部門、單位及個人,強化對市、縣的目標責任考核。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建立預防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工作機制,提高政府應急管理水平。
協同部門:省教育廳、公安廳、交通廳、水利廳、林業廳、衛生廳、環保局、安監局、信訪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財政廳牽頭的工作
1.強化財政支農資金的穩定增長機制,各級財政新增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資金60%以上投向農業和農村。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增加各級財政對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協同部門:省教育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在實施新的公務員基本工資制度的同時,清理規範並實施統一的機關公務員獎金和津貼補貼制度。
協同部門:省人事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4.建立完善各級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有效服務。
協同部門:省中小企業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5.加強規範行政事業性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三)省人事廳牽頭的工作
加強實用人才隊伍建設,開發利用好現有人才資源。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衛生廳、國資委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的工作
1.認真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保護耕地,努力盤活存量土地,千方百計節約城鄉建設用地,優先保障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和產業發展重點項目以及社會事業項目的建設用地。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設廳、農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研究制定我省預防、補償地質災害的相關政策、法規。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設廳、法制辦等省直有關部門。
3.在省城太原動工建設地質博物館。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太原市人民政府。
(五)省地方稅務局牽頭的工作
1.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兩區”開發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中小企業局、糧食局、扶貧辦、供銷社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努力完成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代征任務。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勞動保障廳、交通廳、煤炭局、國稅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梁濱副省長負責的工作(羅清宇副秘書長協助)
(一)省水利廳牽頭的工作
竣工完成橫泉水庫、汾河二庫和張峰水庫樞紐工程。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太原、呂梁、晉城等市人民政府。
(二)省農業廳牽頭的工作
1.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8%。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廳、水利廳、中小企業局、農機局、農科院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繼續推進農村現代網路工程,規劃建設若干規模較大並以信息、網路技術裝備起來的農產品批發市場。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供銷社、通信管理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根據中央有關精神要求,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效機制。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地稅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4.積極推進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事廳、勞動保障廳、法制辦、編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中小企業局牽頭的工作
認真落實各項就業再就業政策,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大力發展就業吸納能力強的中小企業。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勞動保障廳、工商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扶貧開發領導組辦公室牽頭的工作
認真組織實施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對口幫扶新農村建設的活動,發動組織煤礦及效益尚好的工業、商貿業企業,按照“一企一村"、“一礦一村"的模式,對口幫扶企業所在地或相鄰地區的農村。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萬家寨引黃工程管理局牽頭的工作
繼續完善引黃南線工程,努力增加用水量,有效降低運行成本。
協同部門:省水利廳和太原市人民政府。
(六)省農業科學院牽頭的工作
1.建設山西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開展重大農業科技創新研究項目30項,培育並審定農作物新品種30個,鑑定新成果15項,申請國家專利10項。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
2.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廣先進適用技術20項。
協同部門:省農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擴繁新品種12萬畝,在省內推廣5000萬畝。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靳善忠副省長負責的工作(段建國副秘書長協助)
(一)省經濟委員會牽頭的工作
1.在城市交通、生產、生活等領域推廣使用清潔燃料。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交通廳、質監局、環保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按規劃建設一批煤矸石電廠、坑口電廠,積極爭取在焦爐煤氣、煤層氣、風能、水力和生物能發電等每個領域均動工建設三、五個項目。大力推進電網建設,支持配合晉東南特高壓電網等一批輸電網路動工建設。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國土廳、環保局、煤管局、電力公司、國際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3.加快推進陽煤年產80萬噸、魯能晉北鋁業二期年產100萬噸、同德鋁業年產100萬噸和武聖鋁業年產30萬噸四個氧化鋁項目的建設進度。
協同部門:省國土廳、環保局、電力公司、國際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4.煤化工業爭取新開工和在建大項目70個左右;裝備製造業務求突破重型汽車和煤機成套設備的生產製造,並新上50個左右重型機械、工程機械、環保設備、汽車零部件、鎂鋁合金加工業和精密鑄鍛等產業的大項目;材料工業要在鎂合金、鋁合金、高性能磁材、新型建築材料和環保材料等領域新上70個左右好項目,形成較大生產規模。此外,要抓緊新上一批電子通訊、生物製藥和食品加工的大項目、好項目。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國土廳、國資委、環保局、國防科工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5.繼續大力推進傳統支柱產業的改造升級。進一步提高煤炭和焦化工業的集中度,在淘汰落後、產能置換的基礎上,建設一批現代化大型礦井和焦化一體的大項目。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國土廳、國資委、環保局、煤炭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6.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加強企業技術開發中心建設,列入“三個企業方陣”的大企業加快建立、完善研發中心,政府支持、依託企業建設若干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國資委、國防科工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7.推進科技產業園區建設,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單位通過多種方式建立科技合作關係。
協同部門:省教育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8.全省工業增加值增長16%。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的工作
1.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積極幫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
協同部門:省就業領導組成員單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2.認真搞好做實企業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工作,穩妥推進基本養老金計發改革。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人事廳、農業廳、編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4.加強對企業落實最低工資制度的檢查監督,健全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協同部門:省公安廳、監委、建設廳、國資委、工商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銀監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的工作
1.鞏固“第一戰役”成果,強化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監管責任,採取民眾舉報、社會監督、航空拍攝等有效方式及時發現並嚴厲打擊非法採煤礦點,堅決制止私挖濫采死灰復燃。
協同部門:省安監局、煤炭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研究制定我省進一步最佳化礦產資源配置,引導資源型企業進行資源深加工的實施意見。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科技廳、煤炭局等省直有關部門。
(四)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的工作
在抓好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交通、防火等安全監管的同時,突出抓好煤礦安全生產,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協同部門:省公安廳、國土廳、建設廳、交通廳、工商局、質監局、旅遊局、國防科工辦、煤炭局、公安廳交管局、公安廳消防局等安委會成員單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煤炭工業局牽頭的工作
嚴格落實和執行煤炭的產能、產量零增長的規劃要求,維持煤炭市場供需緊平衡。
協同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的工作
加快推進農村信息化建設,在全省2.8萬個行政村實施開通行動電話、農村網路文化站和有線電視三項信息化工程。
協同部門: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西有限公司。
五、牛仁亮副省長負責的工作(李順通副秘書長協助)
(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的工作
1.積極爭取國家對“兩區”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方面的政策和資金支持,紮實推動“兩區”各縣(區)列入省規劃的大多數產業項目開工建設或建成投產,一批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項目動工建設。
協同部門:省教育廳、科技廳、交通廳、水利廳、農業廳、文化廳、衛生廳、體育局、扶貧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進一步開放投資領域,向外資、民企全面開放水源工程、高速公路、收費公路、鐵路支線以及城市公共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領域,鼓勵外資、民企興辦醫院、學校、文化和體育事業。
協同部門:省教育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文化廳、衛生廳、體育局等省直有關部門。
3.最佳化電源結構布局,規劃一批坑口電廠,積極爭取在煤層氣、風能、水力和生物能發電等新能源領域規劃一批項目。
協同部門:省經委、國土廳、環保局、電力公司、國際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4.積極爭取國家批准建設引黃北線工程。
協同部門:省水利廳、引黃局等省直有關部門。
5.全面推開11個試點社區、11個試點縣和兩個地級循環型社會試點市的建設工作。
協同部門:省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領導組成員單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交通廳牽頭的工作
1.2007年安排14個高速公路項目開工。力爭年內建成離石―軍渡等3條高速公路,開工建設忻州―阜平等高速公路,保證實現新增167公里高速公路通車裡程的目標。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財政廳、國土廳、水利廳、林業廳、環保局、文物局、電力公司、通信管理局、太原鐵路局、重點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有關市、縣人民政府。
2.修建晉北運煤專用公路通道“9+1”各476公里;新改建國省幹線公路1300公里、縣鄉公路4000公里。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財政廳、國土廳、水利廳、林業廳、環保局、文物局、電力公司、通信管理局、太原鐵路局、重點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省環境保護局牽頭的工作
1.繼續認真實施“藍天碧水”工程。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科技廳、公安廳、財政廳、人事廳、國土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國資委、工商局、物價局、煤炭局、電力公司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省市縣級政府要加強指導、督促,環保部門認真履行職責,推動所有的火力發電廠、焦化廠、水泥廠、冶煉廠、化工廠等抓緊在2007年安裝好脫硫除塵等環保設備和線上監測設備。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物價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抓好大同、臨汾的“摘帽子”工程和太原市環境治理。
協同部門:太原、大同和臨汾市人民政府。
4.啟動建設覆蓋全省各縣(市、區)的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系統和重點河段水質監測系統,提高區域環境安全應急處置能力。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統計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人民政府。
(四)省統計局牽頭的工作
進一步完善促進節能降耗的統計制度。
協同部門:省節約能源工作領導組成員單位。
(五)省糧食局牽頭的工作
繼續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加強糧食巨觀調控和市場監管。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工商局、質監局、編辦、農發行省分行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物價局牽頭的工作
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3%以內。
協同部門: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宋北杉副省長負責的工作(王洪岐副秘書長協助)
(一)省建設廳牽頭的工作
1.積極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推動城市交通向農村延伸。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交通廳、物價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全面啟動、推進以城郊森林公園為重點的環城綠化帶工程、以礦區植被恢復為重點的廠礦綠化工程和城市建成區綠化工程。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林業廳、環保局、物價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快各城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及調整工作。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4.大幅度增加中水回用。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水利廳、環保局、煤炭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商務廳牽頭的工作
1.運用現代經營方式和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商貿服務業。完善城市商業網路,在主要城市規劃和動工建設大型購物城、高檔商業步行街,發展連鎖經營。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建設廳、地稅局、工商局、供銷社、國稅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積極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推動城市物流、商貿向農村延伸。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設廳、交通廳、農業廳、供銷社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3.啟動建設若干工業原材料批發市場。
協同部門:省經委、國土廳、建設廳、工商局、環保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有關市人民政府。
(三)省旅遊局牽頭的工作
1.制訂完善全省旅遊產業發展規劃和重點景區、重點項目規劃,著力打造晉北宗教古建、晉中晉商民俗、晉南尋根覓祖三條精品線路及若干重點景區。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設廳、宗教局、文物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有關市人民政府。
2.吸引社會投資開發旅遊景區,鼓勵支持國內外大旅行社來晉開展旅遊業務,開展“奧運北京、大運山西”旅遊促銷活動。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財政廳、商務廳、體育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宗教局(民委)牽頭的工作
繼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教育廳、科技廳、公安廳、國家安全廳、民政廳、財政廳、農業廳、文化廳、衛生廳、地稅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文物局牽頭的工作
搞好五台山和平遙古城的保護工程。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廳、建設廳、旅遊局、宗教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忻州、晉中市人民政府。
(六)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牽頭的工作
繼續做好僑務、外事工作。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七、張少琴副省長負責的工作(郭慧民副秘書長協助)
(一)省教育廳牽頭的工作
1.繼續調整完善農村中國小布局和師資配置,抓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人事廳、扶貧辦、編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強中國小安全管理。規範學校收費行為,減輕學生負擔。
協同部門:省公安廳、監委、財政廳、交通廳、衛生廳、審計廳、物價局、糾風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文化廳牽頭的工作
1.加快縣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文化站、村文化室等農村公共文化設施建設。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縣人民政府。
2.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民間藝術的保護。
協同部門:省科技廳、財政廳、人事廳、廣電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廣播電視局牽頭的工作
1.努力繁榮廣播影視事業,著力打造一批文化精品,不斷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要。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文化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在行政村加快發展有線電視。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新聞出版局牽頭的工作
努力繁榮新聞出版事業,著力打造一批文化精品,不斷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要。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文化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體育局牽頭的工作
採取財政補助、村集體投資和吸引社會投資等多種措施和辦法,加快農村體育健身場館建設,建立起布局合理的縣、鄉(鎮)、村三級體育設施體系。
協同單位:省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各市人民政府。
八、胡蘇平副省長負責的工作(巨憲華副秘書長協助)
(一)省公安廳牽頭的工作
1.狠抓道路運輸安全工作。
協同部門:省交通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加強對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整治,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努力建設“平安三晉”。
協同部門:省教育廳、國家安全廳、司法廳、地稅局、工商局、宗教局、監獄管理局、信訪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國稅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國家安全廳牽頭的工作
加強國家安全工作。
協同部門:省國家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司法廳牽頭的工作
1.搞好法律援助工作,維護婦女、兒童、殘疾人和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協同部門:省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婦聯、殘聯、法制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強基層司法所的基礎建設。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交通廳牽頭的工作
狠抓治理超限超載工作。
協同部門: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組成員單位。
(五)省衛生廳牽頭的工作
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積極構建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人事廳、勞動保障廳、建設廳、人口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物價局、編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牽頭的工作
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管理服務機制,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牽頭的工作
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大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力度,提高全社會誠信水平。
協同部門:“信用山西”建設領導組成員單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八)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的工作
積極發展質量認證等中介服務業。
協同部門: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牽頭的工作
堅持品牌興晉戰略,著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產業帶動性強的知名品牌,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科技廳、公安廳、財政廳、農業廳、商務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的工作
加強食品藥品市場監管,確保食品藥品安全。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監委、公安廳、財政廳、商務廳、衛生廳、工商局、質監局、糧食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九、張建民秘書長負責的工作
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牽頭的工作
加強政府法制工作。
協同部門:省財政廳、編辦等省直有關部門。
十、劉俊謙省長助理負責的工作
(一)省農業廳牽頭的工作
繼續加強雁門關生態畜牧經濟區、中南部無公害果菜經濟區和東西兩山雜糧乾果經濟區建設。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水利廳、林業廳、農機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有關市人民政府。
(二)省中小企業局牽頭的工作
積極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的發展,為非公有制經濟加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各個領域的生力軍作用。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經委、地稅局、工商局、法制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十一、劉維佳省長助理負責的工作
省農業廳牽頭的工作
1.引導幫助農民調整最佳化種養結構,按照社會化大生產的思路,推進種植業和養殖業走標準化、規模化和產業化發展道路,努力發展綠色高效優質農業,提高農業比較效益。
協同部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質監局、環保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2.繼續實施農民工轉移培訓工程,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鼓勵發展中介服務組織,提高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
協同部門:省教育廳、公安廳、財政廳、勞動保障廳、建設廳、扶貧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
第三部分:省人民政府重大專題調研任務責任分解
一、于幼軍省長負責的調研任務(張建民秘書長、劉俊謙、劉維佳省長助理協助)
(一)關於加快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的調研;
(二)關於完善農村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調研;
(三)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調研。
二、薛延忠常務副省長負責的調研任務(待定協助人)
(一)關於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調研;
(二)關於加強和規範非稅收入管理的調研。
三、梁濱副省長負責的調研任務(羅清宇副秘書長協助)
(一)關於完善農村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調研(配合省長);
(二)關於深化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調研。
四、靳善忠副省長負責的調研任務(段建國副秘書長協助)
(一)關於山西省重點耗能行業、企業節能降耗途徑及措施的調研;
(二)關於進一步深化重點領域、重點園區、骨幹企業三個層面發展循環經濟的調研;
(三)關於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社會保障體系的調研。
五、牛仁亮副省長負責的調研任務(李順通副秘書長協助)
關於推進全省環境污染治理政策系統化的調研。
六、宋北杉副省長負責的調研任務(王洪岐副秘書長協助)
(一)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調研(配合省長);
(二)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調研。
七、張少琴副省長負責的調研任務(郭慧民副秘書長協助)
(一)關於加快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的調研(配合省長);
(二)關於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調研。
八、胡蘇平副省長負責的調研任務(巨憲華副秘書長協助)
(一)關於改革完善鄉鎮衛生院人才機制、提高農村基層衛生機構服務水平的調研;
(二)關於改革體制機制,加強監督,確保食品市場安全的調研。
九、張建民秘書長負責的調研任務
關於建立預防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工作機制、提高政府應急管理水平的調研。
十、劉俊謙省長助理負責的調研任務
關於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壯大縣域經濟實力的調研。
十一、劉維佳省長助理負責的調研任務
關於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對策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