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2012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編制。本報告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概述,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情況,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七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2012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 檔案類別:公開報告
  • 地點:山東省
  • 發布年份:2012
簡介,內容,

簡介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編制。本報告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情況,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七部分。

內容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概述
2012年,我委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辦法》等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檔案精神,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台,創新政府信息公開方式,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制度化,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了我委政府信息,拓寬了公開範圍,進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水平。
(一)組織領導機制健全。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機制,明確由委分管領導任組長,辦公室、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的貫徹落實《條例》領導小組,明確委辦公室、信息中心為省經信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部門,負責及時指導、協調、督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各處室、直屬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審核及公開本部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完善,公開流程規範。為進一步推進和規範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條例》和《辦法》規定,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要求,修訂完善了《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建立了保密審查、信息發布、監督保障等相關工作機制,通過細化信息公開的範圍,強化信息公開審核機制,加強信息公開監督考核,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有效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2012年,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589條,其中涉及機構職能類信息3條;發展規劃類信息34條;政策法規類信息137條;業務工作類信息1399條;人事信息類信息16條。
(二)公開平台。我委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是通過“山東經信網”和“中國·山東”入口網站公開政府信息,同時根據需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獲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開。同時,在委機關開設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方便公眾免費查閱。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2年我委收到要求公開相關政府信息的申請3條。其中以網站提交形式申請的2條,以信函形式申請的1條。根據有關規定和申請人要求,我委受理公開申請2條並及時向申請人作了答覆,另外1條為其他單位職能內容,向申請人作出了解釋和說明。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2年,我委沒有對依申請要求提供政府信息收費的事項,沒有收取複印、遞送等成本費用的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2年,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六、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2012年,我委積極推進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各事業單位根據政信息公開的要求,明確了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部門和人員,按照委政務公開相關制度開展信息公開工作。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與國家要求和公眾期待相比仍存在不足之處: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方式還有待進一步拓展。
2013年,我委將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繼續探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接受基層民眾和企業的廣泛監督;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積極探索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擴大公開內容和範圍,力爭該公開內容全部公開;繼續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學習培訓工作,使政府信息公開成為工作人員自覺恪守的責任、義務和自覺行為,推動我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一個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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