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港口管理辦法》經2004年4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通過,2004年5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6號發布。該《辦法》共27條,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港口管理辦法
- 發布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6號
- 發布時間:2004年5月17日
- 施行時間:2004年7月1日
《山東省港口管理辦法》經2004年4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通過,2004年5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6號發布。該《辦法》共27條,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港口管理辦法》經2004年4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通過,2004年5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6號發布。該《辦法》共27條,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6號《山東省...
《山東省水運口岸開放範圍內涉外作業點管理辦法》已經山東省政府同意,現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 9月15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全省水運口岸開放範圍內涉外作業點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口岸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涉外作業點是指在水運口岸開放範圍內,需要對外啟用...
《山東省水運口岸開放範圍內新增涉外作業點管理辦法》是山東省出台的地方法規,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水運口岸開放範圍內新增涉外作業點審批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已開放港口口岸新建碼頭啟用等有關問題的批覆》(國函〔2002〕120號)精神和《山東省口岸綜合管理條例...
《山東省水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是2000年11月2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2024年1月,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對該規章予以廢 止。檔案全文 (2000年11月2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13號發布 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第一條 為加強水路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
《山東省鼓勵外商投資建設經營港口碼頭的暫行規定》是1994年11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鼓勵外商投資建設經營港口碼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設經營港口碼頭企業,均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外商投資建設經營港口碼頭是指外國...
2.提高通航保障能力。重點實施11項工程,加快建設一系列港口航道、錨地和防波堤設施,強化航道常態化疏浚維護,加快推進沿海航路和大船錨地的規劃選劃工作,進一步提升山東港口群靠泊掩護、錨地避風和通航保障水平。(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山東海事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沿海各市政府,省港口集團)3.強化...
《山東省縣級海域使用規劃管理辦法》是2013年11月1日實施的管理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縣級海域使用規劃管理,科學利用、有效保護海域資源,促進海洋經濟健康、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列》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海域...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託,現就《山東省青島前灣保稅港區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作如下說明:一、立法的必要性 保稅港區是我國沿海港口與陸域相融合,政策最優、功能最強、效率最高的特殊監管區,也是致力於建立國際自由港的先行區、試驗區,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格局中戰略地位尤為突出。青島...
(五)因特殊情況在外國及港澳台的港口、島嶼停泊時,不得擅自登入。第十九條 出海船員在海上揀拾的船舶、漁(網)具,應及時報告並上繳主管部門或公安邊防機關;揀拾的反動宣傳品和淫穢物品,必須立即上繳公安邊防機關,不得擴散和隱匿。第四章 處罰與裁決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警告、10...
2003年9月26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3年9月26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 自2004年1日1日起施行 根據2004年5月27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山東省國內船舶搭靠外輪暫行管理辦法 (1988年7月23日)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國內船舶搭靠外輪的管理,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依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內船舶”系指航行於我省對外開放港口的國內的交通船、供給船、拖船、駁船、漁船等民用船舶;“外輪”...
《日照市海洋漁業船舶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海洋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漁業船舶所有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漁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山東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七)在漁業港口內進行漁業船舶建造、船體改造或者大 修、中修等活動的;“(八)未按照規定編隊生產的;“(九) 漁業船員臨水作業未穿著救生衣、吊裝作業未佩戴 安全帽或者酒後駕駛漁業船舶的.”8、刪去第十六條、第二十九條.解讀 2014年11月10日,省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漁業船舶管理辦法》(以下...
其他阻礙執行職務的行為。第四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治理超限和超載運輸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2003年11月4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山東省超員和超限運輸車輛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據介紹,《辦法》於2015年11月23日經省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5年12月8日,郭樹清省長簽發第294號省政府令予以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聞發布會上,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司家軍介紹,近年來,山東省內河航運事業快速發展,目前全省有內河水運企業226家,其中船舶經營人181家、港口經營人45家,內河...
為加強我省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業安全,保護水域環境,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山東省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管理辦法 山東省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安全監督管理...
根據《漁業法》、《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積極推動《山東省實施漁業法辦法》《山東省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管理條例》《山東省漁業資源保護辦法》等法規規定的修改完善,加快推進海洋環境保護、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漁船管理、水生生物資源養護、休閒漁業管理、漁業生產安全和漁業港口管理等方面法規規章的制定和完善。
第二十六條對違反本規定同時又違反《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條例》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依照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可以並處警告,扣留或吊銷證書、證件,罰款五十至二百元:(一)未按規定配備號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