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商標戰略實施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

2010年11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0〕104號印發《關於推進商標戰略實施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4部分。

主要任務是: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的商標意識;結合產業政策,全面推進商標戰略;強化服務職能,建立健全商標服務體系;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商標戰略實施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10〕104號
  • 印發時間:2010年11月9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0年11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商標戰略實施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商標戰略實施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
魯政發〔2010〕104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大力推進商標戰略實施,充分發揮商標在促進轉方式、調結構中的重要作用,現就推進商標戰略實施促進我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做到行政監管與促進發展、服務大局、維護權益、依法行政相統一,完善商標法律制度,積極服務市場主體,提高企業商標註冊、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充分發揮商標在我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增強綜合競爭力中的重要作用,為建設創新型山東提供有力支撐,努力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15年在我省建立體系完善、運行順暢的商標培育、管理、運用和保護工作機制,形成註冊及時、使用規範、保護有力、服務到位的商標發展環境,打造一批在國內和國際市場上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產品或服務品牌,為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奠定堅實基礎。
(一)註冊商標總量持續增長。到2015年,全省註冊商標總量超過31萬件(平均每年註冊2萬件以上)。
(二)商標發展質量進一步提高。到2015年,全省擁有中國馳名商標超過280件(平均每年增加15件),山東省著名商標達到3000件(平均每年增加200件)。
(三)商標產業布局更加合理。到2015年,傳統優勢行業形成馳名商標群、著名商標群。高新技術、金融、物流及文化等產業的商標註冊率明顯提高。高新技術企業的商標註冊率達到80%以上,並培育和發展20件以上中國馳名商標、350件以上山東省著名商標。服務商標總量比2009年底增長20%以上,培育和發展5件以上中國馳名商標、150件以上山東省著名商標,不斷提高全省服務商標的知名度和競爭力。
(四)商標保護的法治環境不斷完善。商標管理和行政執法體系不斷完善,商標案件當年結案率達到95%以上;商標投訴渠道暢通,商標投訴和舉報的回覆率達到100%;行政執法與刑事追究銜接順暢,重大假冒侵權行為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企業自我保護意識明顯增強,商標保護機制初步建立;市場主體、社團組織和公民的商標保護意識進一步提高;行政保護、司法保護、社會保護和企業自我保護相結合的商標保護體系基本形成。
(五)商標發展的社會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商標法律宣傳的普及面不斷拓寬,全民商標認知程度不斷提高,市場主體的商標意識不斷增強,尊重和保護商標的良好社會氛圍基本形成,促進商標發展的政策體系和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務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的商標意識。建立政府主導、主管部門負責、新聞媒體支持、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商標法律宣傳工作體系。注重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堅持普及性與專業性相結合的原則,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商標宣傳活動。以“世界智慧財產權日“、“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為契機,廣泛宣傳商標法律知識。有針對性地解決市場主體遇到的商標問題,增強企業利用商標拓展市場的經營意識、爭創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戰略意識、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權利意識。尤其注重對高新技術、金融、物流及文化等支柱產業的商標宣傳,引導企業及時將自主創新成果、文化創意成果進行商標註冊。加大商標國際註冊的宣傳力度,鼓勵企業申請商標境外註冊,幫助和推動企業積極進行海外維權。
(二)結合產業政策,全面推進商標戰略。將商標戰略實施與產業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優先扶持高新技術等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商標發展,充分發揮商標在優勢傳統產業中的作用,深入開展“商標興農“工作,大力扶持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企業發展。
1.積極扶持支柱產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商標發展。以產業政策為導向,以高新技術等支柱產業為重點,加強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產業以及服務業的商標註冊;幫助企業完善商標管理制度,對其中具有潛力的商標進行重點扶持和培育;指導企業綜合運用商標、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對自主創新成果、文化創意成果進行立體、交叉保護。
2.充分發揮商標在優勢傳統產業中的作用。在化工、機械、紡織、服裝、家電、建材、造紙、製藥、輪胎、食品等優勢傳統產業升級改造過程中,提升商標在商品中的附加值,使商標在傳統產業的最佳化重組和規模擴張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3.深入開展“商標興農“工作。充分挖掘具有山東特色的農副產品和手工藝品發展潛力,鼓勵和指導相關組織申請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鞏固提高特色優勢和品牌優勢。大力推行“公司+商標+基地(農戶、合作社或協會)“的產業化經營模式,進一步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充分發揮商標在農業現代化、產業化中的作用,提高農業生產的市場化、規模化、集約化程度。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商標興農“工作經驗。
4.積極支持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企業發展。對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企業,分行業、分階段地進行商標法律知識和商標戰略培訓,提高企業利用商標、保護商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力爭在全省支柱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中形成若干個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群,將個體優勢轉化為行業優勢。支持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企業通過收購、兼併、控股等多種途徑進行商標品牌重組,促進生產要素向優勢品牌聚集;支持企業通過許可使用、連鎖經營等方式,促進商標品牌做優、做強、做大。
(三)強化服務職能,建立健全商標服務體系。
1.加快建設商標監管服務平台。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步調的要求,建設高標準商標資料庫和監管服務系統。依託商標資料庫打造集商標註冊信息、商標預警、商標巡查、商標印製、商標培育、商標監管和指導服務功能於一體的高效商標管理系統,逐步實現商標檔案數據化、行政指導常態化和商標管理規範化,實現商標管理系統信息平台、行政指導平台和商標監管平台的有機統一。加強與山東省智慧財產權網的合作,積極探索建立全省統一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為全省企業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智慧財產權服務。
2.積極創建商標戰略示範城市(區)、示範企業。在創建國家級商標戰略示範城市(區)、示範企業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省級商標戰略示範縣(市、區)、示範鄉鎮、示範企業、特色示範專業村工作。推動各地區、各企業不斷提高商標註冊、運用、保護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商標價值,拓展商標內涵,更好地發揮商標在促進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3.提升企業管理和保護商標能力。引導和推動企業建立以確權、用權、維權為核心的商標管理制度和商標保護機制,提高商標運用和應對競爭的能力。指導企業制定商標戰略,完善企業在商標註冊、使用、許可、轉讓、質押、投資、市場調查、侵權處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指導和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商標印製管理制度,防範商標侵權。推動和指導企業辦理海關自主智慧財產權備案手續,加強商標海關保護。
4.指導企業做好馬德里商標註冊試點工作。省工商局要積極做好馬德里商標註冊試點工作,宣傳普及商標國際註冊知識,引導企業利用馬德里體系進行商標國際註冊和保護。鼓勵企業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自主商標,提高自主商標商品出口比例;幫助定牌加工企業完善加工委託協定,建立法律風險的防範機制,減少商標侵權行為的發生;建立企業海外商標維權機制,為企業海外維權提供全方位的諮詢服務;對發展自主品牌的加工企業在商標服務、維權及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推薦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
5.發揮行業協會和商標代理組織的作用。充分發揮商標協會的橋樑紐帶作用,引導企業實施商標戰略,促進企業品牌建設。支持消費者協會、個體私營協會和各行業協會發揮優勢,促進商標工作發展,推動行業協會在商標信息交流、維護會員商標權益、海外商標申請和培育、申請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加強商標代理組織和商標代理人的監督管理,建立商標代理組織和商標代理人信用記錄、信用等級評價和失信懲戒等監管制度。引導並推動商標代理組織實現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依法代理。規範商標代理服務執業行為,取締非法代理。支持商標代理、交易、諮詢、評估、法律服務等服務機構發展,發揮商標代理服務在企業商標註冊、運用和管理中的促進作用。
(四)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建立受理及時、反應迅速、程式合法、處理得當的商標行政執法機制。將日常執法與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堅持嚴厲打擊與規範治理並舉,標本兼治,著力治本,致力於長效機制的建立。與智慧財產權職能部門加強合作,依法追究商標侵權人的法律責任,保護商標專用權。
1.充分發揮工商部門的職能優勢。進一步理順省、市、縣(市、區)工商局三級執法機構的事權劃分,進一步完善商標行政執法體系。認真做好商標侵權案件的受理和處理工作,加強與商標權利人的溝通,擴大案件線索,追查假冒侵權源頭。對成規模的商品批發零售市場實施重點監管,著力從制度上解決流通領域的商標侵權問題。遵循《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等國際公約的規定,依法保護涉外商標。
2.加強各職能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建立工商部門與智慧財產權、質量技術監督、海關等部門的聯繫配合機制,完善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情況交流和案件通報,形成統一協調的商標行政保護體制。積極探索淮海經濟區、華東六省一市等區域保護合作機制,共同打擊跨區跨境商標侵權行為。加強工商部門與公安以及司法機關之間的協作,嚴格執行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商標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程式,有效遏制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犯罪行為。
3.加大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保護力度。健全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資料庫,與企業名稱信息系統同時運行,嚴把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關,禁止他人將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註冊為同行業新設立的企業名稱字號的行為;依法制止跨類使用馳名商標的行為,防止馳名商標被淡化;對跨類使用著名商標和其他知名商標的行為要根據商標權利人投訴立案調查,並報請國家工商總局認定馳名商標;嚴厲查處侵犯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4.保護展會智慧財產權和特殊標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全省展會商標保護工作細則,切實做好各類展會期間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加大對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全運會標誌、世博會標誌、亞運會標誌以及其他特殊標誌專用權的查處力度,維護國家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商標戰略工作由省工商局牽頭組織實施,省法制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知識產權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質監局、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農業廳、青島海關等部門配合。各市政府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突出重點,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積極搞好商標戰略與產業政策、區域政策、科技政策、貿易政策的有效銜接,重點在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和魯南臨港產業帶等資源優勢明顯的地區、優勢比較突出的產業和技術領先的商品和服務中培育高知名度商標,充分發揮商標促進支柱產業振興、傳統優勢產業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作用。部署開展示範城市(區)、示範企業、示範鄉鎮、特色示範專業村工作,有計畫、分步驟地推進示範單位建設,並建立試點追蹤調查機制,促進商標戰略實施。大力支持市、縣(市、區)政府針對區域經濟發展特點,制定和實施地區和行業商標戰略,完善商標扶持政策,推進自主創新和自主商標培育工作,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按年度編制《山東省商標發展報告》,為各級政府決策和企業發展提供參考依據。
(三)完善商標發展激勵機制。對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及經核准註冊的地理標誌集體、證明商標的商標權主體,市、縣(市、區)政府可按照《山東省智慧財產權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主要用於商標宣傳、商標戰略實施和商標專用權保護。支持金融機構開展註冊商標權質押貸款業務,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及社會資金加大對商標信息開發利用、商標服務的投入力度。對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符合政府採購規定的,予以優先採購。
(四)加強商標人才建設。對商標行政管理人員進行輪訓,切實提高監管水平和服務意識。對企業註冊登記人員進行商標培訓,減少企業名稱權與商標權的衝突。選派商標業務骨幹參加上級舉辦的業務培訓,參與香港、日本、歐洲、美國等地的智慧財產權合作交流項目。保持商標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加強對商標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組織商標代理人參加業務培訓,提高代理人的服務水平。對我省主要行業協會的骨幹企業開展商標法律知識的普及和培訓,在企業中建立健全商標管理制度,形成企業、社會和政府相互促進、齊抓共管的商標保護和激勵機制。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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