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2〕31號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重點任務、主要政策和措施3部分18條。
重點任務是:進一步最佳化體育產業布局;精心打造體育產業品牌;大力發展體育健身市場;努力開發體育競賽表演市場;做大做強體育用品業;積極推進體育場館運營業;穩步發展體育彩票業;協調推進相關產業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12〕31號
- 印發時間:2012年9月12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2年9月1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實施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實施意見
魯政發〔2012〕31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體育產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體育產業,對於拓展體育發展空間,提高人民民眾健康素質、生活質量和競技體育水平,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推進經濟文化強省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省各級、各有關部門積極推動體育產業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從總體上看,我省體育產業發展水平還不高,活力還不強,健全的市場體系和良好的發展環境尚未形成,與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體育文化需求、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還不相適應。為加快發展體育產業,按照國務院部署,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1.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滿足廣大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多層次體育需求為目標,堅持深化改革、開拓創新,加快建立完善有利於體育產業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構建體育產業服務體系,不斷繁榮體育市場,增加體育市場供給,推動體育產業又好又快發展,將體育產業培育成新的經濟成長點,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加快建設經濟文化強省作出積極貢獻。
2.發展目標。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規模優勢的體育產業園區,形成一批體育產業重點企業和企業集團,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體育產業品牌;建立以體育服務業為重點,優勢突出、結構合理的體育產業體系和規範有序、繁榮發展的體育市場;形成多種所有制並存,各種經濟成分競相參與、共同興辦體育產業的格局;體育彩票發行量、承辦年度全國以上比賽數量保持在全國前列;居民人均體育消費顯著增加,體育服務貿易較快發展,體育產業從業人數占全社會就業人數比例和體育產業增加值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明顯提高;形成體育公共服務與市場服務相互結合、體育事業與體育產業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點任務
3.進一步最佳化體育產業布局。統籌規劃全省體育產業發展,結合我省實施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等重點區域帶動戰略,加強區域體育產業的分工協作,依託各地資源、產業優勢和體育傳統,培育體育健身、賽事開發、場館服務、用品製造等優勢產業,建設一批梯次發展、特色鮮明的體育產業群。繼續支持德州樂陵國家級體育產業基地加快發展,同時加強規劃引導和政策推動,高起點、高標準培育2-3個國家級體育產業基地和10個左右省級體育產業基地,充分發揮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
4.精心打造體育產業品牌。著力壯大體育市場主體,扶持、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產權和競爭實力的體育產品生產重點企業,增強我省體育產業的整體實力。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加大科技創新力度,不斷推動體育產業品牌建設,以品牌優勢帶動體育產業的發展。重點打造2-3個國際知名的體育用品品牌,培育2-3個國際一流的體育賽事和一批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品牌賽事,創建一批具有國際影響的體育培訓品牌。適時組建省級體育產業集團,鼓勵有條件的市組建體育產業集團。
5.大力發展體育健身市場。在認真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加快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基礎上,積極培育以俱樂部為主體的體育健身市場,引導大眾體育消費。以城市社區為重點,通過自主培育和積極引進等方式,加快發展適合不同消費需求的體育健身俱樂部;以體育單項協會和人群協會為主線,突出普及性強的足球、籃球、排球、桌球、羽毛球、網球、田徑、游泳、腳踏車、棋牌等民眾喜聞樂見的健身項目,加快發展體育協會式俱樂部;結合當地體育文化傳統和山川湖海等自然資源條件,以戶外運動基地、體育旅遊線路和產品為重點,加快建設體育休閒旅遊式俱樂部,促進經常性體育健身消費。積極推行健身行業服務標準,促進健身服務業規範發展。
6.努力開發體育競賽表演市場。借鑑吸收國內外體育賽事組織運作的先進經驗,探索完善體育賽事市場開發和運作模式,積極引導規範各類體育競賽和體育表演的市場化運作。支持各地依託當地自然人文資源,積極申辦、承辦市場化運作的國際、國內高水平賽事,打造有影響、有特色的賽事品牌。鼓勵企業舉辦商業性體育比賽。繼續加強足球、籃球、排球、桌球、棋類等全國聯賽項目俱樂部建設,支持各地新建競技體育職業俱樂部,開展職業聯賽。
7.做大做強體育用品業。繼續加大對體育用品製造業的扶持力度,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一批體育訓練競賽器材、健身器材、運動服裝生產企業,在全省打造若干個富有特色的先進體育用品製造業基地,進一步提升我省在國內外體育用品業中的地位。大力培育引進體育健身設備製造企業,研發生產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體育用品製造專用設備。積極引導體育用品生產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加強科技研發和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充分運用市場機制,整合資源,擴大規模,提高我省體育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占有率。
8.積極推進體育場館運營業。堅持公共體育設施的公益性原則,積極探索市場運營管理機制,不斷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使用效率,為社會提供優質公共體育服務。政府對用於民眾健身的體育設施日常運行和維護給予經費補助,並根據其向民眾開放的程度,在用水、用氣、用電、用熱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扶持和培育一批體育場館專業管理運營公司,借鑑國際通行的委託管理等新型管理手段,實行專業化管理,逐步推進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促進體育設施管理業的形成和發展,快速提升我省體育設施建設、營運和創收水平。
9.穩步發展體育彩票業。認真貫徹落實《彩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規範有序、監管有力的體育彩票銷售管理體制。進一步最佳化市場布局,完善銷售網路,培育和拓展縣、鄉體育彩票市場,不斷擴大發行量。健全發行銷售監督機制,強化發行銷售風險防控體系,加大體育彩票宣傳和打擊私彩力度,確保體育彩票業安全發展。
10.協調推進相關產業發展。發揮體育產業的綜合效應和拉動作用,促進體育與文化、教育、旅遊、科技等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充分利用體育項目、設施等資源,培育一批體育旅遊的精品線路、賽事和景區,加快發展體育旅遊業。加強對國民體質監測和體育運動康復技術成果的市場開發和推廣,積極培育體育運動康復市場。大力發展體育培訓業,建立體育培訓資質認證制度,依託學校、體育協會和社團組織、俱樂部等建設培訓基地,廣泛開展體育培訓。以體育勞務、體育場館建設、技術培訓等為重點,逐步擴大我省的體育服務貿易。積極發展體育會展業,培育打造山東體育產業博覽會,支持各地引進世界體育產業知名品牌企業,創建體育會展基地。
三、主要政策和措施
11.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從2013年起,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含體育彩票公益金),設立省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主要以項目資助、貼息貸款和以獎代補等方式重點扶持體育產業基地建設、技術創新、品牌培育、人才培養及體育企業面向大眾的健身服務等。各級政府要加大對體育產業投入力度,各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也應設立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扶持體育產業發展。
12.強化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通過股票上市、企業債券、項目融資、資產重組、股權置換等方式籌措資金。鼓勵金融機構對體育企業給予信貸支持,並在國家允許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內給予利率優惠,合理確定貸款期限。積極鼓勵民間和境外資本投資體育產業,興建便民體育設施。鼓勵社會力量捐資設立體育類基金會,鼓勵境內外組織與個人向基金會提供捐贈和資助。
13.完善稅費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體育類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可按稅法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相關優惠政策。單位和個人從事與體育產業有關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體育健身俱樂部和國家正式公布的體育項目經營活動,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檯球、保齡球項目經營活動,按5%稅率徵收營業稅。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支出,可以按照稅法規定扣除。鼓勵社會捐贈體育事業,對企業、個人和其他社會力量向公益性體育事業的捐贈,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部分,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4.鼓勵和引導非公有資本進入體育產業。放寬準入條件,鼓勵非公有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等方式投資體育產業。鼓勵個人、企業、社會團體以多種形式參與興辦國家政策允許的各種體育經營企業,建設各類場館及健身設施。投資體育企業,設立註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允許其註冊資本在2年內分期注入,首期不低於所需註冊資本的二分之一。允許投資人以商標、品牌、技術、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體育企業,作價入股占註冊資本的比例不超過40%。
15.加強體育無形資產的開發和保護。加強對體育組織、體育賽事和活動名稱、標誌等無形資產的開發,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完善全省民眾性體育組織的市場開發模式,理順和明確各相關主體在市場開發活動中的身份及其相互關係。強化智慧財產權對各類體育企業的導向作用,提升體育產業的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鼓勵、推動體育企業實施商標戰略,增加體育產品商標內涵,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體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16.加快體育市場法制化、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明確監管主體及其管理職能和各類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規範體育市場主體行為,加強體育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體育市場規範發展。加強體育經營活動的安全監管,特別是對新興戶外運動、極限運動等高危險體育項目的經營活動,依法確定嚴格、規範、公開、透明的準入和開放條件、技術要求和服務規程,加強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及產品質量檢測,確保設施設備和管理服務符合要求,確保消費者人身安全。組織開展體育健身服務示範企業、體育用品製造業示範企業、體育旅遊休閒基地的創評工作。推行體育服務質量認證制度,建立和完善體育服務規範,提高體育服務水平。
17.切實加強體育產業人才培養。圍繞培養、引進、使用三個環節,大力培養懂體育、善創意、會經營的高端複合型體育經營管理人才和各種操作型、技能型、實用型人才。大力發展體育職業教育,鼓勵有關高等院校設立體育產業類專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職業培訓機構和體育企業建立體育產業教學、科研和培訓基地。加強體育產業從業人員的崗位職業培訓,推進體育職業技能鑑定制度和從業人員資質認證制度,規範職業標準,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強體育產業人才培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注重引進高水平體育經營、研發、管理人才,為體育產業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證。
18.加強對體育產業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體育產業,把體育產業作為重要的經濟成長點納入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和組織實施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根據不同地區的比較優勢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對體育產業發展進行統籌布局、重點突破,促進形成體育產業發展的聚集區、示範區。要完善體育產業統計體系,建立體育產業信息發布制度,為巨觀調控提供信息支持。要建立健全體育產業工作領導機制,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的協調運轉機制,定期研究部署和協調解決重點和難點問題。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