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年)的批覆》是2016年8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年)的批覆
- 發文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魯政字〔2016〕173號
- 發文時間:2016年8月15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年)的批覆》是2016年8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年)的批覆 [1] 魯政字〔2016〕173號 省環保廳: 你廳《關於申請批准〈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年)〉的請示》(魯環發〔2016〕13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三)2016年7月,《山東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論證、報批。 (四)2017年10月底前,各市全面完成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及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區和邊界勘定工作;完成其他紅線區的詳細勘界...
一、省政府原則同意《山東省水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你們負責印發並牽頭組織實施。要通過實施《規劃》,加快形成以水資源節約為前提,水系連通、雨洪利用為重點,綜合治理、生態保護為支撐,集跨流域調水大動脈、防洪...
2010年8月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0〕73號印發《關於加強土地綜合整治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土地綜合整治的重大意義;土地綜合整治的目標任務和原則;突出工作重點,明確政策措施;加強領導,務求實效4部分...
《山東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是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和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正式印發的。出台背景 “十三五”時期,全省上下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統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
第二條 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國家公園的規劃建設、資源保護、利用管理、社會參與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國家公園的具體範圍和功能區劃,以國家批覆為準。第四條 國家公園內全民所有的自然資源資產屬於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土地及其附屬資源...
《總體規劃》實施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識、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端正城市發展指導思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
海洋特別保護區的選劃、建設和管理,由省自然資源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條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應當嚴格遵守生態保護紅線,符合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環境保護規劃、重點海域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和有...
規劃期至2030年,分兩個階段推進實施,第一階段為“十四五”時期,即2021年至2025年,第二階段從2026年至2030年。中期展望至2035年,遠期展望至本世紀中葉。本規劃是山東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檔案,是編制專項...
規劃期至2030年,分兩個階段推進實施,第一階段為2023年至2025年,第二階段為2026年至2030年。2023年10月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山東省沿黃生態廊道保護建設規劃(2023—2030年)》。發布信息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沿黃...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單位: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山東省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
(省自然資源廳、山東黃河河務局牽頭,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綜合整治灘區土地。黃河灘區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應當滿足河道行洪需要,發揮灘區滯洪、沉沙功能。在黃河灘區內,不得新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設立新的...
(省自然資源廳、山東黃河河務局牽頭,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綜合整治灘區土地。黃河灘區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應當滿足河道行洪需要,發揮灘區滯洪、沉沙功能。在黃河灘區內,不得新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設立新的...
認真落實習近平在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視察山東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南水北調東線等重大戰略、重大工程,全面提升南四湖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水平,特編制本規劃。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與國家和省政府今後出台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放管服”規定不一致的,從其規定。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8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9日。《關於印發〈山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