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內容
魯政辦發〔2013〕2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月23日
規劃
山東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
為切實加強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根據《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國辦發〔2012〕31號)要求,編制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動物疫病防治取得顯著成效。近年來,我省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基礎不斷強化。獸醫法律法規體系基本形成,出台了《
山東省動物防疫條例》和有關應急預案。獸醫管理制度不斷完善,落實了地方政府責任制,建立了強制免疫、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區域化管理等制度。工作體系逐步健全,初步構建了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動物疫病監測、檢疫監督、獸藥質量監察和殘留監控、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得到改善。科技支撐能力不斷加強,一批流行病學研究、新型診斷試劑研製、綜合防治技術集成示範等科研成果轉化為實用技術和產品。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不斷健全,部門間協作配合不斷深化。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有效防控了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
重大動物疫病,有力保障了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第十一屆全運會等重大活動的動物產品安全,為促進全省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高人民民眾生活水平、保障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
(二)動物疫病流行狀況日趨複雜。近年來,全省動物疫病病種多、病原複雜、污染面廣、畜禽隱性帶毒的現象仍然存在,重大動物疫情發生的風險仍然很大,
布魯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有出現局部散發乃至流行的可能,
禽白血病、
豬偽狂犬病等其他動物疫病也存在局部流行的風險。隨著畜牧業生產規模不斷擴大,養殖密度不斷增加,畜禽感染病原機會增多,病原變異幾率加大,新發疫病發生風險增加。
(三)動物疫病防治形勢更加嚴峻。人口增長、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對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要求不斷提高,全省動物疫病防治正在從有效控制向逐步淨化消滅過渡。現代獸醫工作定位和任務發生深刻變化,正在逐步向以動物、人類和自然和諧發展為主的方向過渡,我省獸醫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能力和水平亟需提升。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快,動物疫病對動物產品國際貿易的制約更加突出。目前,我省獸醫管理體制改革進展不平衡,基層畜牧獸醫機構和隊伍力量薄弱,動物防疫檢疫基礎設施和手段落後,動物衛生監督體系不健全,防控經費保障機制不完善,區域間發展不平衡,動物疫病防治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防治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重點撲滅、源頭淨化”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把動物疫病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程,以促進動物疫病科學防治為主題,以轉變獸醫事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施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的動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獸醫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水平,有計畫地控制、淨化和消滅嚴重危害畜牧業生產和人民民眾健康安全的動物疫病,為加快建設經濟文化強省,提前實現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各級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從業人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
---立足省情,適度超前。立足省情實際,準確把握動物疫病流行狀況,科學研判動物防疫工作發展趨勢,合理設定防治目標,實施科學防治。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我省不同區域特點,按照動物種類、養殖模式、飼養用途和疫病種類,分病種、分區域、分畜禽實行分類指導、差別化管理。
---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整合利用動物疫病防治資源,確定省級優先防治病種,明確省級事權和地方事權,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措施,加強示範推廣、項目帶動,統籌推進動物防疫各項工作。
(三)防治目標
到2020年,形成與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動物疫病綜合防治能力。按照國家動物疫病防治規劃,結合我省實際,口蹄疫(A型、亞洲I型、O型)、
高致病性禽流感、
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新城疫、
布魯氏菌病、奶牛結核病、狂犬病、馬鼻疽、馬傳染性貧血、
沙門氏菌病、
禽白血病、
豬偽狂犬病、
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徵(經典豬藍耳病)14種優先防治的國內動物疫病防控達到規劃設定的考核標準,其中,馬鼻疽、馬傳染性貧血到2015年提前實現消滅目標,生豬、家禽、牛、羊發病率分別下降到5%、6%、4%、3%以下。
牛海綿狀腦病、
非洲豬瘟、綿羊癢病、
小反芻獸疫、
牛傳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
豬水泡病、非洲馬瘟、H7亞型禽流感、
水泡性口炎、尼帕病、
西尼羅河熱、裂谷熱13種重點防範的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外來動物疫病防範和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全省省市縣三級獸醫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和技術支持體系更加健全,基層動物防疫體系不斷強化,動物疫病防控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基層動物防疫機構改革到位,人員、業務、經費等由縣級畜牧獸醫
行政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官方獸醫、執業獸醫、鄉村獸醫和村級防疫員隊伍建設更加健全。獸醫法律法規和科技保障體系更加完善,財政投入機制更加穩定,獸醫公共服務能力和社會化服務水平全面提高。
三、總體策略
(一)
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計畫防治策略。有計畫地控制、淨化、消滅對畜牧業和公共衛生安全危害大的重點病種,推進重點病種從免疫臨床發病向免疫臨床無病例過渡,逐步清除動物機體和環境中存在的病原,為實現免疫無疫和非免疫無疫奠定基礎。基於疫病流行的動態變化,科學選擇防治技術路線。調整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病種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畜禽健康促進策略。嚴格執行畜禽養殖業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科學規劃畜禽養殖區域,根據環境資源的承載能力適度發展畜禽養殖。按照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發展要求,儘快提高養殖業準入門檻,降低畜禽散養比例。創新畜牧業生產經營體制,大力支持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養殖專業合作社,創建畜牧業產業化示範基地,提升養殖企業組織化程度。大力發展生態畜牧業。鼓勵、引導養殖企業探索推廣生態高效、循環共生飼養模式,發展健康循環產業。完善養殖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監管制度,提高
生物安全水平。嚴格執行種用動物健康標準,實施種畜禽場疫病淨化計畫,對重點疫病設定淨化時限。定期實施動物健康評估,推行無特定病原場(群)和生物安全隔離區評估認證。有序減少活畜禽跨區流通。引導養殖者封閉飼養,規範使用獸藥、飼料等投入品,加強管理,科學防病,定期監測,嚴格消毒,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
(三)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範策略。完善入境動物和動物
產品風險評估、檢疫準入、境外預檢、境外企業註冊登記、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嚴格引進品種檢疫。全面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視監測能力建設。
四、優先防治病種與區域布局
(一)優先防治病種。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動物衛生狀況,綜合評估經濟影響、公共衛生影響、疫病傳播能力,以及防疫技術、經濟和社會可行性等各方面因素,我省確定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4種國內動物疫病優先防治,並將根據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水生動物疫病、其他畜禽流行病、特種經濟動物疫病、寵物疫病、蜂病、蠶病等疫病流行狀況,以及上述疫病對全省經濟社會造成危害或潛在危害的狀況,適時調整優先防治範圍。各市、縣(市、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確定轄區內優先防治的動物疫病,除本規劃涉及的疫病外,還應將對當地經濟社會危害或潛在危害嚴重的其他動物疫病納入防治範圍。
(二)區域布局。我省對動物疫病實行區域化管理。
---全省優勢畜牧業產業帶。根據《山東省畜牧業振興規劃(2011-2015年)》重點支持的產業區建設,不同優勢產業帶重點強化不同畜種的疫病防治。高端禽肉產品出口加工區,重點強化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禽類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禽場疫病淨化。生豬生態生產區,重點強化口蹄疫、
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生豬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豬場疫病淨化。奶牛健康養殖區,重點強化口蹄疫、布魯氏菌病和奶牛結核病等奶牛疫病防治。肉牛肉羊高質高效產業區,重點強化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等牛羊疫病防治。
---人畜共患病重點流行區。全省加強布魯氏菌病和狂犬病防治,特別是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臨沂、德州、濱州、菏澤重點加強布魯氏菌病防治。
---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高風險區。對野生動物遷徙區(包括微山湖、東平湖、東營黃河入海口和威海天鵝湖等)以及海港空港所在地,加強外來動物疫病防範。
---動物疫病防治優勢區。加快推進國家投資建設的膠東半島無疫區評估認證工作。在黃河三角洲以及濟南、濟寧等自然屏障好、畜牧業比較發達、防疫基礎條件好的區域或相鄰區域建設無疫區。在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水平程度較高地區,加快推進
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五、重點任務
(一)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科學開展病原學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為疫情預警、防控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引導養殖企業採用先進適用技術和現代生產要素,加快轉變畜禽生產經營方式,大力推進畜禽養殖規模化、規範化、生態化,積極開展養殖糞污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綜合利用,淨化養殖環境,防止環境污染,提高動物飼養、屠宰等場所防疫能力。完善檢疫監管措施,嚴格執行活畜禽市場準入健康標準,提升檢疫監管質量水平,降低動物及動物產品長距離調運傳播疫情的風險。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和強制撲殺政策,建立撲殺動物補貼評估制度。完善強制免疫政策和疫苗招標採購制度,明確免疫責任主體,逐步建立強制免疫退出機制。完善區域化管理制度,積極推動無疫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口蹄疫(A型):到2015年,全省達到淨化標準;到2020年,全省達到免疫無疫標準。口蹄疫(亞洲I型):到2015年,全省達到免疫無疫標準;到2020年,全省達到非免疫無疫標準。口蹄疫(O型):到2015年,膠東半島達到免疫無疫標準,其他區域達到控制標準;到2020年,膠東半島達到非免疫無疫標準,其他區域維持控制標準。高致病性禽流感:到2015年,祖代以上種雞場達到淨化標準,生物安全隔離區達到免疫無疫或非免疫無疫標準,膠東半島達到免疫無疫標準,其他區域達到控制標準;到2020年,所有種雞場達到淨化標準,生物安全隔離區和膠東半島達到非免疫無疫標準,其他區域達到免疫無疫標準。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到2015年,原種豬場達到淨化標準,其他備案的規模化養殖場達到控制標準;到2020年,所有種豬場達到淨化標準,全省達到控制標準。豬瘟:到2015年,原種豬場達到淨化標準;到2020年,所有種豬場達到淨化標準。新城疫:到2015年,祖代以上種雞場達到淨化標準,膠東半島達到控制標準;到2020年,所有種雞場達到淨化標準,全省達到控制標準。
(二)科學防治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頭管理和綜合防治,強化易感人群宣傳教育等干預措施,加強畜牧獸醫從業人員職業保護,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發生風險。對布魯氏菌病:強化牲畜定期檢測,科學建立免疫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牲畜強制撲殺補貼市場評估制度,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和
無害化處理措施。到2015年,膠東半島達到淨化標準,其他區域達到控制標準;到2020年,全省達到淨化標準。對奶牛結核病:採取檢疫撲殺、風險評估、移動控制相結合的綜合防治措施,強化奶牛健康管理。到2015年,膠東半島達到淨化標準,其他區域達到控制標準;到2020年,全省達到淨化標準。對狂犬病:建立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完善犬只登記管理,實施全面免疫,強化疫情監測,撲殺病犬。到2015年,病例數下降50%;到2020年,全省達到控制標準。
(三)加快淨化種畜禽重點疫病。引導、支持和監督種畜禽企業開展疫病淨化,尤其是垂直傳播動物疫病的淨化。嚴格執行種畜禽動物健康標準,強化定期監測和評估,開展無疫企業認證,定期發布無疫企業信息。引導種畜禽企業增加疫病防治經費投入。對種禽:重點淨化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
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4種疫病。到2015年,祖代以上種雞場達到淨化標準;到2020年,所有種雞場達到淨化標準。對種畜:重點淨化生豬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豬偽狂犬病、
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徵4種疫病。到2015年,原種豬場達到淨化標準;到2020年,所有種豬場達到淨化標準。
(四)儘快消滅馬鼻疽和馬傳染性貧血。加快推進馬鼻疽和馬傳染性貧血消滅行動,開展持續監測,對競技娛樂用馬以及高風險區域的馬屬動物開展重點監測。完善撲殺補貼政策,嚴格實施陽性動物撲殺措施。嚴格檢疫監管,建立申報檢疫制度。到2015年,全省消滅馬鼻疽和馬傳染性貧血。
(五)切實防範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強化跨部門協作機制,健全外來動物疫病監視制度、進境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分析制度,強化入境檢疫,在海港、空港所在地建立內外檢合作機制,提高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範能力。加強野生動物傳播外來動物疫病的風險監測。實施外來動物疫病防範宣傳培訓計畫,提高外來動物疫病發現、識別和報告能力。分病種制定外來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和技術規範,在高風險區域實施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合作與聯防聯控,健全技術和物資儲備,提高技術支持能力。
六、能力建設
(一)著力加強動物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建立以省、市、縣三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體,分工明確、布局合理的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網路。加快山東省畜牧獸醫綜合監測檢驗中心建設。加強國家動物疫情測報站管理,建設省級動物疫情測報站,完善以動態管理為核心的運行機制。建立動物衛生與疫病流行病學資料庫。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視監測網路運行管理。加強寵物疫病監測和防治。加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能力建設。加強疫病檢測診斷能力建設和
診斷試劑管理。充實各級獸醫實驗室專業技術力量。扶持鼓勵各級獸醫實驗室申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機構、質量技術監督機構等部門的認證認可。實施省、市、縣動物疫病監測計畫,增加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經費投入。到2015年,全省所有縣級獸醫實驗室均具備有效開展重大動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血清學檢測能力,50%的縣級獸醫實驗室和所有動物疫情測報站達到二級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具備有效開展病原學監測能力;到2020年,全省所有縣級獸醫實驗室均達到二級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具備有效開展病原學檢測能力。
(二)著力加強突發疫情應急管理能力建設。開展應急指揮平台建設,加快推進疫情報告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各級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指揮系統運行機制。健全動物疫情應急
物資儲備制度,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儲備應急處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資,配備應急交通通訊和疫情處置設施設備,增配人員物資快速運送和大型消毒設備。完善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完善疫病處置撲殺補貼機制,對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過程中強制撲殺、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給予補貼。將重點動物疫病納入畜牧業保險保障範圍。
(三)著力加強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能力建設。健全動物強制免疫基層工作網路,完善市、縣、鄉及村級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疫苗管理和消毒滅源,完善省、市、縣、鄉、村五級冷鏈體系和消毒設施設備。組織開展鄉村獸醫登記,優先從符合條件的鄉村獸醫中選用村級防疫員,實行全員培訓上崗。修訂完善村級防疫員選配和工作補貼政策,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加強企業從業獸醫管理,落實防疫責任。逐步推行在鄉鎮政府領導、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下,以養殖企業和個人為責任主體,以村級防疫員、執業獸醫、企業從業獸醫為技術依託的強制免疫模式。建立強制免疫應激反應死亡動物補貼政策。加強獸用生物製品保障能力建設。開展獸用生物製品使用效果評價。加強獸用生物製品質量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區域性獸用生物製品質量檢測中心。
(四)著力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建設。加強基層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能力建設,嚴格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保障日常工作經費,確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執法主體資格。實施官方獸醫制度,全面提升執法人員素質。強化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和養殖企業的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動物檢疫申報制度,規範基層動物防疫機構和檢疫申報點建設與管理,分階段實施基層動物防疫機構和
動物檢疫申報點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全省所有基層動物防疫機構和動物檢疫申報點均完成標準化建設。深入推進
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完善規範和標準,推廣快速檢測技術,強化檢疫手段,嚴格落實動物隔離、
無害化處理等措施。支持動物隔離場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建設。完善養殖環節病死動物及其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政策,探索建立病死畜禽回收補貼和無害化處理市場評估機制。強化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標準化建設,推行動物和動物產品指定通道出入制度。加強動物衛生證章標誌管理,到2015年全省基本實現電子出證。建立完善檢疫監管平台,對規模場、屠宰場、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等實施網路實時監控,實現全程動態監管,提高動物衛生檢疫監管水平。
(五)著力加強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全省統一的信息化監管平台,充分運用
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全省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建設,提高強制免疫疫苗管理、疫情監測預警、疫情應急指揮管理、獸醫公共衛生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動物診療管理、獸用生物製品監管以及執業獸醫考試和獸醫隊伍管理等信息採集、傳輸、匯總、分析和評估能力。加強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
(六)著力加強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能力建設。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加快構建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動物診療機構多元化發展,開展動物診療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動物診療機構管理。加強動物養殖、運輸等環節管理,依法強化從業人員的動物防疫責任主體地位。建立健全地方獸醫協會,不斷完善部門與行業協會的合作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投入,積極運用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手段,採取政府訂購、定向委託、獎勵補助、招投標等方式,引導經營性服務組織參與公益性服務,支持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效運行。制定
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加強對獸醫機構和獸醫人員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收費管理。
(七)著力加強區域化畜產品安全生產能力建設。加快推進膠東半島
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生物安全隔離區的國家評估和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官方認可,推進山東半島高端畜產品加工出口基地和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畜牧基地建設,提升畜產品國際競爭力。完善動物疫病控制、防疫監督、疫情監測和防疫屏障四大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區域防控合作及流通控制機制。加大區域化管理輿論宣傳的力度。加強動物隔離場、無害化處理場所規劃和建設。實施畜產品質量安全示範縣建設,健全完善畜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養殖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全面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七、政策保障
(一)法制保障。儘快修訂《
山東省動物防疫條例》,加快制訂和實施配套法規與規章,尤其是強化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官方獸醫與執業獸醫管理、活畜禽跨區域調運、動物流通檢疫監管、強制隔離與撲殺、種畜禽場疫病淨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疫情信息報告等方面的規定。完善獸醫管理相關制度。各市、縣(市、區)要根據當地實際,制定相應規章制度。
(二)體制保障。深入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健全獸醫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穩定和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要根據畜牧業經濟發展的實際,加強各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隊伍建設,以滿足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不斷完善以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為主體的新型獸醫制度,建立獸醫機構和隊伍的評價機制。建立起內檢與外檢、陸生動物與水生動物、養殖動物與野生動物協調統一的管理體制。建立畜牧獸醫、衛生、出入境檢驗檢疫、林業、公安、工商等部門信息溝通和聯防聯控機制。健全各類獸醫培訓機構,建立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培訓機制,加強技術培訓。充分發揮軍隊和武警部隊獸醫衛生機構在全省動物防疫工作中的作用。
(三)科技保障。支持開展動物疫病科學研究,推廣先進實用的
科學研究成果,提高動物疫病防治的科學化水平。充分利用動物疫病防控專家委員會、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以及省農業科學院、
山東農業大學、青島農業大學等教學、科研、推廣、套用單位的科技資源。將山東省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實驗室打造成區域重點實驗室。重點加強養殖集中區域的市、縣級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機構建設。強化獸醫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技術研究平台建設,增強獸醫科技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攻克一批制約動物疫病防治的關鍵技術。培養獸醫行業科技領軍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獸醫實用技術推廣骨幹人才。
(四)條件保障。縣級以上政府要將動物疫病防治納入本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將動物疫病監測、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管理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經費使用管理,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保證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省級財政對全省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的強制免疫、監測、流行病學調查、撲殺和無害化處理經費、省級疫情測報站建設與運轉經費以及種畜禽場疫病淨化、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經費給予適當補助,對經濟欠發達縣給予政策傾斜,並通過省級科技計畫(專項)等對相關領域的研究進行支持。省級以下財政主要負擔各地強制免疫疫病的免疫、監測、撲殺和無害化處理經費,開展動物防疫所需的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以及專項動物疫病防治經費。生產企業負擔本企業動物防疫工作的經費支出。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編制和實施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進一步完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獸藥監察和殘留監控、動物疫病防治技術支撐等基礎設施。
八、規劃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動物防疫責任制落實到位。省政府建立領導協調機制,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縣級以上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轄區內動物疫病防治實際,科學制定本轄區動物疫病總的防治規劃和單項病防治計畫。對制定單項防治計畫的病種,要設定明確的
約束性指標,納入政府考核
評價指標體系,適時開展實施效果評估。對在動物防疫工作、動物防疫科學研究中作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二)明確部門職責,確保各項保障措施落實到位。畜牧獸醫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實施本規劃所需的具體措施、經費計畫、防疫物資供應計畫和考核評估標準,監督實施
免疫接種、疫病監測、檢疫檢驗,指導隔離、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措施的實施,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檢查,打擊各種違法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和相關規定加強財政投入和經費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出入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宣傳部門要正確引導輿論,加強動物防疫知識的普及和宣傳報導。衛生部門要加強人畜共患病人間疫情防治工作,及時通報疫情和防治工作進展。林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公安部門要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協助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強制撲殺和疫區封鎖工作;撲殺狂犬病染疫犬。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安排緊急調用防疫物資的運輸。商務部門要加強屠宰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冷鮮肉加工運輸和屠宰冷藏加工企業技術改造,建設鮮肉儲存運輸和銷售環節的冷鏈設施。軍隊和武警部隊要做好自用動物防疫工作,同時加強軍地之間協調配合與相互支持。其他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共同推進動物疫病的控制、淨化和消滅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