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畫》是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切實做好2020年全國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農業農村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組織制定的免疫計畫。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於2019年12月26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0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畫
- 印發機關:農業農村部
- 印發日期:2019年12月26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2月26日
印發信息,計畫全文,正文,附屬檔案,
印發信息
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2020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畫》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頸雅立擊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旋紙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部屬有關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切實做好2020年全國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我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組織制定了《2020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畫》。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農業農村部
2019年12月26日
計畫全文
正文
2020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畫
一、免疫病種及要求
(一)免疫病種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
(二)免疫要求
高致病性禽流感、蜜背凳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的群體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應達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芻獸疫免疫抗體合格率應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三)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對全國所有雞、鴨、鵝、鵪鶉等人工飼養的禽類,進行 H5亞型和 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對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的家禽、進口國(地區)明確要求不匙兆阿得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關企業按規定逐級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不實施免疫。
口蹄疫:對全國所有豬、牛、羊、駱駝、鹿進行 O型口蹄疫免疫;對全國所有奶牛和種公牛進行 A型口蹄疫免疫。此外,內蒙古、雲南、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所有牛和邊境地區的羊、駱駝、鹿進行 A型口蹄疫免疫,廣西對邊境地區牛羊進行 A型口蹄疫免疫,吉林、青海、寧夏對所有牛進行 A型口蹄疫免疫,遼寧、四川對重點地區的牛進行 A型口蹄疫免疫。除上述規定外,各省可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A型口蹄疫免疫動物種類。
小反芻獸疫:對全國所有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開展小反芻獸疫非免疫無疫區建設或已退出免疫的省份,可不實施免疫。
布魯氏菌病:在布魯氏菌病一類地區,對除種畜外的牛羊進行布魯氏菌病免疫,種畜禁止免疫;各省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是否對奶畜免疫,確需免疫的,養殖場可向當地縣級以上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逐級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備案後,以場群為單位採取免疫措施。在布魯氏菌病二類地區,原則上禁止對牛羊實施免疫,需免疫的,養殖場可向當地縣級以上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逐級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准後,以場群為單位進行免疫。
包蟲病:在包蟲病流行區,對種羊進行程式化免疫,對新生羔羊、補欄羊及時進行免疫。
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各地應執行國家防治雄承槳再指導意見有關要求。
二、疫苗種類
經國家批准使用的 H5+H7亞型高致愉歸危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疫苗(見附屬檔案)。
三、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是強制免疫主體,依據《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免疫接種,建立免疫檔案,做好免疫記錄,並接受畜牧獸醫機構的監督檢查。
四、職責分工
根據國務院有關檔案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畫。
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計畫,負責組織強制免疫疫苗的調撥、保存和使用監管。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相關的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負責開展使用環節強制免疫效果評價。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監督檢查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
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主管部門組織做好強制免疫疫苗的採購工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協調同級財政部門,確保強制免疫補助經費(包括疫苗採購費用,以及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員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落實到位。加強經費使用謎舉頌監管,確保經費專款專用,規範合理使用。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畫實施工作。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各地應按照本計畫要求,結合防控實際,及時制定本省(區、市)強制免疫計畫實施方案。對散養動物,採取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規模養殖場及有條件的地方實施程式化免疫。
(二)規範疫苗採購和使用管理。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會同省級財政主管部門,加強疫苗採購工作的監督管理。各地應建立健全本部門疫苗採購制度,完善內部管控體系,嚴格規範疫苗採購活動。疫苗採購應以質量、免疫效果、價格和售後服務等綜合指標為評判標準。禁止疫苗企業惡意競標、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參與競標和超出使用範圍宣傳等行為,一經發現,將相關違規企業列入黑名單。應建立健全疫苗採購供應、監督管理、報廢和無害化處理制度,制定實施疫苗配送計畫,加強疫苗運輸和保存管理,實行全程冷鏈運輸。
(三)組織開展免疫技術培訓。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組織開展省級免疫技術師資培訓。各級畜牧獸醫機構要組織做好鄉鎮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疫苗及診斷試劑供應企業要做好培訓、技術服務等工作。免疫時應按照要求及時更換注射針頭,做好消毒和個人防護。
(四)完善免疫記錄。鄉鎮畜牧獸醫機構、村級防疫員、養殖場(戶)要做好免疫記錄,確保免疫記錄與畜禽標識相符。養殖場(戶)要詳細記錄畜禽存欄、出欄、免疫等情況,特別是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信息。
(五)落實報告制度。省級畜牧獸醫機構按月報告疫苗採購情況,各級畜牧獸醫機構按月報告免疫情況。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制度。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收集、統計免疫信息,按時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並及時報告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六)推進“先打後補”。各地要加快推進“先打後補”,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力爭在2020年實現規模養殖場全覆蓋。強化信息手段支撐,借鑑青島市“先打後補”信息化管理試點的經驗做法,推進強制免疫補助線上申請、自動審核及“一卡通”發放系統開發建設,以規模養殖場線上填報的畜禽飼養量、疫苗使用量(疫苗二維碼、疫苗包裝瓶照片)為依據,結合國家獸藥產品追溯信息系統數據,核算發放補助資金。對目前不符合“先打後補”條件的養殖場可暫實施省級疫苗集中採購,並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強制免疫工作。
(七)評估免疫效果。各級畜牧獸醫機構要加強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對畜禽群體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組織開展補免;對開展強制免疫“先打後補”的養殖場(戶),要組織開展免疫效果抽查,確保免疫效果;對轄區內的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農業農村部將組織開展兩次定期檢查,視情況組織隨機抽檢,並通報檢查結果。
六、監督管理
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處理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級畜牧獸醫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強制免疫疫苗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疫苗生產行為。全面實施獸藥“二維碼”管理制度,加強疫苗追蹤和全程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疫苗行為。
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組織實施疫苗質量監管工作,對疫苗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對生產企業實行督導檢查;進一步強化強制免疫疫苗採購、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檢驗。
七、經費支持
按照《農業部 財政部關於調整完善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農醫發〔2016〕35號)要求,對國家確定的強制免疫病種,中央財政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畜禽統計數量和疫苗補助標準等因素,測算中央財政強制免疫補助規模,切塊下達各省級財政,對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經費、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和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工作,以及對組織落實強制免疫政策、實施強制免疫計畫、購買防疫服務等予以補助。
省級財政部門根據疫苗實際招標價格和需求數量,結合中央財政安排的疫苗補助資金,據實安排省級財政補助資金。
八、其他
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轄區內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增加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病種和區域,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附屬檔案:國家批准使用的有關疫苗目錄
附屬檔案
國家批准使用的有關疫苗目錄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H5N1 Re-11株+Re-12株+H7N9 H7-Re-2株);
2.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細胞源,H5N1 Re-11株+Re-12株+H7N9 H7-Re-2株);
3.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H5N2 rSD57株+rFJ56株,H7N9 rGD76株)。
二、口蹄疫
1.口蹄疫O型滅活疫苗;
2.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3.口蹄疫A型滅活疫苗;
4.口蹄疫O型-A型二價滅活疫苗;
5.口蹄疫O型-A型二價合成肽疫苗。
三、小反芻獸疫
小反芻獸疫活疫苗。
四、布魯氏菌病
1.布病活疫苗A19株;
2.布病活疫苗M5株;
3.布病活疫苗M5-90株;
4.布病活疫苗S2株。
五、包蟲病
羊棘球蚴病基因工程苗。
經國家批准使用的 H5+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疫苗(見附屬檔案)。
三、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是強制免疫主體,依據《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免疫接種,建立免疫檔案,做好免疫記錄,並接受畜牧獸醫機構的監督檢查。
四、職責分工
根據國務院有關檔案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畫。
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計畫,負責組織強制免疫疫苗的調撥、保存和使用監管。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相關的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負責開展使用環節強制免疫效果評價。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監督檢查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
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財政主管部門組織做好強制免疫疫苗的採購工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協調同級財政部門,確保強制免疫補助經費(包括疫苗採購費用,以及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員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落實到位。加強經費使用監管,確保經費專款專用,規範合理使用。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畫實施工作。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各地應按照本計畫要求,結合防控實際,及時制定本省(區、市)強制免疫計畫實施方案。對散養動物,採取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規模養殖場及有條件的地方實施程式化免疫。
(二)規範疫苗採購和使用管理。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會同省級財政主管部門,加強疫苗採購工作的監督管理。各地應建立健全本部門疫苗採購制度,完善內部管控體系,嚴格規範疫苗採購活動。疫苗採購應以質量、免疫效果、價格和售後服務等綜合指標為評判標準。禁止疫苗企業惡意競標、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參與競標和超出使用範圍宣傳等行為,一經發現,將相關違規企業列入黑名單。應建立健全疫苗採購供應、監督管理、報廢和無害化處理制度,制定實施疫苗配送計畫,加強疫苗運輸和保存管理,實行全程冷鏈運輸。
(三)組織開展免疫技術培訓。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組織開展省級免疫技術師資培訓。各級畜牧獸醫機構要組織做好鄉鎮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疫苗及診斷試劑供應企業要做好培訓、技術服務等工作。免疫時應按照要求及時更換注射針頭,做好消毒和個人防護。
(四)完善免疫記錄。鄉鎮畜牧獸醫機構、村級防疫員、養殖場(戶)要做好免疫記錄,確保免疫記錄與畜禽標識相符。養殖場(戶)要詳細記錄畜禽存欄、出欄、免疫等情況,特別是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信息。
(五)落實報告制度。省級畜牧獸醫機構按月報告疫苗採購情況,各級畜牧獸醫機構按月報告免疫情況。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制度。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收集、統計免疫信息,按時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並及時報告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六)推進“先打後補”。各地要加快推進“先打後補”,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力爭在2020年實現規模養殖場全覆蓋。強化信息手段支撐,借鑑青島市“先打後補”信息化管理試點的經驗做法,推進強制免疫補助線上申請、自動審核及“一卡通”發放系統開發建設,以規模養殖場線上填報的畜禽飼養量、疫苗使用量(疫苗二維碼、疫苗包裝瓶照片)為依據,結合國家獸藥產品追溯信息系統數據,核算發放補助資金。對目前不符合“先打後補”條件的養殖場可暫實施省級疫苗集中採購,並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強制免疫工作。
(七)評估免疫效果。各級畜牧獸醫機構要加強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對畜禽群體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組織開展補免;對開展強制免疫“先打後補”的養殖場(戶),要組織開展免疫效果抽查,確保免疫效果;對轄區內的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農業農村部將組織開展兩次定期檢查,視情況組織隨機抽檢,並通報檢查結果。
六、監督管理
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處理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級畜牧獸醫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強制免疫疫苗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疫苗生產行為。全面實施獸藥“二維碼”管理制度,加強疫苗追蹤和全程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疫苗行為。
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組織實施疫苗質量監管工作,對疫苗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對生產企業實行督導檢查;進一步強化強制免疫疫苗採購、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檢驗。
七、經費支持
按照《農業部 財政部關於調整完善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農醫發〔2016〕35號)要求,對國家確定的強制免疫病種,中央財政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畜禽統計數量和疫苗補助標準等因素,測算中央財政強制免疫補助規模,切塊下達各省級財政,對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經費、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和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工作,以及對組織落實強制免疫政策、實施強制免疫計畫、購買防疫服務等予以補助。
省級財政部門根據疫苗實際招標價格和需求數量,結合中央財政安排的疫苗補助資金,據實安排省級財政補助資金。
八、其他
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轄區內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增加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病種和區域,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附屬檔案:國家批准使用的有關疫苗目錄
附屬檔案
國家批准使用的有關疫苗目錄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H5N1 Re-11株+Re-12株+H7N9 H7-Re-2株);
2.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細胞源,H5N1 Re-11株+Re-12株+H7N9 H7-Re-2株);
3.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H5N2 rSD57株+rFJ56株,H7N9 rGD76株)。
二、口蹄疫
1.口蹄疫O型滅活疫苗;
2.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3.口蹄疫A型滅活疫苗;
4.口蹄疫O型-A型二價滅活疫苗;
5.口蹄疫O型-A型二價合成肽疫苗。
三、小反芻獸疫
小反芻獸疫活疫苗。
四、布魯氏菌病
1.布病活疫苗A19株;
2.布病活疫苗M5株;
3.布病活疫苗M5-90株;
4.布病活疫苗S2株。
五、包蟲病
羊棘球蚴病基因工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