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減負清單

《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減負清單》旨在切實減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負擔、社會事務進校園負擔、相關報表填寫負擔、抽調借用教師帶來的負擔、校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帶來的負擔等5個方面;2021年1月15日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減負清單》,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減負清單
  • 印發機關: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 印發時間:2021年1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15日 
轉發信息,轉發通知,清單內容,內容解讀,

轉發信息

發文機關: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標  題: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減負清單》
發布日期:2021-01-15

轉發通知

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減負清單》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減負清單》,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通知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減輕中國小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減負清單》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減輕中國小教師負擔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黨委常委會會議和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引導和督促落實。各級教育部門要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發揚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精神,在教育系統內全面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二、規範工作程式,完善治理體系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統一部署和依法依規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工作。各部門開展涉及中國小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實行年度計畫和審批報備制度,每年1月報同級黨委辦公廳(室)、政府辦公廳(室)研究審核,由黨委辦公廳(室)統一報黨委審批。按照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教育部門按要求依程式統籌安排中國小校和教師的各類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直接向中國小校和教師安排布置任務;統籌安排中國小校和教師的各類報表填寫、數據採集、教育統計、調研等工作,每年11月組織中國小教師在全國教師信息系統等平台填寫更新基本信息,健全各類教育信息資料庫,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一次採集多次使用;統籌規範抽調借用中國小教師事宜,從嚴規範借用中國小教師行為。
  三、實行清單管理,強化監督問責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在2021年6月底前開展一次集中清理,確保涉及中國小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針對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社會事務進校園、相關報表填寫、抽調借用中國小教師等事項,分類列出減負清單,實行清單管理。經各級黨委審批同意的中國小校和教師減負清單、事項,要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社會公開發布。各級教育部門公布舉報電話和信箱,引導社會共同監督中國小教師減負工作。中國小教師減負成效納入對市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堅持定期督導與長期監管相結合,對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要嚴肅問責。

清單內容

山東省中國小教師減負清單
一、切實減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負擔
  1.嚴禁各部門組織實施未經審批報備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涉及中國小安全或學生、教師健康的,可按有關程式備案後實施。
  2.嚴禁在涉及中國小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中層層簽訂責任狀。不得工作剛安排就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
  3.嚴禁以調研指導、學習考察、工作調度、觀摩交流等名義變相開展中國小校或教師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夾帶搞評比打分、排名通報。
  4.不得在中國小教師職稱評審、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和專業技能競賽等評比考核中設定繁瑣的評審程式和材料,不得以考試成績、升學率、學歷、論文、獎項作為唯一性評價指標。
  二、切實減輕社會事務進校園負擔
  5.嚴格規範、合理安排中國小校和教師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6.嚴格規範學校和教師參與維護穩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消防安全、防愛滋病等重要專項工作,不得安排中國小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場所開展相關工作或布置硬性任務,影響中國小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7.嚴格規範文明、衛生、綠色、宜居、旅遊等城市創先評優活動,涉及中國小校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式統籌安排,原則上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勤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街道社區安排中國小校和教師參與社區建設時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8.嚴禁強制中國小校和教師參與各類徵文、論文評比、案例評選、宣傳稿件報送、演講比賽、座談研討、徵求意見、學習交流等活動。嚴禁開展教育部門年度計畫以外的各類教育宣傳活動。
  9.嚴禁安排學校停課出人出場地或借用學校場地舉辦招商、慶典等有關活動。嚴禁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商業廣告或藉機收費活動等進入校園。嚴格控制中國小校承擔各類社會考試次數和教師監考次數。
  三、切實減輕相關報表填寫負擔
  10.嚴格規範涉及中國小校和教師的報表填寫工作,杜絕重複上報、多頭填寫。
  11.嚴禁強制要求中國小校和教師填寫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問卷調查、調研材料、課題研究數據等。
  12.嚴格規範省市縣三級教師評先樹優和資質評定活動。
  四、切實減輕抽調借用教師帶來的負擔
  13.嚴格限制和規範有關部門抽調借用中國小教師幫助工作,對於借用中國小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並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
  14.嚴禁教育管理機構及其他非教學單位與中國小校混編混崗、占用教職工編制。嚴禁擠占、挪用、截留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嚴禁中國小教職工在編不在崗和“吃空餉”。
  15.嚴禁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長期在民辦學校任教,公辦學校在編教師不得在民辦學校領取報酬。
  16.嚴格規範各級各類教師培訓,不得硬性要求教師參加與專業發展無關的培訓活動。各級各部門不得把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培訓任務攤派給教師。
  五、切實減輕校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帶來的負擔
  17.嚴禁中國小校和教師參與各類迎檢迎評等“面子工程”和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切實減輕教師尤其是班主任的事務性工作任務。
  18.不得硬性要求中國小教師、學生和學生家長關注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微信公眾號或通過網路投票、點讚、答題、知識競賽、推廣宣傳等方式開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19.嚴格限制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國小校會議檔案數量,不得在工作群、政務APP上濫發通知、隨意安排工作任務,不得要求教師隨時回復工作群信息。
  20.不得簡單以教師學習筆記厚不厚、線上學習時間長不長、政務APP分數高不高等評價教師政治學習成效。不得將教師在政務APP學習情況與各級各類檢查評比硬性掛鈎。不得簡單以微信工作群、政務APP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製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實際工作評價。

內容解讀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過程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減輕中國小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對抓好中央檔案貫徹落實高度重視,要求拿出具體舉措推進落實。
教師工作點多面廣線長,教師隊伍占據事業單位人員半壁江山,有關中國小教師負擔過重報導時有出現,成為廣大基層教師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中國小教師減負意見的出台,有利於切實減少對中國小校和教師不必要的干擾,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讓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落實好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二、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切實減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負擔、社會事務進校園負擔、相關報表填寫負擔、抽調借用教師帶來的負擔及校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帶來的負擔等5個方面。在正文部分強調了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主體;規範工作程式,完善治理體系;實行清單管理,強化監督問責等要求。
(一)在加強組織領導和壓實工作責任方面。提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減輕中國小教師負擔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黨委常委會會議和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發揚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精神,在教育系統內全面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二)在規範工作程式和完善治理體系方面。提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統一部署和依法依規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工作。按照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教育部門按要求依程式統籌安排中國小校和教師的各類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統籌安排中國小校和教師的各類報表填寫等工作,統籌規範抽調借用中國小教師事宜。
(三)在實行清單管理和強化監督問責方面。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對社會事務進校園、抽調借用中國小教師等事項實行清單管理,並向社會公開發布。將中國小教師減負成效納入對市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
(四)在減負清單方面。對照中央要求,提出了20條嚴格禁止或限制性的要求。
1.針對督查檢查評比考核項目繁多、不規範等問題,提出了4條要求。一是嚴禁各部門組織實施未經審批報備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二是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精神,提出嚴禁在涉及中國小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中層層簽訂責任狀。三是嚴禁以調研指導、工作調度等名義變相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四是不得在中國小教師職稱評審等評比考核中設定繁瑣的評審程式和材料,不得以考試成績、升學率、學歷、論文、獎項作為唯一性評價指標。
2.針對社會事務進校園給教師帶來負擔的問題,提出了5條要求。一是嚴格規範、合理安排中國小校和教師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二是嚴格規範學校和教師參與維護穩定、防災減災等重要專項工作。三是嚴格規範教師參與城市創優評先等活動。四是嚴禁開展教育部門年度計畫以外的各類教育宣傳活動。五是嚴禁安排學校停課出人出場地或借用學校場地舉辦招商、慶典等活動。
3.針對報表填寫過多、評先樹優名目多等問題,提出了3條要求。一是嚴格規範中國小校和教師報表填寫工作。二是嚴禁強制要求教師填寫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問卷調查等材料。三是嚴格規範省市縣三級教師評先樹優和資質評定活動。
4.針對抽調借用教師的問題,提出了4條要求。一是嚴格限制和規範有關部門抽調借用中國小教師。二是嚴禁非教學單位與中國小校混編混崗、占用教職工編制。三是按照中央編辦等4部門《關於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中國小教職工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嚴禁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長期在民辦學校任教,公辦學校在編教師不得在民辦學校領取報酬。四是嚴格規範各級各類教師培訓活動。
5.針對校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我省專門提出了“切實減輕校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帶來的負擔”4條要求。一是嚴禁學校和教師參與各類迎檢迎評等“面子工程”和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二是不得硬性要求中國小教師、學生和學生家長關注微信公眾號或通過網路投票等方式開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三是嚴格限制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國小校會議和發文數量。四是對線上學習成效評價教師等情況做出限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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