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行動方案

《安康市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行動方案》已經安康市委常委會、安康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17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17日
  • 發布單位: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健委等12部門《關於印發健康中國行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動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衛疾控發〔2019〕63號)、《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GB/T 29433—2012)、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的通知》(教基一〔2012〕15號)等檔案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豐富“德潤安康”內涵,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心理健康教育作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工作體制機制,強化政策條件保障,建強專職教師隊伍,健全學校心理輔導機構,織密家校社共育網路,提升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進學生身心和諧可持續發展,為全市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礎。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
  1.強化頂層設計。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落實“健康安康2030”行動綱要,將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作為教育、衛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工作計畫,細化配套措施,加強統籌推進,整體提升區域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2.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轄區內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明確牽頭領導,落實專門人員,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協同聯動機制,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履行齊抓共管職責,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全力支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3.完善學校落實機制。各學校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將心理健康教育始終貫穿於教育教學全過程,明確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責任部門,加快建立以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核心,班主任和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骨幹,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家庭家長協同共育的心理健康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要重點加強心理輔導室和家長學校建設,不斷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專業化水平。
  (二)加強心理健康師資隊伍建設
  1.配齊配足教師。各縣(市、區)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補充年度計畫,調整最佳化中國小校崗位設定,配齊配足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到2022年底,所有中國小(含教學點)應配備至少1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力爭到2024年底,全市所有學生規模1000人以上的中國小校或有200名以上寄宿學生的寄宿制學校,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自2023年起,新招錄的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應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資格證或國家心理諮詢師資格證。
  2.加強培養培訓。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市縣兩級教師培訓計畫,作為班主任及各學科教師崗前培訓、業務進修、日常研修的必修內容,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養培訓和骨幹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專兼職教師的心理健康知識教學、諮詢輔導、危機干預和親職教育指導能力。到2024年,全市實現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訓全覆蓋,專、兼職教師培訓學時分別達到30和12學時要求。
  3.保障教師權益。人社、教育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教師職稱評審辦法,在教師職稱評審中,按照申報人數對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單獨設定評審組,對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申報高級職稱予以傾斜。各學校要將兼職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入工作量,保證專職心理健康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三)深化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建設
  1.系統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把心理健康教育作為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校本或地方課程,列入課表,保證每班每兩周不少於1課時,每學期至少開展2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題班會課或心理講座,引導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心理健康教育課應以互動和體驗活動為主,避免將其作為心理學知識的普及和心理學理論的教育,防止學科化醫學化傾向。
  2.全員全程滲透心理健康教育。要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構建和諧民主的師生關係。將學科知識的傳播與心理品質的培養有機結合,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組織作用,結合體育、美育、勞動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吸引學生參加各種健康向上的班團隊活動、校園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引導學生珍惜生命、熱愛生活,做到自尊自信、理性平和。
  3.注重開展心理健康教學研究。市縣兩級教研機構要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員,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專項課題,可藉助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專家、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學術團體等專業優勢和智庫功能,廣泛開展體系化研究,定期組織開展經驗交流與專題研討,評選心理健康教育優秀課題套用案例成果,推動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化發展。
  4.發揮第三方機構專業指導作用。市場監管、民政部門要加強對社會心理諮詢服務機構的準入管理,人社部門要強化對心理諮詢服務人員的從業資格審查管理,教育部門要遴選確定適合中小學生心理特點的社會心理諮詢服務機構,為學生和家長提供規範化、專業化服務。社會心理諮詢服務機構和相關公益組織進入中國小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相關活動,要嚴格執行國省市有關“活動進校園”規定,須經屬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後方可實行。嚴禁學校擅自引入社會心理諮詢服務機構或相關公益組織,嚴格杜絕以心理諮詢服務為名向學生或家長推銷圖書、保健品、心理健康課程等商業服務。
  (四)抓好心理輔導與危機干預
  1.規範心理輔導管理。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縣級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統籌項目資金加快學校心理輔導室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確保2022年內全市心理輔導服務體系全面建立。學校心理輔導室要保證每日常態開放,小規模學校要確保每日開放時間不少於1小時,充分利用校內課後服務時間,適當延長開放時間,為中小學生提供優質的心理健康服務。各鎮(辦)中心學校的心理輔導服務要覆蓋鎮(辦)所有教學點學生。組織開展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創建工作,各縣(市、區)每年應創建市級以上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3所以上。
  2.切實強化日常預防。建立完善“學校—年級—班級—宿舍(個人)”四級預警網路,健全動靜態結合的心理危機篩查制度,加強春季、入學季、考試季、畢業季等時間節點學生心理健康常態化排查。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應由學校心理輔導室定期開展心理測評,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長檔案並做好全程保密,嚴禁給學生“貼標籤”。
  3.精準做好危機干預。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各學校制定心理危機緊急處置預案,完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流程。各學校要強化危機干預意識,及時發現危機事件並做好應急處理,對發現有厭世情緒、自殺企圖或有自殘自殺行為等情況的,應立即採取措施,組織實施干預。對疑似有精神障礙或情緒、行為異常的學生,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及時會商研判,指導家長和學生尋求專業醫療幫助。加強重大疫情、重大災害等特殊時期受影響學生的應急心理援助,有效開展心理撫慰、疏導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4.積極推進醫教協作。衛健部門要合理規劃布局區域內精神衛生醫療資源,加快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等開設精神(心理)科,加強精神病專科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健全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聯片包抓轄區學校衛生責任制度,推動構建心理諮詢、心理危機干預與精神疾病診治、患者管理、康復服務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對學校的支持協作機制,為中小學生提供及時高效轉介服務。對已發現的有重大心理安全隱患並已超出學校工作或能力範圍的學生,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各學校要積極與家長溝通,指導家長及時轉介到綜合醫院的專科或專科醫院進行診斷治療,並建立跟蹤反饋制度。人社、教育部門要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按標準為學校衛生室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研究完善學校專職醫務(保健)人員專技職稱晉升機制。
  5.妥善處置極端事件。針對因心理健康問題引發的校內極端事件,各校要立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第一時間聯繫學生家長,並在當地教育、公安、衛健等部門指導下核實情況、及時處理,做好事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對利用網路進行惡意炒作者,網信、公安等部門要快速介入,合力做好應對。
  6.加強教師心理健康工作。要把教師心理健康作為教師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定期開展教師心理健康監測評估,幫助教師學會自我心理調適,增強壓力應對能力。要關心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減輕中國小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和《陝西省中國小教師減負清單》要求,為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創造良好環境。
  (五)構築多元協作育人模式
  1.深化親職教育服務。各級各部門要推動落實《親職教育促進法》,各級婦聯要組織開展各類家庭創建活動,建立健全親職教育指導機構,遴選組建親職教育專兼職隊伍,開展親職教育講座、諮詢指導服務,引導家長端正教育觀念,培育良好家風,關注自身和子女心理健康,依法履行監護責任,培養子女健康人格和良好行為習慣。
  2.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全面加強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規範化建設,引導家長加強親情關愛,改進教育方法,促進家校共育。各學校家長學校每年對家長開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知識培訓,提高家長預防、識別子女心理行為問題的能力。
  3.整合社會公共資源。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能職責,加強協調聯動,完善各項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大力淨化社會環境,全力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對貧困、留守、流動、殘疾和遭遇家暴、校園欺凌、喪親等處境不利學生提供及時的心理關愛和創傷干預。學校、村(居)委會、婦聯、共青團等機構和組織要密切關注兒童青少年成長環境,建立完善教師或家長暴力行為、學生欺凌行為、兒童青少年受虐待問題的舉報渠道,發現相關問題或可疑情況時,及時採取措施,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注重保護兒童青少年隱私。民政、婦聯、共青團等部門要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兒童之家、青年之家、家長學校或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等活動陣地,整合社會資源,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民政、文明委、衛健、共青團等部門要發揮協調職能,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心理諮詢室、社會工作站等搭建社區心理服務平台,支持引導精神心理衛生專家、心理援助志願者等專業力量,面向社區開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安康市綜治中心心理諮詢服務“安心線上”要對工作人員開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識培訓,不斷提升專業服務水平,並向兒童青少年及家長廣泛宣傳熱線號碼,鼓勵其有需要時撥打求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強化組織領導,落實政府職責,發揮部門職能,建立並完善定期調度與年度考核工作機制,細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實施路徑和步驟,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目標任務如期實現。
  (二)強化督導檢查。建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的督查考核問責機制,將其作為學校德育工作和“文明校園”“平安校園”創建重要指標,納入各中國小教育督導、辦學質量年終評定和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內容。市教體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加大對各縣(市、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進情況督導檢查力度,對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配備嚴重不達標、學校心理輔導機構建設進展緩慢、心理健康教育開展不力、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問題頻出的縣區和學校進行通報,對主管領導進行約談。
  (三)注重宣傳引導。通過各種媒體和方式加強心理健康知識宣傳,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心理健康教育主題活動,全方位提高學生、教師、家長及普通人群的心理健康素養,引導全民增強心理健康意識,推動全社會關心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構建家庭、學校、政府、社會、學生“五位一體”的心理健康教育格局。

政策解讀

 我市制定出台了《安康市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心理健康育教育工作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教育部先後出台《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中國小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2015年)》《健康中國行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動方案(2019-2022年)》等檔案,省教育廳等四部門出台《關於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陝教規範〔2021〕9號)和《陝西省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實施方案》(陝教基一辦〔2021〕3號)等檔案,對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為全面加強我市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科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發展,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二、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心理健康教育作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工作體制機制,強化政策條件保障,建強專職教師隊伍,健全學校心理輔導機構,織密家校社共育網路,提升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進學生身心和諧可持續發展,為全市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礎。
  三、主要內容  分為健全領導機制、加強隊伍建設、深化課程建設、抓好心理輔導、構築多元協作模式等五個方面18項具體任務。
  一是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領導,將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作為教育、衛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工作計畫,細化配套措施,統籌推進;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轄區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明確牽頭領導,落實專門人員,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協同聯動機制,各學校要加快建立以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核心,班主任和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骨幹,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家庭家長協同共育的心理健康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心理健康師資隊伍建設。要配齊配足心理健康師資隊伍,到2022年底,所有中國小(含教學點)應配備至少1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到2024年,所有學生規模1000人以上的中國小校和200名學生以上的寄宿制學校,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至少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自2023年起,新招錄的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應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資格證或國家心理諮詢師資格證。到2024年,全市實現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訓全覆蓋,專、兼教師培訓學時分別達到30和12學時要求。要按標準為學校衛生室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
  三是深化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建設。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為中國小德育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校本或地方課程,列入課表,保證每班每兩周不少於1課時,每學期至少開展2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題班會課或心理講座。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學研究,推動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化發展。
  四是抓好心理輔導與危機干預。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縣級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要加快學校心理輔導室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確保2022年內全市心理輔導服務體系全面建立。要建立完善“學校—年級—班級—宿舍(個人)”四級預警網路,健全動靜態結合的心理危機篩查制度,積極推進醫教協作,精準做好危機干預。
  五是構築多元協作育人模式。要深化親職教育服務,整合社會公共資源,系統構建家校社協同、醫教結合的心理危機干預機制。
  四、涉及範圍  文明委、人社局、衛健局、教體局、公安局、民政局、婦聯、共青團、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中國小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村(居)委會、社會心理諮詢服務機構、社會心理諮詢公益組織。
  五、注意事項  1.自2023年起,新招錄的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應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資格證或國家心理諮詢師資格證。
  2.社會心理諮詢服務機構和相關公益組織進入中國小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相關活動,要嚴格執行國省市有關“活動進校園”規定,須經屬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後方可實行。嚴禁學校擅自引入社會心理諮詢服務機構或相關公益組織,嚴格杜絕以心理諮詢服務為名向學生或家長推銷圖書、保健品、心理健康課程等商業服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