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審批指南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由尚志市計畫生育局、街、鄉(鎮)計生辦進行審批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審批
  • 聯繫電話:0451-56768006
  • 辦理機構:尚志市計畫生育局、街、鄉(鎮)計生辦
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程式,辦結時限,辦理依據,

辦理條件

離開戶籍所在地30天以上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市(行署)、縣(市)、鄉(鎮)從事務工、經商等或以生育為目的的異地居住的成年人口。

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已結婚的,應當同時交驗《結婚證》;已生育子女的,應當同時提交由施術單位或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避孕措施情況證明;計畫外生育的,應當提交處理情況證明。

辦理程式

凡申請辦理《婚育證明》的人員,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計畫生育部門辦理即可。

辦結時限

街道辦事處、鄉(鎮)計生部門接到申請人齊全、有效的證明材料後,應當即時辦理《婚育證明》。

辦理依據

1、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第1號令》(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2、2000年《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號》(黑龍江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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