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原名尚志市社會勞動保險公司,2004年更名為尚志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尚志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 成立時間:1986年
- 內設科室:辦公室、信息科、稽核科 等
- 辦公地點: 尚志路147號
機構簡介,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2006年末按上級統一要求,上劃省社保局垂直管理。主要負責我市區域內各企業、個體勞動者及社會自由人參加養老保險登記、繳費核定、個人帳戶管理、對全市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進行社會化發放工作。養老保險業務由最初的2項業務,發展到現在的養老金髮放、企業繳費、個人繳費、個人帳戶管理、養老金資格發放驗證等十二項社會保業務。目前我局現有職工34名,其中黨員29名,內設辦公室、信息科、稽核科、養老保險科等8個科室。辦公樓一樓設有養老保險業務大廳,為廣大民眾辦理養老保險業務。
機構設定
1、辦公室:負責擬定全局編制工作計畫、撰寫工作總結及全局的文字綜合工作;負責局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全局的各類宣傳工作;負責信息綜合、文書檔案、政務接待、工作目標管理、行政執法督查、公共關係、檔案收發管理、各類會議會務、保密保衛等行政管理事務;負責本局印鑑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幹部年度考核、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經費會計核算,以及經費收支預算、決算的編制和實施;負責組織擬定有關經費財務管理制度,經費財務管理和制度的實施;負責對經費財務活動情況、資金動態、費用開支進行分析,提出建議和措施;負責局內資產監督、審核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政府採購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後勤及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長交辦的其他事項的落實工作。
2、養老保險科室:負責尚志市行政區域內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工作;負責企業參保擴戶、登記、錄入單位個人信息、核定繳費基數及繳費額;負責調整企業月應繳養老保險額、單位信息變更及分戶、並戶、銷戶工作;負責為已繳費企業補辦參保手續、補錄信息工作;負責辦理未參保企業職工、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相關業務工作;負責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手冊審核工作;負責保險政策宣傳工作;負責給地稅局提供征繳計畫;負責承辦局長及主管副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3、賬戶管理科室:負責區域內參保人員的增減變動及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變更工作;負責管理託管中心人員及社會公益性崗位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負責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個人賬戶建立,個人賬戶實收處理工作;負責辦理國有並軌企業養老保險相關手續;負責個體勞動者參保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死亡、出國(境)定居一次性退費工作。負責農民工契約制職工返鄉,轉移及一次性退費工作;負責承辦局長及主管副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4、稽核科室:負責全市企業繳納養老保險基數、人數的稽查;負責組織全市企業養老保險年檢工作;負責稽核補費的收繳工作;負責新參保集體企業繳費能力認定工作;負責編制、管理稽核檔案和稽核報表填報工作;負責局內部業務審核及內控工作;了解、掌握、監測本局各階段中心工作和主要目標的完成進度;負責企業離退休(職)人員生存驗證的相關工作;負責承辦局長及主管副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5、財務科室:負責全市企業養老基金財務核算及管理工作;編制、匯總、報送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報表、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編制報送月、季、半年、全年、統計報表及綜合分析報告;負責基金財務狀況的分析及基金收入結算工作;負責轉移異地養老金結算工作;負責編制報送各類統計報表、綜合分析報告;負責承辦局長及主管副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6、待遇核發科室:負責建立和管理全市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資料及養老保險待遇支付台帳;擬定全市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預測和年度調整方案;負責離退休(職)人員養老金待遇審核、發放、調整、補發;監督、檢查委託郵政儲蓄等商業銀行進行社會化發放工作;負責離退休(職)人員參保信息變更、受理申報重新核定或終止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變更,及死亡離退休(職)人員的減員、離退休(職)人員的合併及分解工作;負責超法定退休年齡未參保人員的補費認定及待遇核定工作;負責承辦局長及主管副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7、信息科室:負責本局養老保險計算機系統網路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局養老保險計算機硬體設備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記錄和跟蹤“金保工程”計算機系統的運行情況,避免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證計算機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本局養老保險計算機信息系統業務許可權、人員許可權的設定、角色分配以及系統參數的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向省社保局、信息中心上報新增業務需求,並督促落實情況;負責與省市社保局、信息中心的協調、溝通工作,解決業務運行中出現的問題,保證解決問題的渠道暢通;負責與地稅部門進行養老保險收繳數據的傳輸、對接工作;負責承辦局長及主管副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8、社會化管理科室:負責全市企業離退休(職)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企業離退休(職)人員開展社會化服務大型活動;負責接收、管理離退休(職)人員檔案,嚴格執行閱檔規定;負責全局業務檔案規劃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局長及主管副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