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尚志市審計局
- 職責調整:取消地方性法規,調整監督範圍
- 主要職責:根據行政法規履行分內職責
- 內設機構:辦公室,法制審計股等7個機構
- 人員編制:37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地方性行政法規、規章的備案審查職責。
(二)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三)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政策法規。
(二)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2.市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3.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以及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4.市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5.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6.對市直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幹部以及鄉鎮黨政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7.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
8.市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收支審計。
(四)向市長提交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政府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六)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七)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八)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審計局設7個內設機構 :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及印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電子政務;擬訂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管理全局的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局的計算機系統管理維護工作;負責辦理全局的機構編制及其人員管理、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組織和指導全局的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
(二)法制審計股。
承擔審計規章和制度草案起草工作;審理審計業務事項;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審計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三)財政審計股。
負責審計市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負責匯總、起草市政府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報告和市人大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負責審計各鄉鎮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與市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捐贈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農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業、林業、土地等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規定,對國家和市級重點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其他建設項目和國有施工企業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經濟責任審計股。
負責對市政府部門、鄉鎮黨政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人員編制
尚志市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2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正職副職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