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管理辦法

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管理辦法

《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管理辦法(試行)》是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少工委研究制定的辦法,於2012年12月31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2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少工委
辦法發布,辦法全文,答記者問,

辦法發布

2012年12月31日,《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管理辦法(試行)》發布。
2023年10月13日,共青團中央、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少工委共同印發新修訂的《少先隊輔導員管理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少先隊總輔導員是黨的少年兒童工作者,是共青團選派的從事少先隊工作的專業人才,是少先隊輔導員隊伍的骨幹和少先隊相關學科建設的帶頭人。
第二條 建立少先隊總輔導員制度,是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落實少先隊組織根本任務、完善全團帶隊體制的重要組織保證,是保持少先隊工作專業性、連續性的重要舉措,是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必然要求。
第二章 崗位設定
第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鄉(鎮)要設定少先隊總輔導員崗位。
第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要求:
(一)在同級團委設立少先隊總輔導員崗位,使用行政編制,一般為非領導職務,名稱為“少先隊總輔導員”,專職專用。
(二)按不低於同級團委中層副職的標準配備,不得由同級團委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兼任。
(三)市(地、州、盟)團委一時難以找到符合崗位設定要求和任職條件人選的,可在一段時間內選聘行政編制外人員擔任少先隊總輔導員,同時要積極創造條件儘快在行政編制內選任少先隊總輔導員。
第五條 縣(市、區、旗)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要求:
(一)崗位設在同級團委。行政編制內外均可。條件不具備的,可採取聘請退休少先隊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由優秀大隊輔導員輪流掛職,設定社工崗位等方式。應專人專用,不得由同級團委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或直屬單位負責人兼任。
(二)辦公地應設在同級團委機關。
第六條 鄉(鎮)少先隊總輔導員一般由中心學校大隊輔導員兼任。符合條件的,應進入鄉(鎮)團委班子,任副書記或委員。
第七條 有條件的街道、社區,可設定少先隊總輔導員。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可設定少先隊名譽總輔導員。
第九條 少先隊總輔導員為退休返聘人員的,有條件的地方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給予一定的補貼。縣(市、區、旗)團委也可在上級團委支持縣級團委的工作經費中列支該項補貼。
第三章 任職條件
第十條 少先隊總輔導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二)忠誠黨的少年兒童事業,真心熱愛少年兒童和少先隊工作,竭誠為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服務,職業精神較強。
(三)具有較高的職業素質。了解和掌握少年兒童教育規律,有一定的理論研究水平;具有豐富的少先隊實踐經驗、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指導基層少先隊工作的能力。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少先隊總輔導員任職時,一般應具有少先隊工作或少年兒童教育工作5年以上經驗;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少先隊總輔導員任職時,一般應具有少先隊工作或少年兒童教育工作3年以上經驗。
第四章 基本職責
第十一條 少先隊總輔導員的職責是:
(一)在同級團委、少工委領導下,積極落實少先隊組織根本任務,為少先隊工作決策提供專業性意見,設計和實施本區域內少先隊重要活動,指導基層少先隊輔導員設計與實施少先隊活動。
(二)帶頭參與少先隊相關學科建設,推廣學科建設成果,開展少先隊工作研究。
(三)為本區域的少先隊輔導員培訓、職稱評聘等提供專業支持,幫助基層少先隊輔導員提升職業精神、提高職業素質、實現職業發展。
(四)了解和反映本區域基層少先隊輔導員的工作、學習、生活情況及訴求,參與協商解決。
(五)兼任本區域少先隊工作學會的具體工作。
(六)完成同級團委、少工委交辦的其他少先隊工作任務。
第五章 培 養
第十二條 少先隊總輔導員培訓納入共青團培訓體系和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體系,給予必要的培訓時間和經費保證。
第十三條 支持少先隊總輔導員參加繼續教育和攻讀少先隊相關學科學位。
第十四條 支持少先隊總輔導員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科研和培訓宣講活動。選派優秀少先隊總輔導員參加國內國際交流、考察。
第六章 管 理
第十五條 少先隊總輔導員由同級團委、少工委領導和管理。
第十六條 屬於行政編制的少先隊總輔導員,任職、考核、獎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相關組織人事規定、程式執行,在法定退休年齡前不受專職團幹部任職、晉升和轉崗的最高年齡限制。
第十七條 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少先隊總輔導員屬於行政編制外的,由同級團委、少工委選聘、考核、獎懲,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者應予以解聘。
第十八條 鄉(鎮)少先隊總輔導員由縣(市、區、旗)團委、少工委會同教育行政部門選聘、考核、獎懲,其崗位工作量可比照同校大隊輔導員崗位滿工作量的一半計算。
第十九條 少先隊總輔導員聘期與同級少工委任期相同,原則上在同級少工委換屆的同時聘任。少先隊總輔導員應至少聘滿一屆,鼓勵連聘。每屆聘期滿後,重新履行聘用手續。
第二十條 少先隊總輔導員因健康或其他原因長期不在崗,應及時調整,重新選任(聘)。
第二十一條 少先隊總輔導員考核每年進行一次,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檔案,與其聘用、獎懲、職務晉升或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掛鈎。
第七章 職業發展
第二十二條 屬於行政編制的少先隊總輔導員,根據工作年限、實際表現及崗位設定情況,按照同級團委中層副職、中層正職、領導班子副職對應的職級,逐級晉升非領導職務。
第二十三條 屬於專業技術崗位的少先隊總輔導員,其從事少先隊總輔導員工作的內容、工作量和成果應納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
第二十四條 在同等條件下,上一級少先隊總輔導員優先從擔任過下一級少先隊總輔導員的人員中選拔。鼓勵和支持少先隊總輔導員長期從事這一工作,向少先隊教育專家方向發展。將少先隊總輔導員隊伍作為共青團、教育系統後備幹部培養和選拔的來源。根據工作需要,向地方黨政部門推薦和輸送優秀少先隊總輔導員。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各級團委、少工委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全國少工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答記者問

問:請介紹一下《辦法》修訂的背景和意義。
答:2007年、2012年,團中央、全國少工委分別聯合教育部、原人事部制定了《少先隊輔導員管理辦法(試行)》和《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管理辦法(試行)》等檔案,在規範少先隊輔導員崗位設定、配備使用、培訓培養、考核激勵,提升隊伍建設的科學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推動少先隊輔導員更好履行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職責使命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少年兒童和少先隊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新時代少先隊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中共中央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少先隊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中央《意見》)對少先隊輔導員的政治標準提出明確要求,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面臨的形勢任務發生了新的變化,亟需與時俱進對《辦法》加以修訂完善。
這次修訂的《辦法》,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少年兒童和少先隊工作的重要論述,細化落實中央《意見》各項部署,貫徹落實團十九大精神,依據《中國少年先鋒隊章程》有關要求,對少先隊輔導員崗位設定、任職條件、崗位職責、聘任與退出、培訓、考核、激勵和保障作出進一步規範,是加強新時代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基本遵循。《辦法》的修訂和實施,對於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培養造就一支政治素質過硬、思想進步、作風正派、知識豐富、熱愛少年兒童的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具有重要意義。
問:請介紹一下《辦法》修訂的主要思路。
答:這次修訂《辦法》的總體考慮有:一是突出政治要求。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少年兒童和少先隊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落實黨中央關於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的重要要求,把政治標準放在第一位,全面聚焦少先隊輔導員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提升少先隊輔導員用“童言童語”開展政治引領的能力水平。二是堅持守正創新。在保持原有結構和主體內容穩定的前提下,依據中央《意見》的整體部署,貫徹落實團十九大和第八次全國少代會關於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的改革要求,集中吸收近年來中央有關部門檔案中的有益做法,充分採納基層在少先隊輔導員培訓、保障、激勵等方面探索形成的創新經驗,根據時代發展和工作需要,對相關條款進行充實、調整和完善,同時增寫少先隊校外輔導員等內容,填補以往空白。三是從嚴加強管理。將少先隊輔導員作為團幹部的重要組成部分,落實全面從嚴治團重要要求,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從嚴選配各級各類少先隊輔導員,加強履職管理,健全考核評價機制,突出激勵約束,錘鍊少先隊輔導員隊伍過硬的政治品格和優良的工作作風。
問:請介紹一下《辦法》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
答:這次主要從七個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完善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的總體原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少年兒童和少先隊工作的重要論述、中央《意見》精神貫穿全文。二是突出強調少先隊輔導員的政治素質。明確少先隊輔導員作為“黨的少年兒童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政治定位,將提升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作為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工作目標,對少先隊輔導員政治面貌、政治職責等提出明確要求。三是增寫少先隊校外輔導員隊伍建設相關內容。在總則中,將少先隊校外輔導員與少先隊總輔導員、大隊輔導員、中隊輔導員並列表述,在崗位設定等各個章節中,均增加了對校外輔導員的相關要求,體現了校外輔導員與中國小大、中隊輔導員同等重要、一體管理的理念。四是明確少先隊輔導員崗位設定。對省、市、縣、鄉、中國小校以及校外少先隊組織配備少先隊輔導員提出具體標準。五是增寫少先隊輔導員“聘任與退出”專章。落實全面從嚴治團要求,除規範少先隊輔導員聘任與正常退出程式外,首次明確解聘少先隊輔導員的五類情形和解聘程式。六是細化少先隊輔導員培訓要求。吸收多年來各級團組織、教育部門、少工委開展少先隊輔導員培訓的經驗,進一步明確少先隊輔導員分級全員培訓的分工、學時、保障等要求。七是加強少先隊輔導員的激勵和保障。從政治激勵、榮譽激勵、職稱激勵、等級稱號激勵、工作量核算、崗位津貼等方面,細化和規範對少先隊輔導員的激勵和保障措施。
問:《辦法》對少先隊輔導員崗位設定有哪些新的要求?
答:考慮基層工作實際,《辦法》一是明確在校隊員數超過1500人的大隊或者其他有條件的學校,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1名副大隊輔導員,有多個校區(教學點)的學校大隊可以設執行大隊輔導員,副大隊輔導員和執行大隊輔導員的資格要求、任職程式、成長發展、考核激勵與大隊輔導員一致,以滿足各地集團化辦學需求。二是提出規模較大的學校可以探索配備少先隊活動課專任教師,參照中隊輔導員管理、使用,為少先隊活動課和少先隊輔導員專業化發展保留空間。三是提出學校和校外少先隊組織每個大隊和中隊應當至少聘請1名校外輔導員,以適應少先隊拓展社會化工作空間的需要。
問:《辦法》對少先隊輔導員的任職條件和崗位職責方面有哪些修訂?
答:少先隊輔導員是黨的少年兒童思想政治工作者,《辦法》強化了對少先隊輔導員的政治要求。在任職條件方面,要求少先隊輔導員要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較高的政治素質,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政治面貌方面,要求少先隊總輔導員必須為中共黨員;學校大隊輔導員必須為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或者共青團員;學校中隊輔導員一般為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或者積極申請入黨的優秀教師;少先隊校外輔導員一般為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或者共青團員。在崗位職責方面,進一步突出強調少先隊輔導員要聚焦少年兒童政治引領,著力發揮黨、團、隊育人鏈條作用。
問:《辦法》對少先隊輔導員的聘任與退出方面有哪些規範?
答:為落實全面從嚴治團要求,《辦法》專門增加“聘任與退出”專章,進一步規範各級各類少先隊輔導員的聘任程式,提出少先隊輔導員因正常崗位調整、聘期屆滿或者其他原因需要退出少先隊工作崗位時,應當履行退出程式。同時,《辦法》首次明確,少先隊輔導員存在因違紀、違法受到組織處理或者有不當言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存在師德失范情形或任職條件造假的等五類情形,應當予以解聘;明確少先隊輔導員被解聘時,應當交回聘書,撤銷榮譽和等級稱號,終止享受待遇,體現鮮明的政治導向。
問:《辦法》對少先隊輔導員的培訓和考核方面有哪些修訂?
答:《辦法》主要進一步明確了培訓和考核的政治要求。在培訓方面,明確提出政治理論培訓課時在大隊輔導員培訓中不得低於總課時80%。在考核方面,明確提出對少先隊總輔導員,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履職實效;對學校大、中隊輔導員和校外輔導員的考核,重點突出政治標準,並建立考核檔案。同時,《辦法》對考核流程進行了細化,以便各級少工委操作執行。
問:《辦法》對少先隊輔導員的激勵和保障方面有哪些新的亮點?
答:激勵和保障措施是少先隊輔導員安心履職的重要保證。《辦法》一是突出了政治激勵,明確符合條件的少先隊輔導員納入各級總輔導員、教育行政部門、團委優秀年輕幹部人選;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可以推薦為各級團的代表大會代表和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書記,可以推薦為青聯委員;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可以推薦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候選人;注重從表現優秀的少先隊輔導員中發展黨員。二是突出了榮譽激勵,強調對工作有顯著成績或者做出特殊貢獻的少先隊輔導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授予“優秀少先隊輔導員”等稱號;各級團組織、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典型,應當有少先隊輔導員代表;要求有計畫地定期評審特級輔導員、輔導員帶頭人、骨幹輔導員,推動納入特級教師、教師帶頭人、骨幹教師評定範圍。三是突出了工作激勵,明確在評職稱時,少先隊輔導員的工作年限、所獲榮譽、研究成果以及所承擔的課題、少先隊工作講座、經驗交流、少先隊觀摩學習活動等,與班主任或學科教師同等對待;明確各地因地制宜設立輔導員崗位津貼,納入績效工資管理,相應核增學校績效工資總量。
問:《辦法》頒布後,《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管理辦法(試行)》是否繼續執行?
答: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少工委2012年共同印發的《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管理辦法(試行)》(中青聯發〔2012〕23號)的主要內容已全部吸收納入《辦法》,《辦法》頒布後,《少先隊總輔導員設定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問:對於推動《辦法》貫徹落實,下一步有何考慮?
答:共青團中央、全國少工委將把貫徹落實好《辦法》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的重點工作來抓。一是組織少先隊輔導員認真參加好面向廣大團員和青年開展的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將學習貫徹《辦法》作為主題教育的一項重要舉措,持續強化少先隊輔導員隊伍理論武裝,提升政治素質。二是將《辦法》納入各級團幹部和少先隊輔導員培訓的重要內容,通過專題培訓、座談交流、宣傳宣講等方式,組織廣大少先隊輔導員和少先隊工作者深入學習貫徹。三是結合召開全國少工委八屆四次全會等會議,對《辦法》的傳達學習、貫徹落實工作進行部署,指導各級團委、少工委會同教育行政部門、人社部門深入研究,把《辦法》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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