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電貸款

小水電貸款是鄉鎮企業貸款的一種,屬專項貸款。是銀行為支持農村興建小水電站而發放的貸款。貸款範圍限於省、地、縣計畫安排的獨立核算的配套、續建、新建的單機6000瓩,總裝機廠2000瓩以下的小水電工 程。

貸款用途有:新建電站購置裝機設備和建築材料的資產,改建擴建電站需添置,更新發電機械或由於原設計不周,需增建某些配套設施的資金;對設備維修和大修理所需的流動資金,民眾戶辦或聯戶辦電站需購置發電裝機設備而資金困難的。小水電貸款不能用於非生產性開支。貸款期限: 新建水電站貸款,一般三至七年,最長不超過十年;其他各項貸款,一般二至三年,最長不超過五年。從投資之日起,分年歸還,貸款指標專項管理,專款專用,收回後可周轉使用。子金 “母金”的對稱,“利息”的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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