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一次會議第81號提案的答覆

楊葦亦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城區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一、我市城區交通秩序混亂現象的確存在,我局交警大隊也在積極努力改變,但確因諸多原因,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目前, 交警大隊正在借整髒治亂的機會,狠抓城區交通秩序管理,相信很快就能收到明顯效果。
二、關於進一步完善斑馬線和紅綠燈設定,使之更加科學合理的問題。交警大隊已多次對城區的交通標誌標線進行規劃並上報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但具體完善應由城市管理等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交警大隊只能是提出建議並協助辦理。
三、我市共有駕駛員12,000餘名,交警大隊針對客運車輛駕駛員每月組織一次學習,對其他駕駛員的教育學習只能通過“五進”宣傳教育活動開展。由於警力的嚴重不足,確實存在教育不到位的問題,今後,交警大隊將努力加強教育管理。
四、關於組建一支協勤隊伍的問題。由於經費、編制、機構設定等問題,不是公安機關所能解決的。其實, 我們也提出過這樣的建議,非常希望能成立一支這樣的隊伍,補充警力不足帶來的諸多問題。
五、交警大隊執行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們在查處違法時必須依法辦理,不能擅自製定處罰辦法,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一定要求民警在處理違法行為時,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以提高車主、駕駛員以及廣大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條規定,同時希望全社會及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盡到自己交通安全宣傳的職責。
二00七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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