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優選原則

對比優選原則是對決策方案進行綜合評估和抉擇時應遵循的原則。對比,是將若干備選方案進行分析評價,比較優劣。其目的是弄清各種備選方案的優劣與利弊,為方案擇優作好準備工作。優選,則是在對比分析的基礎上,選擇最有利於決策目標實現且切實可行的方案,或者將幾個方案去弊存利,最佳化組合,綜合成一個新的實施方案。

對備選方案進行分析對比一般應掌握以下標準:(1)符合決策目標。從決策目標出發,根據各種方案與實現目標的貼近度進行比較分析。(2)符合全局要求。決策者要站在巨觀全局的角度考察備選方案,如果某方案從局部角度看是可取的,但卻不符合全局或整體利益要求,就不能採用。(3)符合效益原則。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兼顧,不能顧此失彼。(4)符合科學精神。對方案優選是決策者的決斷行為,是決策的關鍵環節。因此,要有科學的態度。既要尊重專家意見,又必須有自己的主見;既要具有風險意識,又不能魯莽行事;既要綜合各方案優點,又要避免“大雜燴”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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