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人民法院是我國人民法院系統的組成部分,它和各級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國家的審判權。但專門人民法院在我國人民法院系統中又具有特殊性,即專門人民法院是在特定部門或對特定案件設立的審判機關,而不是按行政區域設立的審判機關。對專門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抗訴案件和抗訴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專門人民法院的組織與職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法律來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門人民法院
- 外文名:專門人民法院
- 對於:其他專門法院的設定
- 時期:1983年9月
專門人民法院是我國人民法院系統的組成部分,它和各級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國家的審判權。但專門人民法院在我國人民法院系統中又具有特殊性,即專門人民法院是在特定部門或對特定案件設立的審判機關,而不是按行政區域設立的審判機關。對專門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抗訴案件和抗訴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專門人民法院的組織與職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法律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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