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轄是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的許可權範圍。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是全國範圍內重大、複雜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是國家最高審判機關,負有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職責,受理對高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抗訴案件和抗訴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接照審判監督程式抗訴的案件,覆核死刑案件和類推案件,並對審判過程中如何具體套用法律、法令的問題進行解釋,故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只能限定於全國範圍內重大、複雜案件以及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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