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人口規律

封建社會人口規律是反映封建社會人口發展與社會經濟發展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本質聯繫和必然趨勢。封建社會生產力有了較大的發展,生產關係的基礎是封建主階級占有基本生產資料——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生產者——農奴和農民。農民有自己的小私有經濟,但人身自由受到土地的束縛。封建主對農民除地租剝削外,還有超經濟的強制。這種封建生產方式制約著它的人口發展過程。

封建制度下勞動力的再生產依靠農民人口的自然繁殖,而且,在手工勞動基礎上,發展生產主要靠勞動力數量的增加。在勞動力培養費用很低和孩子很早就開始勞動的條件下,農民必然趨向早育和多育。封建主為收租、徵稅和抽丁的需要,也鼓勵多育。封建社會人口死亡率較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為低。在人口的死亡原因中,饑荒是最主要的因素,還有烈性傳染病、戰亂等也是造成人口大批死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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