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鳳翔區文化和旅遊局

寶雞市鳳翔區文化和旅遊局

寶雞市鳳翔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寶雞市鳳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2019年2月1日,設立鳳翔縣文化和旅遊局,在縣文化和旅遊局加掛鳳翔縣文物局牌子,將縣旅遊發展委員會、縣文化廣電局、縣文物局的相關職責整合,組建縣文化和旅遊局。2021年2月8日撤縣設區後更名為寶雞市鳳翔區文化和旅遊局(寶雞市鳳翔區文物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鳳翔區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寶雞市鳳翔區城關鎮東湖路12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文物保護規範性檔案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全區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國家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
(三)組織指導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的開展,指導全區重點文化旅遊和文物設施建設,組織推動文化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交流合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推動文化旅遊產業發展。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文物、旅遊公共服務建設,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區文化館、圖書館、鎮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開展民眾文化服務工作,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做好文物項目的申報和管理,指導全區文物單位做好文物安全、遊客服務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區文物流通;負責全區文物保護員隊伍管理工作;負責文物復(仿)製品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
(八)指導全區文化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市場安全生產和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市場。
(九)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性、跨區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和文物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促銷和重大旅遊節慶活動。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全區旅遊安全。
(十二)貫徹黨的宣傳工作方針政策,落實區委、區政府廣播電視工作決策部署,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十三)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內設機構

寶雞市鳳翔區文化和旅遊局內設4個股室:辦公室、文化股、文物股、旅遊股。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印鑑、檔案、政務公開、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上級和本機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工作決策和部署、領導指示的督辦、檢查、落實和反饋;協助局領導處理突發、重大事件;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本系統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和政治思想教育管理相關工作;負責部門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組織人事(人才)、機構編制、老幹部、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綜治、依法治區、普法、群團組織等相關工作;負責隊伍有關的幹部學習、教育、培訓、管理及中層幹部的選拔、任用、考核、職務職級(職稱)晉升(評聘)等工作;負責黨群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文秘、調研、督辦、檔案收集管理等工作;負責局黨委及局黨支部的日常事務。貫徹執行財經紀律法規,承擔本局各類財物資產統計上報、財務收支管理、職工福利等工作;做好本局人員工資預算、審批發放及本局資產、財務管理;對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綜合協調、辦理人員調整、職務職級(職稱)工資變動、人員增減及勞動用工、勞動執法年審等相關工資工作。
文化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事業的方針、政策,組織全區藝術、圖書、群文、文博以及民間左腳舞表演的對外活動;把握文化發展動態信息,做好文化工作年度統計上報;擬定公共文化、藝術、文物和文化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督促、指導下屬文化事業單位、鄉鎮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服務中心執行各級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落實各級下達的文化工作目標任務;指導、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項目申報評審工作;指導、協調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文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編制、規劃、申報及組織實施;擬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做好文化產業統計,推動文化產業發展;收集、整理有關文化事業發展相關檔案、資料、作品。
文物股
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負責全區境內地面、地下及木域中一切遺存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保護全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各鄉鎮及其它單位的文物保護工作;制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工作。協助各級文物考古部門進行考古調查、文物勘察、發掘工作;負責編制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計畫;組織文物保護單位維修、文物徵集、文物保管及相關文物研究。
旅遊股
貫徹執行上級旅遊產業發展規劃;編制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全區旅遊資源調查、開發與保護;指導全區旅遊區域、旅遊景區景點、旅遊度假區的規劃、開發、建設;積極開拓全區旅遊市場、組織協調全區的旅遊宣傳促銷活動,指導旅遊產品(線路)的開發;負責全區旅遊開發建設項目,負責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編制、規劃、申報及組織實施。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做好全區旅遊統計、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與服務標準;負責旅遊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加強旅遊從業人員和導遊隊伍建設;負責旅遊定點接待單位、星級飯店、旅遊景區(點)和鄉村旅遊、農家樂的指導、培訓、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旅遊餐飲美食分會、餐飲名店的發展管理工作。

局屬單位

1.寶雞市鳳翔區文化館
2.寶雞市鳳翔區圖書館
3.寶雞市鳳翔區博物館
4.寶雞市鳳翔區東湖管理處
5.寶雞市鳳翔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6.寶雞市鳳翔區人民劇團演出有限公司
7.寶雞市鳳翔區雍城影劇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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