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鳳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寶雞市鳳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寶雞市鳳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寶雞市鳳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鳳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寶雞市鳳翔區城關鎮西區市民中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執行就業發展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和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擬訂全區全民創業工作規劃,並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獎懲;負責小額擔保貸款等有關創業優惠政策的落實;負責建立全區全民創業資料庫,定期發布創業項目和信息;負責創業基地規劃、推介及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全民創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落實上級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險政策,負責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險的管理工作,承擔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責任。
(六)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福利、津補貼管理工作;建立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九)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全區職業教育與技能人才建設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接待、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後勤服務、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督促辦理;
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新聞發布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服務諮詢的管理規則;
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系統和區級人社網路機房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鳳翔區政府入口網站人社局信息的維護更新;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軟體的培訓和使用。
2.就業創業股
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區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負責人力資源服務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
擬訂全區城鄉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區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指導和規範全區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全區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落實就業扶持政策;牽頭擬訂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全區各類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擬訂全區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擬訂全區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擬訂各類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實訓基地、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擬訂全區職業培訓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辦法和措施;負責區屬企業經濟性裁員的備案工作。承擔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全區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設工作,擬訂全區技能人才建設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人技能工程”培訓機構的認定評估及監督管理工作;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協調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擬訂職業技能競賽相關政策,指導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研究提出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意見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設工作專項資金的統籌管理。
制訂全區全民創業工作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全區全民創業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獎懲和宣傳動員工作;負責小額擔保貸款等有關創業優惠政策的落實;負責本土企業和創業主體資格的初審工作,並將認定結果作為享受優惠政策的依據;負責收集本土企業資金需求信息,協調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幫助本土企業解決生產經營活動中合理的信貸資金需求;負責建立全區全民創業資料庫,定期發布創業項目和信息;負責創業基地規劃、推介及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全民創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3.社會保障股
貫徹執行全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相關政策;監督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基金管理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審核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資格及領取標準,審批企業職工正常退休。貫徹落實城鄉養老保險和被征地居民社會保障的基本政策以及審核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辦法規定。負責參加工傷保險單位中相關人員工傷認定工作。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承辦區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初步審核以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名義獎勵的人選;負責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導、統籌協調、審核備案、監督檢查等工作;承辦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和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區直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設定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備案事宜;負責指導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承辦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培訓工作。
5.工資福利股
擬訂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上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承辦區級事業單位工資業務;負責組織全區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升等級考試考核工作。
6.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擬訂貫徹上級關於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的意見並組織實施;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區初級職稱認定和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審核推薦,指導和監督全區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管理髮放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選拔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
7.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擬定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指導、協調工作,處理有關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負責全區勞動人事專兼職仲裁員和調解員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綜合分析、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實施;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負責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勞動保障監察隊伍培訓、考核等工作,配合上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各類執法檢查活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配合處理農民工重大事件;負責全區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勞動關係政策以及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承擔區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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