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辦公廳關於做好2004年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是審計署辦公廳2004年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署辦公廳關於做好2004年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04年
- 發布單位:審計署辦公廳
- 地 區:北京
審計署辦公廳
審辦辦發〔2004〕1號
署機關各單位、各特派員辦事處、各派出審計局:
2004年春節將至。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關於做好新年期間有關工作的部署和署領導的指示,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實做好關心民眾、勤儉節約、安全值班、廉潔自律等有關工作,確保全署幹部職工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定的節日。現將節日期間應做好的有關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送溫暖活動。各單位領導要進一步轉變作風,精簡會議活動,帶著深厚感情深入基層,深入民眾,關心和解決民眾中的各種實際問題。春節前,各單位要組織對離退休幹部和離退休幹部遺屬、病休人員、有特殊困難的人員及其家庭進行走訪慰問;對生活有較大困難的幹部職工,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充分體現組織的關心和溫暖。同時,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民眾性文化娛樂活動,進一步豐富民眾的文化生活。
二、嚴格禁止各種奢侈浪費行為。全署同志、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堅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執行中央和署的有關規定和紀律,反對和制止鋪張浪費的不良風氣。要採取切實措施,堅決制止名目繁多、沒有實效的各類節慶活動。節日期間,各單位一律不得在黨政機關範圍內搞相互走訪等拜年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用公款相互宴請、大吃大喝,不準用公款安排私人旅遊和高消費娛樂活動,不準用公款向領導幹部和有關單位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準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嚴禁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嚴禁年初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發放錢物。春節期間,要更加嚴格地執行“八不準”審計紀律,不得有任何鬆懈。同時,在審計工作中,要加強對被審計單位各種奢侈浪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各級領導和紀檢監察、財務部門,要加強對機關內部廉政、節約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要進行嚴厲查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堅決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重視做好穩定工作。各單位要在春節前集中開展人民內部矛盾排查調處工作,認真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維護幹部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及時掌握本單位存在的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疏通、防範工作,嚴格落實責任制,消除隱患,防止矛盾激化。要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妥善處理各類民眾來信來訪事項。
四、做好安全、防疫和值班工作。各單位要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做好防火、防盜、防泄密、防交通和人身傷亡事故工作,嚴防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春節前,各單位要對本單位內部,署各有關主管部門要對所負責的工作範圍,分別組織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加強安全教育,杜絕安全隱患。要高度重視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認真做好非典防治工作,切實落實各項應急措施。署機關要按照緊急情況處理預案,由機關服務局牽頭,認真抓好消防、保衛、衛生、通信、交通等工作的檢查落實。春節假期,署機關各有關單位和各特派辦要安排專人晝夜值班,並有領導同志帶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遇到緊急、重大情況要立即請示報告,及時妥善處理。各有關單位的春節值班安排,請於1月20日前報告辦公廳審計長辦公室。
五、抓緊做好年初的各項工作。要重點做好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的各項籌備工作,保證會議的順利、圓滿召開。要認真搞好署和各單位確定的年初其他工作,統籌安排,突出重點,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為2004年全面開展各項工作做好準備。
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