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辦公廳關於清理黨政領導幹部拖欠公款的通知

《審計署辦公廳關於清理黨政領導幹部拖欠公款的通知》是2004年5月28日審計署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文號是審辦辦發〔2004〕88號。

審計署辦公廳關於清理黨政領導幹部拖欠公款的通知
審計署辦公廳
審辦辦發〔2004〕88號
署機關各單位、各特派員辦事處、各派出審計局:
根據《財政部、監察部關於對黨政領導幹部拖欠公款進行清理的通知》(財預〔2004〕85號)要求和署領導指示,為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嚴格財務管理,各單位要對黨政領導幹部拖欠公款問題進行一次集中清理。
這次清理工作的對象是各單位處以上幹部。清理範圍是領導幹部從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借用且應在2004年5月31日前歸還而尚未歸還的公款,以及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將公款借給親友的公款。清理重點是黨政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將公款借給親友經商牟利的問題。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財政部和監察部《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清理工作,填報拖欠公款清理情況統計表,並於6月30日前將清理報告和有關表格報署,署有關部門將視清理情況研究相關措施。
附屬檔案:財政部、監察部關於對黨政領導幹部拖欠公款進行清
理的通知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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