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整改報告制度

審計整改報告制度審計整改報告制度即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力度,督促被審計單位自覺執行審計決定,並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進管理,從而有效地預防屢查屢犯問題,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
審計整改報告制度包括三個層面的內容。一是被審計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審計機關報送整改責任人名單和整改情況報告。整改情況報告包括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審計建議和意見的採納情況,對有關責任部門、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以及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所採取的改進措施等。二是審計機關向政府報送全縣審計整改情況專題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年度審計整改的基本情況;審計整改情況的總體評價;審計整改中存在的問題;對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建議和意見等。三是政府授權審計機關向人大報告全縣審計整改綜合情況。通過報告制度的落實,使人大、政府及審計部門及時準確了解審計整改情況,以此推進審計整改工作的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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