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

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

《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GB/T 37277-2018)是2019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組。

《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GB/T 37277-2018)提供了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接收事項範圍、基礎工作、告知服務、網上服務、現場服務、監督檢查與評價等。《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GB/T 37277-2018)適用於實施開展依申請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便民化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
  • 外文名:Guide for facili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and service
  • 標準號:GB/T 37277-2018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6
  • 標準類別:管理
  • 國際標準分類號:01.040.03
  • 發布日期:2018-12-28
  • 實施日期:2019-04-01
  • 歸口單位:全國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組
  • 執行單位:全國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組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的要求,近年來,各地方政府為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增強民眾獲得感進行了許多有益的嘗試與探索,湧現出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蘇“不見面審批”、上海最佳化營商環境、佛山“一門式一網式”、武漢“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天津市濱海新區“一枚印章管審批”等一批典型的實踐做法。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全國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組歸納提煉了各地審批服務改革好的經驗和做法,經過廣泛調研和深入論證,制定了國家標準《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GB/T 37277-2018)。

編制進程

2018年3月,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原浙江省質監局)向國家標準委提出制定《指南》國家標準的需求。
2018年5月25日,在浙江溫嶺組織立項研討,參加首輪答辯並通過專家審查認可。
2018年7月4日,在北京召開國家標準立項論證會,標準獲得專家的肯定。
2018年7月,正式啟動了《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國家標準的編制工作,組建了標準編制組,編制組完成資料收集及分析研究工作。經過內部討論,確立了標準的基本技術內容,形成標準內部討論稿。
2018年7月24日,第一次標準研討會在浙江衢州召開,來自中央編辦、國標委、中標院、省標院以及上海、天津、浙江、山東、江蘇等多省地市的領導專家參加研討,會上編制組和專家對標準內部討論稿進行逐條理解、反覆推敲,完善標準初稿,形成標準草案第一稿。
2018年8月9日,專題召開標準修改研討會,收到的中國各省專家修改意見130條,針對專家提出的意見逐章逐條進行討論,形成標準草案第二稿。
2018年8月21日,第二次標準研討會在湖北武漢召開,中央編辦、中標院、省標院以及上海、廣東、山東、湖北等多省地市的領導和專家參加本次研討會,會上編制組和專家對標準草案第二稿進行逐條理解、反覆推敲,形成標準草案第三稿。
2018年8月29日,召開第二次標準修改研討會,共徵集到中標院、上海標院、湖北標院、山東新泰行政中心、浙江衢州行政中心、浙江台州行政中心6家單位反饋意見,合計徵得意見48條,在對徵集到的意見進行逐條討論研究後,採納意見21條,形成標準草案第三稿和標準的編制說明(草案)。
2018年9月18日,提交中央編辦審核,吳知論副主任提出應補充完善告知、網上預審、督辦、救濟、材料精簡、便民度審查、數據共享等核心要素的要求,標準編制組根據要求修改形成標準草案第四稿。
2018年10月16日,國家標準計畫《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20182057-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SWG14(全國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組)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8年10月17日,再次提交中央編辦審核,回復可進行中國範圍內公開徵求意見,形成《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並完成本稿標準的編制說明。
2018年12月3日,全國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組秘書處在北京主持召開了《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國家標準評審會。中央編辦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局局長、全國行政審批工作組副組長郭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技術管理司司長於欣麗出席了會議。工作組副組長、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院長劉洪生做會議致辭,工作組委員、相關領域專家和標準起草組代表共30人參加了會議。
2018年12月18日,國家標準《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GB/T 37277-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9年4月1日,國家標準《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GB/T 37277-2018)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GB/T 37277-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張歡、劉輝、巫小波、郭林將、陳自力、張英姿、袁瓊、徐劍、丁凡、李敏、劉燕、馬娜、孫彩英。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接收事項範圍
2
5基礎工作
2
6告知服務
4
7網上服務
4
8現場服務
5
9監督檢查與評價
6
參考文獻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GB/T 37277-2018)提供了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接收事項範圍、基礎工作、告知服務、網上服務、現場服務、監督檢查與評價等。《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GB/T 37277-2018)適用於實施開展依申請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便民化服務工作。

引用檔案

GB/T 32168 政務服務中心網上服務規範
GB/T 32169.1 政務服務中心運行規範—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32169.2 政務服務中心運行規範—第2部分:進駐要求
GB/T 21061 國家電子政務網路技術和運行管理規範
GB/T 32169.3 政務服務中心運行規範—第3部分:視窗服務提供要求
GB/T 36112 政務服務中心服務現場管理規範
GB/T 36114 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服務指南編制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GB/T 37277-2018)是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開展的基礎,是中國行政審批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定和實施該國家標準是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形成長效機制、發揮長效作用的重要保證,通過認真總結中國各地政務服務改革經驗,及時複製推廣,客觀評價改革成效,促進體制機制創新,為全面推進政府自身改革提供標準指引,進一步加快把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的實踐成果轉化為制度性成果。
該項標準的研製,一是鞏固和深化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在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發展的階段,使用標準化方法來系統、協同地規範審批服務、打破信息孤島、強化監督抽查等工作,是確保審批服務便民化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必然要求;二是最佳化和提高審批服務效率的實現途徑,標準明確了事項梳理、流程最佳化、視窗設定、系統建設等要求,規範了現場服務、網上服務等主要內容,切實解決民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的難點、痛點、堵點,對深入推進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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