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調查研究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團結、服務、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思想政治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辦公地址:寧洱縣鳳凰路12號(民族團結園)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中共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是:
(一)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集中統一領導,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工作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政策和法律法規,向縣委反映全縣統一戰線情況,提出開展統一戰線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統籌協調和指導各鄉(鎮)、各部門開展統一戰線工作。
(二)貫徹落實黨的宣傳工作方針,統籌推進統一戰線宣傳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統一戰線宣傳工作政策和規劃,研判涉及統一戰線的輿情並協調有關部門應對處置。
(三)負責開展港澳台海外統一戰線工作,貫徹執行涉僑工作方針、政策,管理僑務行政事務,研究僑務工作有關政策措施,調查研究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聯繫港澳台和海外有關黨派、團體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及眷屬的接待服務和聯絡聯誼工作。
(四)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支持和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做好支持民主黨派履行職責、發揮作用的工作。負責發現、培養黨外代表人士,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排黨外代表人士擔任人大、政府、政協和司法機關等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代表人士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反映和解決黨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聯繫、培養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幫助其加強自身建設、發揮作用,指導學校、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單位開展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五)調查研究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團結、服務、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廣泛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切實維護少數民族、信教民眾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負責民族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參與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係和民族宗教領域、民族地區的社會穩定工作。積極發展各民族之間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聯繫少數民族代表人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和舉薦工作。
(七)監督指導鄉(鎮)黨委、政府履行民族宗教工作主體責任。協調縣級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協調推進民族宗教系統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八)依法管理縣屬宗教組織,對宗教組織和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守法、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教育。支持各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按照各宗教特點開展工作。聯繫宗教界的代表人士。
(九)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落實上級安排部署的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項目,協調配合有關部門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民族自治地方重大慶典活動,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的相關工作。
(十)負責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指導寧洱縣社會主義學校工作;負責統一戰線成員的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中共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和中共普洱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中共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班子成員分工如下:
縣委常委、縣委統戰部部長、縣政協黨組副書記黃靜同志:主持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全面工作,聯繫縣社會主義學校、民盟寧洱支部、民主黨派人士及黎明鄉統一戰線工作。
縣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周進成同志:協助部長工作,負責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日常事務工作。分管組織人事、人才、鄉村振興、意識形態、國家安全、深化改革、河(湖)長制、機關財務、網路安全、社會信用體系、依法治縣、安全生產、食品安全、森林防火、保密等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宗教人士及寧洱鎮統一戰線工作。
縣委統戰部副部長、縣工商聯黨組書記陳艷同志:協助部長工作,負責縣工商聯黨組工作。分管民營經濟、新的社會階層、網路人士統一戰線工作,負責營商環境、普法、綜治維穩(含反恐、禁毒防艾、掃黑除惡、掃黃打非)等工作。協管民族團結進步研究所。聯繫非公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網路人士及梅子鎮、德安鄉統一戰線工作。
縣委統戰部副部長、縣僑聯主席、縣僑辦主任李碧慧同志:協助部長工作,分管僑聯、僑辦、對台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分管港澳台僑事務科。聯繫港澳台僑、海外人士及德化鎮統一戰線工作。
縣僑聯秘書長李貴瓊同志:協助部長、僑聯主席工作,履行僑聯秘書長工作職責。分管辦公室。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科普、教育培訓等工作,聯繫黨外知識分子人士及勐先鎮統一戰線工作。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潘建華同志:協助部長、民宗局局長工作,負責宗教領域相關事務,履行縣委下派黎明鄉駐村工作職責。分管民族宗教事務科。聯繫宗教人士及同心鎮統一戰線工作。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任靈同志:協助部長、民宗局局長工作,分管民族經濟、民族社會事業發展、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創建、民族經濟文化項目管理、統一戰線宣傳、政務信息等工作。分管民族經濟發展科。聯繫少數民族人士及磨黑鎮統一戰線工作。
縣民族團結進步研究所所長吳卓嶧同志:協助部長、民宗局局長工作,分管民族團結研究所工作。負責民族團結園日常管理、工會、共青團、婦聯、婦兒工委、老乾工作。聯繫普義鄉統一戰線工作。

內設機構

中共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內外聯繫和綜合協調,負責文書處理,承擔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對部門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項的催辦、督辦、督查工作;負責會務、培訓、信訪、信息、檔案、接待、保密、機要、財務、後勤事務、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港澳台僑事務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港澳台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檢查督促各部門貫徹執行情況:教育引導歸僑、僑眷遵守憲法和法律,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幫助研究解決實際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人大、政協中歸僑、僑眷代表、委員的人事安排;牽線搭橋,協助和配合海外僑胞和港澳台同胞在我具投資興辦實體和文教衛生等社會公益事業的交流與合作,並做好相關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僑聯日常事務工作;負責聯繫民主黨派、無黨派、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新的社會階層等代表人士,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民族宗教事務科。負責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依法管理和維護少數民族、信教民眾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研究制定有關扶持措施和規劃:做好少數民族和信教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打擊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積極主動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調查研究,全面堂握我縣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承辦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民族經濟發展科。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特殊政策建議:參與擬定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及示範區建設項目有關規劃,監督檢查規劃的實施情況,承擔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創建工作,總結、推廣、宣傳示範創建經驗:負責民族地區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檢測工作:負責民族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特殊困難:協助民族地區開展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民族地區扶貧開發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搶救保護及文化精品扶持打造等工作,承擔電腦農業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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