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寧波市政府辦公廳)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寧波市政府辦公廳一般指本詞條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寧波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是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局級,掛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外文名:General Office of Ningbo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 辦公地址:寧波市寧穿路2001號
  • 行政級別:正局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王仁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地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情況。
(二)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的日常文電;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地政府請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組織起草市政府領導講話、工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三)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負責市政府領導批示的辦理、督辦工作。
(五)協助市政府黨組開展全市政府系統自身建設工作。
(六)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市政務公開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八)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市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九)負責全國、省、市人大和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十)負責全市政務信息和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送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指示。
(十一)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契約、會議紀要、重大行政決策和執法決定的審查和清理;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事務職責,對市政府本級的法律顧問進行日常管理;根據市政府領導要求參與協調處理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重大事項和涉法事務,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十二)負責市政府參事的組織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綜合協調全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有關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處。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和運轉工作,承擔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公文處理和運轉工作。負責機要、文電保密、檔案管理工作,管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的印鑑、介紹信。
(二)秘書二處。負責廳機關內部日常事務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繫。負責廳主任辦公會議、廳務會議、全體幹部大會的會務組織和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組織實施廳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年度工作總結、保密等工作。負責處理廳來電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三)組織人事處。承擔廳機關、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經濟建設促進協會辦公室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承擔廳黨組會議、活動等服務保障工作。
(四)行政處(掛老幹部工作處牌子)。負責廳機關、市經濟建設促進協會辦公室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固定資產、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的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工資關係在市政府辦公廳的市級老同志和廳機關、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經濟建設促進協會辦公室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協助機關黨委做好離退休支部黨建工作。
(五)信息處(掛市政府總值班室牌子)。負責市政府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和編輯,負責采編並向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報送信息。指導全市政務信息業務工作。負責市政府政務值班、應急值守。承擔緊急信息報送工作。
(六)市政府督查室(掛建議提案處牌子)。督促檢查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重大督查工作,配合做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督查任務協調落實。組織開展全市政務督查激勵和問責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全國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的交辦、督辦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政府系統督查活動,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督查業務工作。
(七)綜合調研處。負責起草市長在市政府綜合性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市政府專題工作會議等的講話稿和重要工作匯報材料。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組織、參與全市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重點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有關年鑑條目的撰寫。承辦辦公廳處室課題調研的組織協調工作。
(八)研究一處。負責經濟運行、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鄉村振興、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調研和課題研究,提出決策意見建議,起草、修改市政府相關重要檔案。組織《政府工作報告》起草、修改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
(九)研究二處。負責生態建設、文化發展、教育事業、衛生健康、社會治理、社會體制改革、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工作調研和課題研究,提出決策意見建議,起草、修改市政府相關重要檔案。參與研究提出市民生實事項目方案。
(十)綜合一處。負責市長工作範圍內的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組織保障工作,承擔市政府黨組會議、活動等服務保障工作。
(十一)綜合二處。負責常務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二)工業科技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三)農業農村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四)商務涉外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五)建設交通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六)教衛文體處。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七)流動人口綜合協調處。研究起草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工作意見。負責相關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組織協調重要項目和重大活動。加強與人口輸入地政府交流協作機制建設。負責有關流動人口的數據信息統計和分析報告工作。
(十八)流動人口督查調研處。組織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課題研究。組織擬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政策法規。組織實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目標任務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法規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十九)政務公開處。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具體事宜,組織對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培訓和評議。指導監督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發布。承擔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法治一處。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契約、會議紀要、重大行政決策和執法決定的審查。組織開展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異議審查、評估和清理、修改、廢止等工作。
(二十一)法治二處。協調處理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重大事項和涉法事務,督促檢查落實情況。組織市政府法律顧問參與處理市政府涉法問題。組織實施廳普法工作。
(二十二)參事聯絡處。組織參事開展學習、調研、對外交流、統戰聯誼等工作,負責參事的服務保障工作,編審呈報參事件,提出參事選聘、離任、考評工作建議。
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全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流動人口綜合協調處和流動人口督查調研處承擔。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機關、市經濟建設促進協會辦公室和所屬單位的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寧波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朱金茂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王仁元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馬建江(試用期一年)、錢鳴燕(試用期一年)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寧波市政府辦公廳機關第七黨支部被確定為“寧波市先進基層黨組織”擬表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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