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寧波市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市建築企業管理處)是受建委委託,對海曙、江東、江北及科技園區範圍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與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的機構。

1、受理建設單位的建築工程質量報監手續,按規定收取工程質量監督費;受理施工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報監手續。
2、制定安全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3、對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及施工安全生產行為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質量與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責任制的落實。
4、對工程實物質量及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5、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報送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6、開展質量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掌握質量安全生產動態,定期向寧波市建設委員會報告。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的宣傳、教育、總結、交流工作,推廣先進經驗。
8、按規定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管理範圍內施工現場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9、對預製建築構件和商品混凝土的生產企業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10、對市區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11、對涉及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的工程質量安全行為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做好調查取證工作,並提出處罰建議,報告寧波市建設委員會,同時抄送有關部門。
12、對各縣(市)、區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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