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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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結核病防治條例》在2002.07.25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結核病傳播和流行,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強結核病防治能力建設,逐步構建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防治服務體系。第四條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在職責...
(一)寧夏回族自治區結核病防治辦法(1987年11月8日 寧政發〔1987〕110號)(二)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企業自主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暫行規定(1992年10月24日 寧政發〔1992〕104號)(三)寧夏回族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1997...
為加強全國結核病防治工作,推動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的有效實施,規範醫療衛生機構的結核病預防控制工作所制定的規定。頒布 衛生部關於印發《結核病預防控制工作規範》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
——全民結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曉率達到85%。三、防治措施 (一)加大工作力度,早期發現患者。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切實落實肺結核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報告和轉診制度。定點醫療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肺結核可疑者免費提供痰塗片、胸部X線檢查等...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配備專人負責結核病防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承擔結核病診療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員的服務能力。各地區要落實傳染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政策,對工作期間患結核病的防治人員按規定給予...
《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範(試行)》是為了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範學校結核病疫情的傳播流行,確保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由衛生部會同教育部於2010年7月制定發布的。本規範所指的學校包括各級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通知信息 ...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本條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31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已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奶產業發展條例 為了促進我區奶產業健康、有序、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國務院《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我...
第十八條 對不需要住院的肺結核病人,按下列規定對病人進行診療:(一)各區範圍內的肺結核病人由市、區結核病防治機構負責確診和實施治療方案,由區結核病防治機構組織基層醫療保健人員和家屬對肺結核病人實施全程督導化療管理;(二)縣(...
《鞍山市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在1998.11.23由鞍山市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結核病防治和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第四十三條 傳染病管理監督員、檢查員因工作調動或者其他原因停聘、解聘,其有關證件必須交回原發證機關,有關傳染病防治監督管理材料、檔案應當交回所在單位。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
本志記述了寧夏地區衛生事業發展的歷史與現狀。包括衛生行政、疾病控制、地方病防治、醫政管理等。作品目錄 封面 寧夏衛生志 著作權頁 《寧夏衛生態》編纂委員會 《寧夏衛生態》編輯部 圖片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區圖 衛生部部長陳敏章題詞 衛生...
(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從業人員。 上述人員確已治癒需要從事原崗位工作的,須持有結核病防治機構開具的復工診斷書。 第十六條 結核病防治機構要按規定組織下列人員定期進行預防性結核病體檢...
第十七條 發生肺結核病暴發、流行的單位,必須接受結核病防治機構的集體檢查和流行病學調查,並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第十八條 各區(市)縣結核病防治機構應有專人負責本地區肺結核病人的登記和化療管理,並按規定向市結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