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設立的專門委員會,受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受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

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
  • 現任領導:張廉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概況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依法集體行使職權。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組成。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主持委員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委員工作。

主要職責

(一)向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或者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屬於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或者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法規草案;
  (二)對列入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或者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法規草案進行統一審議,向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報告、草案修改稿、草案表決稿,統一審議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畫草案;
  (三)對報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的設區的市的法規進行合法性審查,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意見的報告、審查情況的報告;
  (四)對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提出立法解釋草案:
  (五)研究討論本委員會向代表大會所作的工作報告;
  (六)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同本委員會有關的政府規章以及其他有關檔案進行審查;
  (七)對屬於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研,提出建議:
  (八)研究決定同本委員會有關的信訪來訪的處理意見或者答覆;
  (九)承辦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人大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廉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冀曉軍、馮自保、朱贇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按姓名筆畫排列):馬麗君(女,回族)、馬敏(女,回族)、田曉波、蘇發坤、陳邢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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