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將《寧夏回族自治區計畫生育條例》中計畫外生育費修改為社會撫養費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0年11月17日
- 實施時間:2000年11月20日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2000年11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0年11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將《寧夏回族自治區計畫生育條例》中計畫外生育費修改為社會撫養費的決定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0.11.17...
根據1999年6月1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0年11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將中計畫外生育費修改為社會撫養費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02年11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4.09.29 實施時間 2014.09.29 (2014年9月2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婦女(含少數民族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為晚育。第二條 優生優育。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執行的補充規定》中有關規定,大力宣傳和普及優生優育知識,積極開展婚前檢查,教育患有嚴重遺傳性疾病的夫婦不要生育。加強婦幼保健,做好孕產期保健、嬰幼兒餵養和早期教育工作。第二章 計畫...
《寧夏回族自治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在1994.08.30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根據國務院批准發布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計畫生育條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現居住地不是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有...
突出寧夏特色,抓緊制定我區急需的法規。常委會在視察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時,發現因嚴重刑事犯罪造成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生活陷入困境的現象比較突出,往往引發社會不穩定。往年主要工作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瑞文 各位代表:現在,我受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2009年,是新世紀以來我國經濟...
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0年11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將〈寧夏回族自治區計畫生育條例〉中計畫外生育費修改為社會撫養費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02年11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第一次修訂,2009年11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
根據2000年11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將〈寧夏回族自治區計畫生育條例〉中計畫外生育費修改為社會撫養費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2年11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改為《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2009年11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
調整後,山西婚假達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產假有158天,廣西和寧夏男性的陪產假延長到25天。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此外,北京、吉林、遼寧、山東、四川、雲南等地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徵求意見或等待省級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