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縣醫療保障局

察隅縣醫療保障局

察隅縣醫療保障局是察隅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察隅縣醫保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和縣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縣委對醫療保障工作的統一領導。

2019年3月21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察隅縣醫療保障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林芝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醫療保障政府規章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實施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林芝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林芝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縣醫療保障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實施林芝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縣醫療保障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縣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縣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縣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縣醫保局應完善全縣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縣衛健委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健委、縣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人員編制

縣醫保局核定行政編制為3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3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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