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右翼前旗財政局

察哈爾右翼前旗財政局

察右前旗財政局是綜合管理全旗財政收支、貫徹執行財稅政策、實施財政監督、對全旗國民經濟進行巨觀調控的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擬訂全旗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指導全旗財政工作。
(二)管理全旗財政收支,承擔旗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執行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受旗政府委託,向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旗預算及其執行情況、調整預決算及其他重大財政事項。管理和監督全旗財政收入,組織財政收入預算的執行;管理和監督由旗財政承擔或經辦的各項支出,審核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制定全旗統一的開支標準,研究增收節支的政策措施;綜合平衡全旗財力。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四)組織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
(五)管理和指導全旗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按規定製定並組織實施具體會計管理制度,組織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職稱考試,負責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六)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國有資產的權屬界定、產權登記和股權管理。監管企業國有資本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
(七)擬訂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辦法,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負責全旗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監督管理。
(八)管理全旗財政公共支出和財政承擔的經濟發展支出,分配各種專項資金,管理農業綜合開發、國債轉貸等有償、無償使用的財政資金。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旗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執行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編制部門社會保障預決算。
(十)承擔政府(財政)投資項目概(預)算、決算的審查工作和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評審、核查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十一)負責全旗農村綜合改革管理工作。
(十二)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三)制定貫徹執行上級財政部門關於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旗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察右前旗財政局內設辦公室、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保股、預算股、農財股、國庫股、經濟建設股、商貿股、工交股、涉外股、地金股、非稅股、綜合股、審計監察股、會計股、評審中心、條法稅政股、國資股、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農業開發辦、綜改辦、國庫集中支付中心、金融辦24個職能股室及所屬事業單位。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被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命名為“第九屆內蒙古自治區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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