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右翼前旗交通運輸局

察哈爾右翼前旗交通運輸局

察哈爾右翼前旗交通運輸局是察哈爾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察哈爾右翼前旗交通運輸局
  • 所屬部門:察哈爾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察哈爾右翼前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運輸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承擔公路、城市公交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公平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建議,提出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負責全旗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定額管理;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工作。
(五)指導公路、城市公交運輸行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自治區、市、旗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六)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和協調公路路網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交通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七)指導全旗交通體制改革和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八)承辦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察右前旗交通運輸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下設路政執法大隊和公路管理養護段2個二級單位:
財務室
1、負責管理全局財務工作,認真遵守國家財務政策、法規、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的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宣傳和執行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和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
2、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根據交通事業發展計畫,認真編制預算、決算,嚴格執行財務計畫,把握經費開支範圍和標準,合理使用資金。
3、加強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檢查、審計工作,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
4、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規定或不合格的憑證應拒絕入帳。要嚴格按八項規定掌握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
5、負責記好行政方面的財務總帳及各種明細帳目。手續完備、數字準確、書寫整潔、登記及時、帳面清楚。
6、每月向局長匯報財務情況,當好局長參謀,發揮財務監督作用。
7、及時做好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彙編、歸檔等檔案管理工作。
8、認真執行財務報銷制度,覆核報銷憑據、品名、數量、單價、金額和經手人、驗收人、領導簽字是否齊全或相等。
9、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執行財務管理方面的安全制度,確保不出安全問題。
10、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
1、負責做好行政事務性工作,包括考勤、人事、財務、治安、保衛、消防、衛生勞動、節假日值班安排、離休人員慰問以及辦公用品的申報、領取、購置、報銷等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起草局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3、負責局召開的重大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準備,局長辦公會議案收集,檢查會議議定事項的追蹤辦理。
4、負責做好檔案、公文、函件的接受、保密、傳遞、保管、督辦和文書歸檔工作。
5、負責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
6、負責局行政和黨總支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7、負責做好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
8、負責機關職工學習教育培訓工作。
9、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規劃室
1、負責組織所屬項目的勘察設計,參加招投標過程中的一切活動。
2、編制建設項目的建設書,提出建設項目的必要性和依據,編制單項建設項目的可行性。
3、對擬建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評估,包括建設規模、投資估算、建設條件、編制擬建項目的設計任務書
4、委託勘察、編制、設計檔案,包括: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組織工程設計招標。
5、委託設計編制概預算書,嚴格控制工程投資,提高投資效益。
6、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戰備辦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國家交通戰備工作方針、原則和上級有關指示。
2、協調我旗有關單位的交通戰備工作。
3、按照上級指示,結合我旗實際工作情況,擬制和修改戰時保障計畫(方案),認真抓好落實,組織完成各項交通保障任務,並實施對交通、通信重點目標的保障工作。
4、在我旗交通、通信基本建設工作中實行計畫工作程式,實施工程質量監理制度和工程招投標制度。
5、負責運輸力量潛力調查和交通、通信專業保障隊伍建設。
6、負責本旗戰備儲備物資的管理、使用和維護。
7、按照上級指示,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公路、通訊等基礎設施的維修、管理工作,確保公路、通訊暢通。
8、根據上級安排或實際情況,組織召開全旗交通戰備工作會議、辦公會議等,處理有關事宜。並及時處理有關戰備工作的文電。
9、積極向市戰備辦報告我旗交通戰備工作情況,請示有關問題,提出工作建議。
10、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質檢站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管理、指導、檢查、實施本地區交通基本建設質量監督工作。
2、在質量監督管理過程中,用好三權(即質量監督權、質量否決權、質量仲裁權),把好三關(即開工前把好資質審查關,施工中把好質量監督檢查、抽查關,竣工時把好工程質量鑑定驗收關),抓好三重(即重點工程、重點部位、重點單位),確保質量工程。
3、負責檢查、監督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質;負責對建設項目的招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監督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在資質允許範圍內從事的建設項目質量工作;負責對施工現場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4、主持竣工工程質量鑑定,簽發工程質量鑑定書,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5、組織工程質量檢查、抽查,掌握本地區交通基本建設質量動態,定期向主管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監督管理工作。
6、組織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仲裁工程質量爭端。
7、審核、申報轄區監理、諮詢、設計、施工和工程試驗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資格。
8、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農村辦
1、宣傳貫徹國家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關於公路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全旗公路建設和管理。
3、負責公路、場站、街巷硬化工程等工程招投標工作,上報工程形象進度報表和進展情況。
4、負責全旗道路、場站等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5、負責公路建設管理、施工、監督、綜合等各種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6、參與編制全旗農村公路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路網規劃,負責建立、維護全旗農村公路資料庫。
7、負責監督、指導全旗農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危橋改造、水毀搶修工程的質量、安全、節能、環保工作。
8、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監辦
1、擬定並組織實施公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
2、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
3、督、指導公路建設安全生產和監督管理工作。
4、承擔公路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對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調查。
5、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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