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右翼前旗統計局

察哈爾右翼前旗統計局

察哈爾右翼前旗統計局是察哈爾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按照國家法律、政策和計畫,組織領導和協調全旗統計工作,制定全旗統計工作措施、統計工作現代化規劃、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統計體制改革方案,部署和實施統計方法制度,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建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貫徹落實省、市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組織領導協調、監督檢查全旗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統一組織管理全旗統計標準、統計報表工作;審查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旗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包括人口普查、經濟普查、工業普查、農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基本單位普查等,統一組織各部門的社會經濟科技調查。
(四)收集、整理、提供全旗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旗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監督,向旗委、旗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計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旗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旗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全旗統計信息自動系統和全旗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七)領導和管理察右前旗城鄉調查隊。
(八)組織指導全旗統計幹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全旗統計專業職稱資格考試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旗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並檢查監督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十)按照省、市和旗政府的要求,開展經濟效益目標考核、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考核工作,對鎮村、企業進行實力評估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承擔全局檔案、外事、政務信息、接待及會務組織工作;草擬全旗統計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及日常工作檔案,負責全局檔案、資料的內外收發及局機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工作;組織統計專業崗位培訓和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計畫生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機構編制管理和幹部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全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業務股(綜合股、農牧業股、工業能源股、城鄉居民住戶調查股、投資房地產建築業股、城鄉經濟工作調查隊)
承擔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平衡核算工作;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旗社會、經濟、科技各項綜合性的統計資料,監測全旗國民計畫執行情況,定期對全旗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分析和預測;組織編輯《統計年鑑》和有關統計資料;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分析研究報告。
負責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個體、商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情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和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量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研究分析。
負責勞動工資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並進行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負責實施科技統計調查制度和全旗統計數據的處理工作;負責經濟效益目標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運輸、郵電和能源、原材料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全旗工業、交通運輸、郵電、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的統計資料,並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評估,開展研究分析;組織指導全旗有關基層單位基礎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並進行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
負責國家和省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旗統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大檢查和按月對全旗統計執法情況進行抽樣調查工作;負責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工作;負責全旗統計行政法律事務工作;負責全旗統計法規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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