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評估工作規定》是2016年2月26日宿遷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評估工作規定
- 通過時間:2016年2月26日
《宿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評估工作規定》是2016年2月26日宿遷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的規定。
根據立法許可權,應當制定地方性法規但條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規章。規章實施滿兩年需要繼續實施規章所規定的行政措施的,應當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沒有法律、法規的依據,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範。第六條 規章的名稱一般稱“...
《宿遷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宿遷實際,制定本規則。2018年3月20日,《宿遷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經市政府五屆二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第一章 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宿遷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宿遷市2023年立法項目。2023年10月31日宿遷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23年11月29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立法歷程 2023年2月21日,宿遷市人民政府印發《宿遷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及規範性檔案工作計畫》,擬提請市人大...
《宿遷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是2019年10月29日宿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於2020年3月1日起實施。條例全文 (2019年10月29日宿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9年11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
關於批准《宿遷市社會信用條例》的通知 宿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宿遷市社會信用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18年11月23日批准,請予公布施行。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11月23日 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信用管理,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社會...
第四十五條 市、縣(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對本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和城市綠地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城市居住區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擅自降低綠地率的,由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並處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工作規定全文 (2016年12月15日肇慶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67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條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立法評估包括法規案付表決前評估(以下簡稱表決前評估)和立法後評估。表決前評估是指地方性法規案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表決前,對法規草案中主要制度規範的可行性、法規出台時機、法規實施的社會效果和...
第十條 法工委負責立法後評估的組織實施工作,會同相關工作機構和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或者相關社會團體擬定工作方案,經主任會議同意後實施。法規實施的相關部門或者社會團體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法規執行中存在問題以及修改意見和建議等內容提出報告。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或者社會團體,應當...
《鎮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評估工作規定》是2016年11月29日鎮江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二次主任會議通過的規定。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評估工作,提高地方性法規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鎮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
甘肅省蘭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後評估辦法》。辦法明確:可以採取委託、招標等方式選擇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法規部分事項或者全部事項進行評估(5月13日《法制日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探索委託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草案,這為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3年7月17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主任會議通過。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評估工作規定(試行) 頒布時間 2013年07月17日 實施時間 2013年07月17日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7月17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主任會議通...
(2013年7月17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主任會議通過)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地方性法規立法評估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立法評估包括法規案付表決前評估(以下簡稱表決前評估)和立法後評估。表決前...
受省人民政府委託,現就《江蘇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作一簡要說明。一、立法必要性 消除貧困、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江蘇歷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工作,從1992年開始,連續組織實施了扶貧攻堅、千村萬戶幫扶等多輪有計畫、有組織、大規模的扶貧開發。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