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飼養與疫病防治》是2018年陽光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田風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家畜飼養與疫病防治
- 作者:田風林
- 出版社:陽光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12月1日
- ISBN:9787552545487
《家畜飼養與疫病防治》是2018年陽光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田風林。
《家畜飼養與疫病防治》是2004年寧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紅霞。內容簡介畜牧業是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水平的高低是衡量農業發達程度的重要標誌。畜牧業的發展能有效轉化糧食和其他副產品,帶動種植業、食品加...
家畜飼養與疫病防治 《家畜飼養與疫病防治》是2018年陽光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田風林。
涼山彝族自治州家畜家禽衛生防疫條例(1995年5月2日涼山彝族自治州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1995年8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撲滅家畜家禽(以下簡稱畜禽)疫病,保護畜牧業生產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日本血吸蟲病是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重大畜間人獸共患病,要堅持以控制傳染源為主的綜合防治策略,實施人畜同步查治。重點防治措施。一是開展家畜疫情監測。開展家畜血吸蟲病疫情監測,每年按照國家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畫進行家畜查治,控制家畜感染,實行網路化和信息化管理,掌握疫情動態。二是加強家畜傳染源管理。
《家禽飼養與疫病防治手冊》是人民軍醫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集國內外家禽飼養與疫病防治的最新科技成果和經驗。內容介紹 內 容 提 要 本書集國內外家禽飼養與疫病防治的最新科技成果和經 驗,結合家禽養殖專業戶的生產、經營、管理需要,從家禽飼養 與疫病防治兩方面,重點介紹了雞、鴨、鵝等主要家禽的品系、繁育...
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家畜家禽疫病強制免疫計畫並開展監督檢查,可以通過購買社會化服務,對散養家畜家禽實施強制免疫。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開展免疫密度評價和免疫效果監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本轄區飼養家畜家禽的單位和個人開展強制免疫工作,配合做好監督...
基因工程技術套用於研製口蹄疫、狂犬病和幼畜腹瀉等病疫苗的初步成功,將為疫病研製亞單位苗或合成肽苗開闢道路。套用細胞工程技術產生的單克隆抗體,將使獸醫診斷更為準確快速。電子計算機和雷射等已開始套用於獸醫學。野生動物、觀賞動物疾病防治是有待開拓的一個領域。隨著畜禽空運量的增多,將開始研究空運對家畜生理、...
第六條 畜禽疫病的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重於治的方針。從事畜禽及畜禽產品生產、加工、貯運、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符合獸醫衛生要求,執行農牧行政部門統一部署的防疫計畫,並接受農牧行政部門和獸醫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對需要強制免疫接種的防疫對象,實行免疫證明管理制度。第七條 市、區、縣(市)...
(三)牲畜糞便應集中堆積發酵,用過的敷料等污物應燒毀。第十條縣以上畜牧部門應根據本地畜禽傳染病情況,定期或臨時組織所轄區內畜禽傳染病的檢疫工作。畜禽疫病的檢疫對象,除《細則》第十六條規定外,增加:商品禽(應以臨床檢查為主):檢雞新城疫、禽霍亂、雞痘、雞霉形體病。種蛋:檢雞白痢、雞霉形體病、...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家畜、家禽(以下簡稱畜禽),主要指牛、羊、豬、馬、驢、騾、兔、犬、雞、鴨、鵝及其它飼養的動物。本條例所稱畜禽產品,指未經加工熟制的肉、脂、血、頭、蹄、骨、角、乳、皮、臟器、毛絨、精液、胚胎及其它飼養動物的產品。本條例所稱畜禽傳染病和寄生蟲病(以下統稱畜禽疫病),除...
該教材共分5章,主要內容包括緒論及畜禽疫病的病原、免疫、畜禽疫病防治常用藥物、畜禽疫病的發生與流行、畜禽疫病的預防與撲滅措施等。每章後附有複習思考題。成書過程 修訂過程 該教材是依據中等職業教育“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能力為本位”的教育理念,根據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職業學校養殖類專業畜禽疫病防治...
本市範圍內畜禽養殖區域的規劃布局,畜禽養殖場的設定,畜禽的飼養,畜禽疫病和養殖污染防治及其相關的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管理部門)上海市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農委)和相關區(縣)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畜禽養殖區域的劃分、畜禽養殖場的布局以及畜禽飼養、疫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上海市...
《畜禽疫病防治實用手冊畜禽疫病防治實用手冊》是2020年10月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謝彩華,余洪濤,馮現明,周德剛。本書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針對性,可供獸醫及相關人員使用。內容簡介 《畜禽疫病防治實用手冊》主要以家畜、家禽為研究對象,介紹了獸醫微生物知識、獸醫免疫學知識、獸醫傳染病知識、藥理學知識...
防治 傳染病不同於非傳染病的重要特點之一在於它們大多能引起或強或弱的免疫力,使患畜在病癒後的一定時間內不再患同一種疾病。這種免疫力是對各種疫病採取疫(菌)苗接種方法以產生特異性主動免疫力的基礎。疫(菌)苗接種是在畜、禽發生傳染病之前,定期地有計畫地給健康畜、禽接種疫(菌)苗,使之產生主動...
本辦法所稱畜禽養殖是指從事豬、牛、羊、兔、雞、鴨、鵝等列入國家和省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畜禽人工飼養的活動。國家和省對伴侶動物、觀賞動物、競技動物、實驗動物等飼養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農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畜禽養殖場的布局以及畜禽飼養、疫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家畜防疫員》是2015年12月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孫衛東、張克春。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包括:家畜防疫員的崗位職責職業守則,家畜防疫員專業理論基礎知識,家畜防疫員的專業技能基礎知識,疫情巡查、疫情報告及家畜常見疫病的防治技術以及與家畜疫病防治相關的法律法規等。本書適合養殖場獸醫、基層獸醫院(獸醫...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動物防疫活動的管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保護人體健康,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動物防疫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進出境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
為了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動物、動物產品的飼養、生產、加工、經營以及其他與動物防疫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水生動物的防疫工作...
第三十八條 國家設立的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機構,應當提供畜禽養殖、畜禽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技術培訓,以及良種推廣、疫病防治等服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國家設立的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機構從事公益性技術服務的工作經費。國家鼓勵畜禽產品加工企業和其他相關生產經營者為畜禽養殖者提供所需的服務。第三十九條 畜禽...
自一九八五年二月國務院發布《家畜家禽防疫條例》以來,我省畜禽防疫檢疫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規範化軌道,有力推動了畜禽防疫、檢疫工作的開展。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視下,畜禽防疫檢疫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嚴重危害我省畜牧業生產的主要疫病得到較好的控制,全省已有69個縣(市)達到控制豬瘟標準,43個縣(市)達到...
第三條本法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本法所稱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肉、生皮、原毛、絨、臟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頭、角、筋以及可能傳播動物疫病的奶、蛋等。本法所稱動物疫病,是指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本法所稱動物防疫,是指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
第三條本法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本法所稱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肉、生皮、原毛、絨、臟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頭、角、筋以及可能傳播動物疫病的奶、蛋等。本法所稱動物疫病,是指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本法所稱動物防疫,是指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
第三條 本法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捕獲的其他動物。本法所稱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肉、生皮、原毛、絨、臟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頭、角、筋以及可能傳播動物疫病的奶、蛋等。本法所稱動物疫病,是指動物傳染病,包括寄生蟲病。本法所稱動物防疫,是指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
第三條本法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本法所稱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肉、生皮、原毛、絨、臟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頭、角、筋以及可能傳播動物疫病的奶、蛋等。本法所稱動物疫病,是指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本法所稱動物防疫,是指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動物防疫工作,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的發展,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活動。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本條例所稱...
各級畜禽防疫檢疫機構實施畜禽疫病的預防、檢疫、診療、報告、監測、處理等技術工作;開展畜禽防疫技術諮詢、人員培訓和新技術推廣;實行年度防疫計畫,檢查防疫質量;供應畜禽防疫藥品及器械。村民委員會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和畜禽防疫檢疫機構開展畜禽防疫檢疫工作。飼養畜禽的單位和農牧戶應主動配合有關人員做好畜禽防疫...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捕獲的其他動物。本條例所稱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肉、生皮、原毛、絨、臟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頭、角、筋以及可能傳播動物疫病的奶、蛋等。本條例所稱動物疫病,是指動物傳染病,包括寄生蟲病。本條例所稱動物防疫,是指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
第二章 動物疫病的預防 第三章 動物疫病的控制和撲滅 第四章 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保護人體健康,維護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務院《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法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動物及供作觀賞、演藝、實驗、伴侶的動物。本辦法所稱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種蛋以及未經加工的胴體、脂、臟器、血液、骨、絨、角、頭、蹄等。本辦法所稱動物疫病是指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動物防疫,包括...
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動物防疫組織應嚴格執行自治州、縣人民政府制定的防疫計畫,宣傳畜禽防疫知識,指導牧民做好畜禽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獸醫防疫員實施轄區內畜情防疫、檢疫、驅蟲、藥浴、治療和動物及其產品的產地檢疫工作,按規定監測和報告疫情。駐軍(警)部隊的現役動物及飼養自用畜禽的防疫工作,地方防疫部門應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