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被害人

家庭暴力被害人,是指被害人類型之一。家庭內部暴力衝突所導致的損失或損害的承擔者,通常為婦女兒童等處於明顯生理或社會劣勢的家庭成員。如遭受“暴君型家長”虐待的妻子或子女。與其他類型的被害人相比,其不利之處在於他們容易被加害者所接近而無法逃避,罪犯了解被害人的脾性、生活習慣等情況,常常沒人可能或敢於幫助被害人,不僅被害人常常懼於控告對方的加害行為,司法機構亦懼於或厭於受理控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家庭暴力被害人
  • 定義:家庭內部暴力衝突所導致的損失或損害的承擔者,通常為婦女兒童等處於明顯生理或社會劣勢的家庭成員
其有利之處在於被害人常常能夠喚起罪犯的悔恨、負疚情感而從消除對方的加害意念上預防再度侵害,同時,由於共處同一家庭,被害人能夠預測或預知加害者的行為方式,因而可採取某些預防措施。此外,罪犯與被害人常常具有共同的熟人,可通過後者的調解避免再度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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