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女子兩年被家暴16次案

2023年6月24日,家住四川成都的謝女士自述結婚2年被丈夫賀某陽家暴16次,導致內臟多處不同程度受損,需要終身戴著糞袋生活。賀某則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

2024年1月10日,該案舉行庭前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3年成都女子兩年被家暴16次案
  • 發生時間:2023年
  • 發生地點: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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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謝女士與丈夫賀某某相識於2020年,在2021年5月份結婚,兩人育有一女。據謝女士介紹,結婚兩年內她被丈夫家暴多達16次,甚至在懷孕期間也被家暴,致使她身體多次不同程度受傷。這期間,她多次就醫、報警,也向各部門尋求過幫助,嘗試從這段婚姻中解脫,但都未能如願。為了自救,她換了手機號逃到外地,或者躲進朋友家,6次報警,也曾向婦聯、社區、民政部門、撥打12345熱線求助,並且向法院申請了人身保護令。警方曾兩次對賀某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但其拒不改正,當時的律師也說起訴離婚耗時長,建議協商離婚,她嘗試逃跑,但每次都能被找到。小謝與賀某已於2023年4月15日簽署了離婚協定,但倆人目前仍是夫妻關係。兩人的女兒不到兩歲,由賀某家人撫養。

案件經過

2023年4月24日晚,謝女士乘車返回其暫住地時,被賀某某尾隨跟蹤,強行將其帶至成都市某酒店。期間,賀某某因謝女士提出離婚,為發泄不滿情緒,採用拳打腳踢的方式對謝女士的胸腹部等部位多次進行毆打和踢踹,致其腹部、胸部、腰部、手部等多個部位受傷。次日8時許,謝女士趁賀某某不備打開房門呼救,被其發現後強行拉拽回房間,後被酒店裝修工人發現並通知前台工作人員報警。經鑑定,謝女士被毆打後致全身多發損傷,其中重傷二級四處、輕傷二級五處、輕微傷一處。送至醫院時,謝女士已無脈搏,醫生表示再晚來20分鐘或將無法搶救成功。
由四川現代醫院開具的住院病人出院病情證明書出院診斷顯示:左肝廣泛挫裂傷伴出血修補術後;十二指腸挫傷伴破裂修補術後;回盲部及末端迴腸廣泛挫裂傷伴破裂切除術後;雙側胸腔積液、腹盆腔積液;左側第6-8肋骨骨折;腦震盪等。由於腸破裂,她需要終身配帶糞袋。

案件回應

2023年6月26日,成都武侯區婦聯工作人員表示,看到此事非常痛心,和謝女士一直保持聯繫,她已經提起了抗訴,正在走司法程式,如果她需要協助的話,會全力配合。

案件處置

傷情鑑定
2023年12月,小謝收到了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出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其中4個重傷二級、5個輕傷二級、一個輕微傷,致殘程度為七級、十級、十級。
審查起訴
2023年4月29日,賀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公安機關以賀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武侯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兩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一次。
庭前會議
2024年1月9日,謝女士稱武侯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起訴賀某某。她已接到法院通知,該案於1月10日下午舉行庭前會議。1月10日,庭前會議已於當日14時在武侯區人民法院舉行,雙方在會上提出了自己的訴求,小謝申請提級審理該案。1月10日,在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舉行,謝女士、賀某(謝女士丈夫)參加。謝女士表示,她申請把罪名更改為“故意殺人罪”和“虐待罪”,但是賀某不認。

法律解讀

法律規定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印發的《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明確,準確區分虐待犯罪致人重傷、死亡與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犯罪致人重傷、死亡的界限,要根據被告人的主觀故意、所實施的暴力手段與方式、是否立即或者直接造成被害人傷亡後果等進行綜合判斷。《意見》強調,對於被告人雖然實施家庭暴力呈現出經常性、持續性、反覆性的特點,但其主觀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兇器實施暴力,暴力手段殘忍,暴力程度較強,直接或者立即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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