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17世紀,因室內設計與建築主體分離,
室內裝飾風格、樣式逐漸發展變化。19世紀以後,室內設計開始強調功能性、追求造型
單純化,並考慮經濟、
實用、
耐久。20世紀初室內裝飾反趨向衰落,而強調使用功能以合理形態表現。
現代室內設計是根據
建築空間的使用性質和所處環境,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和藝術處理手法,從內部把握空間,設計其形狀和大小。為了滿足人們在室內環境中能
舒適地生活和活動,而整體考慮環境和用具的布置
設施。那么,室內設計的根本目的,在於創造滿足
物質與
精神兩方面需要的空間環境。
內容
空間形象的設計
就是對原建築提供的內部空間進行改造、處理,按照人對這個空間形狀、大小、形象性質的要求,進一步調整空間的尺度和比例,解決各部空間之間的銜接、對比、統一等問題。
室內空間圍護體的裝修
主要是按照空間處理的要求對室內的牆壁、地面及
頂棚進行處理,包括對分割空間的實體、半實體的處理。總之,室內空間圍護體的裝修,是對建築構造體有關部分進行處理。
室內陳設藝術設計
主要是設計、選擇配套的家具及設施,以及對觀賞藝術品、裝飾織物、燈飾照明及室內綠化等進行綜合藝術處理。
室內物理環境設計處理
主要是室內氣候、採暖通風、
溫濕度調節、視聽音像效果等物理因素給人的感受和反應。
隨著人們生活的提高,
家庭裝修已經成為家喻戶曉的熱門話題,這一現象的出現,及是經濟發展與生活提高的必然結果。但如何才能裝修好自己的家,卻存在著不完全相同的看法,也就是平常說的觀念存在著差異,應該認為這是正常的現象。然而其中有一個問題則需要弄清楚,即要想搞好家庭裝修,在施工之前是離不開良好設計創意的,猶如畫家在作畫之前強調“意在筆先”是同一個道理,否則就會產生亂點鴛鴦譜而作不好畫。同樣,若沒有清晰的意圖,就盲目地進行家庭進修,也是難以獲得良好的效果,往往還會釀成花了不少錢,卻買了個俗不可耐的結局,令人感到得不償失和啼笑皆非。產生這類惡果,固然原因很多,其中有一個原因是通常被遺忘的,那就是用戶考慮家裝時“實”處考慮的多,而“虛”處考慮的少,甚至於缺乏考慮。例如:地面鋪設石材還木材、牆壁貼壁紙還是塗料、天花是吊
頂棚還是做燈池、家具選擇大的還是小的、頂部燈具是吊花燈還是裝
格柵燈等一系列看得見摸得著實而又實的問題。誠然,上述這些具體的問題不是不應該考慮,但它們都是漂浮在
家庭裝修中表面上的東西,問題在於把這些建築裝修材料堆積在一起,欲取得什麼樣的裝修效果,常常有欠研究,也步是沒有在感覺得到而又看不到的內涵“虛”字上做文章,例如追求典雅大方、樸實無華、返樸歸真、民族風韻、現代氣息等,皆是家庭裝修中至關重要的創意上的問題。有了良好的創意,就有可能使家庭裝修居於較高的水平,同時還可以有力地排斥那些華而不實、珠光寶氣、比例混雜、尺度失調、章法紊亂、庸俗不堪的所謂“家裝”。大量的實踐證明,如果處理好了這個問題,甚至還有可能節約用戶的不少投資。
在家庭裝修中追求優美的構思意境,還有一層意思,就是它不僅可以陶冶人們的情趣,甚至可以起到潛移默化教育後代的作用。例如在潔白的牆壁上,掛幅書法“慎獨”的橫批,再配以
陰生植物綠色盆景,在適宜的光照下,會取得異常典雅大方的氣氛,人們在這樣環境氛圍中生活,既能使人的性格文靜,又能提醒人們約束自己的行為。正如台灣學者社杜文正先生所述的“一個民族的民族性,包括文化背景,平均藝術水準,
審美觀都和設計有關。
居住空間設計對我們來說是物質享受也好,精神生活情趣也好,都還不能顯示出設計的重要和神聖。真正很需要的是我們下一代能在優雅的環境中培養出優雅的氣質。”杜先生的論說可謂深刻,好就好在他把裝修設計的品味高低、環境優劣,提高到影響人的氣質高度的層次上,是難能可貴的。這就意味著不能把家庭的室內設計與裝修,理解成為
單純的裝飾問題,而是需要著力於人群、家居、空間的分析,繼而去探索美好的環境。因為當今不少地方流行著追求華麗的時尚和亂貼材料的風氣,多在塗脂抹粉式的“裝飾(DECORATION)”上做文章,而沒有意識到室內設計工作的重要內涵。要看到優良的家裝不僅可以提高人們的精神文明,還可以起到淨化靈魂、陶冶情*的作用,這應是當今家裝的一個具有時代性的特色,我們絕不可等閒視之。
要素
1.空間要素。空間的合理化並給人們以美的感受是設計基本的任務。要勇於探索時代、技術賦於空間的新形象,不要拘泥於過去形成的空間形象。
2.色彩要求。室內色彩除對視覺環境產生影響外,還直接影響人們的情緒、心理。科學的用色有利於工作,有助於健康。色彩處理得當既能符合功能要求又能取得美的效果。室內色彩除了必須遵守一般的色彩規律外,還隨著時代審美觀的變化而有所不同。 3.光影要求。人類喜愛大自然的美景,常常把陽光直接引入室內,以消除室內的黑暗感和封閉感,特別是頂光和柔和的
散射光,使室內空間更為親切自然。光影的變換,使室內更加豐富多彩,給人以多種感受。
4.裝飾要素。室內整體空間中不可缺少的建築構件、如柱子、牆面等,結合功能需要加以裝飾,可共同構成完美的室內環境。充分利用不同裝飾材料的質地特徵,可以獲得
千變完化和不同風格的室內藝術效果,同時還能體現地區的歷史文化特徵。
5.陳設要素。室內家具、地毯、窗簾等,均為生活必需品,其造型往往具有陳設特徵,大多數起著裝飾作用。實用和裝飾二者應互相協調,求的功能和形式統一而有變化,使室內空間舒適得體,富有個性。
6.綠化要素。室內設計中綠化以成為改善室內環境的重要手段。室內移花栽木,利用綠化和小品以溝通室內外環境、擴大室內
空間感及美化空間均起著積極作用。
含義
人的一生,絕大部分時間是在室內渡過的。因此,人們設計創造的室內環境,必然會直接關係到室內生活、生產活動的質量,關係到人們的安全、健康、
效率、
舒適等等
室內環境的創造,應該把保障安全和有利於人們的身心健康作為室內設計的首要前提。人們對於室內環境除了有使用安排、冷暖光照等物質功能方面的要求之外,還常有與建築物的類型、性格相適應的室內環境氛圍、風格
文脈等精神功能方面的要求。
由於人們長時間地生活活動於室內,因此現代]室內設計,或稱室內環境設計,相對地是
環境設計系列中和人們關係最為密切的環節。
室內設計的總體,包括藝術風格,從巨觀來看,往往能從一個側面反映相應時期社會物質和精神生活的特徵。隨著社會發展的歷代的室內設計,總是具有時代的印記,猶如一部無字的史書。這是由於室內設計從設計構思、施工工藝、裝飾材料到內部設施,必然和社會當時的物質生產水平、社會文化和精神生活狀況聯繫在一起;在室內空間組織、平面布局和裝飾處理等方面,從總體來說,也還和當時的哲學思想、美學觀點、社會經濟、民俗民風等密切相關。
從微觀的、個別的作品來看,室內設計水平的高低、質量的優劣又都與設計者的專業素質和文化藝術素養等聯繫在一起。至於各個單項設計最終實施後成果的品位,又和該項工程和具體的施工技術、用材質量、設施配置情況,以及與建設者(即業主)的
協調關係密切相關,即設計是具有決定意義的最關鍵的環節和前提,但最終成果的質量有賴於:設計——
施工——用材(包括設施)——與
業主關係的整體協調。
室內設計中,從整體上把握設計對象的依據因素是:使用性質——為什麼樣的功能設計建築物和室內空間;所在場所——這一建築物和室內空間的周圍環境狀況;經濟投入——相應工程項目的總投資和單方造價標準的控制。
設計構思時,需要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即各類裝飾材料和設施設備等,這是容易理解的;還需要遵循
建築美學原理,這是因為室內設計的藝術性,除了有與繪畫、雕塑等藝術之間共同的美學原則(如對稱、均衡、比例、節奏等等)之外,作為『建築美學』,更需要綜合考慮使用功能、結構施工、材料設備、造價標準等多種因素。建築美學總是和實用、技術、經濟等因素聯結在一起,這是它有別於繪畫、雕塑等純藝術的差異所在。現代室內設計既有很高的藝術性要求,其涉及的設計內容又有很高的技術含量,並且與一些新興學科,如:
人體工程學、
環境心理學、
環境物理學等關係極為密切。現代室內設計已經在環境設計系列中發展成為獨立的新興學科。對室內設計含義的理解,以及它與建築設計的關係,從不同的視角、不同的側重點來分析,許多學者都有不少具有深刻見解、值得我們仔細思考和借鑑的觀點,例如:
認為室內設計“是建築設計的繼續和深化,是室內空間和環境的再創造”。
認為室內是“建築的靈魂,是人與環境的聯繫,是人類藝術與
物質文明的結合”。
我國前輩建築師
戴念慈先生認為“建築設計的出發點和著眼點是內涵的
建築空間,把空間效果作為建築藝術追求的目標,而界面、門窗是構成空間必要的從屬部分。從屬部分是構成空間的物質基礎,並對內涵空間使用的觀感起決定性作用,然而畢竟是從屬部分。至於外形只是構成內涵空間的必然結果”。
理念
對室內設計含義的理解,以及它與建築設計的關係,從不同的視角、不同的側重點來分析,許多學者都有不少具有深刻見解、值得我們仔細思考和借鑑的觀點,例如:認為室內設計『是建築設計的繼續和深化,是室內空間和環境的再創造』。認為室內設計是『建築的靈魂,是人與環境的聯繫,是人類藝術與物質文明的結合』。
我國前輩建築師戴念慈先生認為『建築設計的出發點和著眼點是內涵的
建築空間,把空間效果作為建築藝術追求的目標,而界面、門窗是構成空間必要的從屬部分。從屬部分是構成空間的物質基礎,並對內涵空間使用的觀感起決定性作用,然而畢竟是從屬部分。至於外形只是構成內涵空間的必然結果』。
建築大師
普拉特納(W.Platner) 則認為室內設計『比設計包容這些內部空間的建築物要困難得多』,這是因為在室內『你必須更多地同人打交道,研究人們的心理因素,以及如何能使他們感到舒適、興奮。經驗證明,這比同結構、建築體系打交道要費心得多,也要求有更加專門的訓練』。
美國前室內設計師協會主席
亞當(G.Adam) 指出『室內設計涉及的工作比單純的裝飾廣泛得多,他們關心的範圍已擴展到生活的每一方面,例如:住宅、辦公、旅館、餐廳的設計,提高
勞動生產率,無障礙設計,編制防火規範和節能指標,提高醫院、圖書館、學校和其它公共設施的
使用率。總之一句話,給予各種處在室內環境中的人以舒適和安全』。
白俄羅斯建築師E·巴
諾瑪列娃(E·Ponomaleva) 認為,室內設計是設計『具有視覺限定的
人工環境,以滿足生理和精神上的要求,保障生活、生產活動的需求”,室內設計也是“功能、空間形體、工程技術和藝術的相互依存和緊密結合』。
設計專業
培養掌握室內設計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能從事室內裝修、室內陳設、家具設計及技術與管理的高級技術套用性
專門人才。
設計風格
室內設計風格的形成,是不同的時代思潮和地區特點,通過創作構思和表現,逐漸發展成為具有代表性的室內設計形式。一種典型風格的形式,通常是和當地的人文因素和自然條件密切相關,又需有創作中的構思和造型的特點。形成風格的外在和內在因素。風格雖然表現於形式,但風格具有藝術、文化、社會發展等深刻的內涵;從這一深層含義來說,風格又不停留或等同於形式。
室內設計的風格主要可分為:傳統風格、現代風格、及混合型風格等。
傳統風格
室內的傳統風格,是指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室內風格。一般相對
現代主義主義而言。強調歷史文化的傳承,人文特色的延續。傳統風格即一般常說的
中式風格,歐式風格,伊斯蘭風格,
地中海風格等。同一種傳統風格在不同的時期、地區其特點也不完全相同。如歐式風格也分為:哥特風格,
巴洛克風格,
古典主義風格,法國巴洛克,英國巴洛克等;明清風格,隋唐風格,徽派風格,川西風格等。
現代風格
即
現代主義風格。
現代風格起源於 1919 年成立的鮑豪斯 (Bauhaus) 學派,強調突破舊傳統,創造新建築,重視功能和空間組織,注意發揮結構構成本身的
形式美,造型簡潔,反對多餘裝飾,崇尚合理的構成工藝,尊重材料的性能,講究材料自身的質地和色彩的配置效果,發展了非傳統的以功能布局為依據的不對稱的構圖手法。重視實際的工藝製作操作,強調設計與工業生產的聯繫。
混搭風格
混搭”一詞不僅可以指人們在生活的穿衣風格,而且混搭也可以套用在裝修中,
混搭風格已經受到越來越多人們的喜歡了。混搭風格糅合了各類成熟裝修風格,將不同裝修文化內涵完美地融合於一體。混搭風格的裝修設計中,不僅是多種不同裝修風格元素的混搭,也是不同裝修材質的混搭。通常在田園風格、中式風格之類的裝修元素則多採用天然裝修素材,而在現代風格之類的裝修中,則多採用現代化新型裝修材料。而在混搭裝修模式中,則不會受到裝修材料的約束,即可以採用原木、青竹、石類等自然的裝修材料,也可以才用玻璃、金屬、瓷、毛皮等現代化的裝修材料。甚至是可以將眾多的不同性質的裝修材料容納在同一個混搭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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