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徽使

宣徽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徽使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唐朝
  • 品級:正三品(金朝)
官名。唐憲宗元和(806—820)中置,以宦官充任,漸為宣徽院長官,總領內諸司使及三班內侍名籍,掌其遷補、郊祀、朝會、宴享供帳,檢視內外進奉名物。五代迄宋,因事簡官尊,常以樞密院官兼。宣徽院分南、北院,使亦分南、北院使,宋朝以南院使資望優於北院使,二使共院而各設廳事,通掌院事。神宗熙寧四年(1071)著令,其位參政、樞副、同知下,元豐(1078—1085)改制罷院而存使號,哲宗元祐三年(1088)復置院,紹聖三年(1096)罷院,南宋不復置。遼朝北面官分置南、北使,南面宣徽院不分南、北,置於太宗會同元年(938);南京宣徽院亦置,不分南、北。金朝宣徽院置,分左、右,俱正三品,為長官,掌朝會、宴享、殿庭禮儀及監知御膳。西夏亦分南、北。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一員,二十年升從二品,增一員;二十三年升正二品,三十一年置四員,成宗大德三年(1299)升從一品,仁宗皇慶元年(1312)增三員;後定置六員,從一品,掌供御食。朱元璋吳元年(1367)宣徽院亦置,正三品,明洪武元年(1368)改置光祿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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