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建設委員會

宣城市建設委員會是宣城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宣城市建設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城市建設委員會
  •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制定全市建設行業人才培訓規劃
主要職責,市建委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區事業的政策、法規,以及組織實施相關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等,並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等項工作。
(二)負責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審查報批和區域規劃、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上報;參與編制全市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上報和保護監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等項工作。
(三)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和統一定額,組織制定並實施地方相關的補充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等項工作。
(四)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和住宅裝飾裝修等行業管理工作;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及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全市建設系統的生產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等等項工作。
(五)負責全市城市、村鎮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綜合開發及其社會化服務工作;管理城市供水、燃氣、市政設施、公交客運、園林、市容、環境衛生和雕塑等工作;管理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指導全市風景名勝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城市排澇、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建監察;參與城市防洪等項工作。
(六)負責全市房地產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和房地產業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全市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以及房地產政策的落實等項工作。
(七)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研究提出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計畫,並負責城市維護資金的使用、管理和調整等項工作。
(八)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與管理技術引進和創新等項工作。
(九)制定全市建設行業人才培訓規劃;負責全市建設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等項工作。
(十)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開發市場等項工作。
(十一)管理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指導行業的體制改革、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項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建委內設科室有
(一)辦公室
(二)計畫財務科
(三)規劃設計科(村鎮建設科)
(四)城市建設科
(五)人事法規科(房改辦公室)
(六)建築業科

市建委下屬單位

1、宣城市房地產管理局(宣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副處級
2、宣城市城市規劃局-副處級(於2009年10月份正式劃出成為市政府的直屬正處級局)
3、宣城市市容管理局-副處級(於2007年12月底劃入市行政執法局)
4、宣城市房地產開發綜合管理辦公室(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正科級
(開發辦於2009年7月27日正式劃入市房管局)
5、宣城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正科級
6、宣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處-正科級
7、宣城市城市公交管理辦公室-正科級
8、宣城市城建檔案室-正科級
9、宣城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正科級
10、宣城市建設安全監察站-正科級
11、宣城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正科級
13、皖建管理處
14、宣城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15、宣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於2009年10月劃入市規劃局)
16、宣城市測量隊[於2008年成立宣城市測繪院](於2009年10月劃入市規劃局)
17、宣城市建築設計研究院
18、宣城市水務有限公司
19、宣城市市政建設總公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