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城市委政法委員會

中共宣城市委政法委員會

中共宣城市委政法委員會是中共宣城市委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宣城市委政法委員會
  • 類別:政府機構
  • 職員數:15名
  • 內設機構數:4個
  • 級別:正縣級
概況,主 要 職 能,機 構 設 置,

概況

宣城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是協助市委、市政府領導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議事機構,其辦公室與市委政法委機關合署辦公。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掛靠政法委的正縣級機構。 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主要職能有9項。內設辦公室(調研室)、政治部、執法監督室、綜合治理科等4個職能科(處、室)。定編18名,其中行政編制7名,機關後勤行政管理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8名政法專項編制。單位領導職數,書記1名,副書記2名,副縣級綜治辦專職副主任1名。政治部主任按副縣級配備。
現有人員15名。其中,副縣級以上幹部5名,科級以下幹部6名,工勤人員4名。

主 要 職 能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對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檢查落實。
(二)指導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綜治委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部門實行齊抓共管。
(三)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四)檢查政法各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研究制定推動政法各部門公正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五)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加強相互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六)組織推動政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調查研究,探索政法、綜治和工作改革,組織、推動依法治市方略的實現。
(七)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措施,協助市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門幹部;協助市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涉及政法部門幹部重大違法違紀案件。
(八)指導下級政法委員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九)辦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 構 設 置

(一)辦公室(調研室) 協助委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處室的工作關係;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動態,提出抓好政法工作的對策和建議;總結推廣政法系統先進經驗,指導基層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門的調研工作;起草有關政法工作全局性和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會務、文秘、信息、督辦、機要、保密、檔案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政治部
掌握全市政法隊伍建設情況,提出加強政法隊伍組織、思想和紀律作風建設的意見;指導政法隊伍的培訓工作;協助市組織、人事部門任免、調配、獎懲市政法部門幹部和縣(市、區)委政法委員會領導幹部;參與市紀委對政法委機關幹部的監督和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各級政法委員會機關自身建設的意見;指導政法宣傳工作;承辦本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三)執法監督室
檢查政法各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研究擬訂推動政法各部門公正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支持和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依法相互制約、加強相互配合;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及個案監督,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辦理來信、來訪和控告、檢舉。
(四)綜合治理科
掌握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指導縣(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聯繫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宣傳和調研工作;負責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日常工作;承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綜合性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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